本帖最后由 春日迟 于 2012-7-17 22:31 编辑
看到个前编辑议论网文出版相关,虽然他出的是qd书(盗墓笔记)但道理是相通的
顺序颠倒了请从后往前看
【有关书的那点事儿17】当然,斗破在退婚大战后,男女情事重要性急剧下降,本来小萧MM家世是足够继续令狐与任大小姐模式的,结果被他轻轻放过,让俺觉得少了很多本可以实现的精彩。唐三的酒神也是,虽然一开始就埋了烈焰危机的伏笔,知道必然没那么容易,但迄今为止还是嫌平,没有发挥出危机足够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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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1)| 收藏| 评论(1)2010-7-10 13:14 来自新浪微博 | 举报
【有关书的那点事儿17】反过来,琼瑶奶奶的书拿来,都换成玄幻人设和背景,也必然会有无数粉丝,而且一定可以男女通吃。只要你不搞依萍和书剑买苹果那种对话及情节。所以,女主是一定要重要的,而且一定要和男主一起推动情节成为第一副线,而且一定不能那么轻易就让他们一起了,不然杨过就该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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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 收藏| 评论(2)2010-7-10 13:06 来自新浪微博 | 举报
【有关书的那点事儿16】很多作者,书一起手就让男女主角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过着打怪升级的幸福生活,全然忘记了琼瑶奶奶是如何让无数MM哭着在地上打滚然后成了她的粉丝。你把老金的那些书,武打设定和内容一去,门派换成世家,时代换成民国,你再看看和琼瑶奶奶还有啥区别?没有,一点都没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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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3)| 收藏| 评论(15)2010-7-10 13:01 来自新浪微博 | 举报
【有关书的那点事儿15】土豆的斗破一上来成绩大好,个人认为和一开始纳兰退婚以及两个小萧MM截然不同的态度有极大关系。其实这种模式一直是这类小说的不二法门,老金的笑傲以及所有除韦公公之外的小说,女主和男主的发展一直是推动情节的主要动力之一,而且必然不容易在一起,必然还有N个男女互相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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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1)| 收藏| 评论(1)2010-7-10 12:52 来自新浪微博 | 举报
【有关书的那点事儿14】这里开始要说不好听的了。现在很多书,基本不考虑女主,整本书几百万字下来,女主那就是打酱油的,对情节的推动作用最多是走路碰见王老虎,好让主角出来K一顿让大家爽一把,有没有都一样。虽说主站都是男小白,碰上我这种挑剔的主儿,也很麻烦。而且这么搞,出版咋整,没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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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 收藏| 评论(3)2010-7-10 12:42 来自新浪微博 | 举报
【有关书的那点事儿13】13这数字西方比较忌讳,不过国国内电梯也都不见这数字了。我们公司的电梯上,4、13、14没有,凭空我们被升级了三层高度。俺在这里胡咧咧,必定会得罪很多作者和粉丝,所以俺得说一声,一,这纯属个人意见。二,纯属就事论事,无意针对和褒贬谁。三,基本上我只从出版角度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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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4)| 收藏| 评论(6)2010-7-10 12:32 来自新浪微博 | 举报
【有关书的那点事儿12】猫腻《庆余年》,范闲混到最后也就靠着大狙帮忙才把他那BH的皇帝老爹(他和萍萍姐、犯贱的三人组都是我极喜欢的角色)搞定,跑了趟核战争纪念馆把生化老五拽出来完毕。这么长情节一直都十分紧凑,几乎没有任何灌水(不过我认为要猫腻灌水,以丫的闷搔的个性,那还不如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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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5)| 收藏| 评论(8)2010-7-10 12:23 来自新浪微博 | 举报
【有关书的那点事儿11】碰到这种书,我通常直接从书架上删除,这不玩人么。你玩主角没问题,连我一起玩,我肯定不干。不管怎么,之前的故事人物还是要继续是不,真要全部清零,写N部曲也成,重复打怪升级做第一,我没耐心看,我还不如看新书。当然,这纯属我个人意见,有的是人是喜欢看这样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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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 收藏| 评论(5)2010-7-10 11:53 来自新浪微博 | 举报
【有关书的那点事儿10】现在起点很多书,200万字那算起步,500万中不溜,我那个汗。不过可以理解,订阅总是要考虑的。不过,有个问题还是要注意点,别动不动全部清零重来。一傻小子辛苦打怪连级,好不容易全世界第一了,BIU一下飞升仙界、神界,又沦为小白,之前所有故事和人物一概与读者及主角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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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1)| 收藏| 评论(7)2010-7-10 11:46 来自新浪微博 | 举报
【有关书的那点事儿9】所以大家扪心自问一下,一本什么样的书,才能让你连续不断地几个月,以每本26块以上合计花200左右的人民的币搬回家?咱先不谈内容只讲书名,你的书有么?因此,取个好书名,是对作者自己的尊重,是对读者和买书者的尊重,是对人民的币的尊重。没人反对多收点人民的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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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 收藏| 评论(3)2010-7-8 20:36 来自新浪微博 | 举报
【有关书的那点事儿8】大陆的租书店,N年前就基本恐龙了。绝大多数的书要靠个体读者购买,这种状况决定一本书从书名、封面、价格、装帧都必须经过很认真的考虑和取舍后,才有可能在市场上存活,不然,其结果就是几个月大规模退货。而且即使你很认真地做了以上工作,依然可能遭遇退货。不确定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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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3)| 收藏| 评论(2)2010-7-8 20:30 来自新浪微博 | 举报
【有关书的那点事儿7】另外,不要和台湾繁体版比较。大陆书业和台湾存在巨大差异,尤其网络小说。台湾本类书的主要销售对象,是N多家租书店,一家几本,三千本就出去了。因此台湾喜欢稿费制度,因为销售基本是固定的,读者也是固定的,这种销售非常稳定。对读者来说,这种长篇巨制租来看显然比买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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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1)| 收藏| 评论(1)2010-7-8 20:27 来自新浪微博 | 举报
【有关书的那点事儿6】所以我不断强调,书名对实体书来说太重要了,重要到可以让出版商因此签下或拒掉。你可以文艺,如《飘渺录》这种,虽然不能确切知道内容,但可以感觉大致是什么。也可以直白,譬如《盗墓笔记》,但绝不要起除你之外的人完全不明白什么意思的书名。因为买书的人不可能看完书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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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4)| 收藏| 评论(9)2010-7-8 19:53 来自新浪微博 | 举报
【有关书的那点事儿5】所以凡是有志将网络小说实体化的作者,请在起书名的时候务必慎之又慎。你将写一部连载半年甚至一年的小说,那是否可以多花一周时间想个好书名?要知道,书店读者是没有30万字公众版阅读的,他们买一本书,第一要拿起来,要拿起来,首先你的书名要传达足够多的让他感兴趣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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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3)| 收藏| 评论(7)2010-7-8 19:28 来自新浪微博 | 举报
【有关书的那点事儿4】猫腻的最近两本书,书名上都存在这个在实体书市场来说的先天巨大缺陷,这会直接导致实体书销售被挫。对大多实体书读者来说,猫腻并非耳熟能详的作者,再来这么一个书名,怎么卖?如果修改书名,则将丧失之前积累的网络宣传优势,一夜之间网络口碑清零,从头来过等于新作者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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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14)| 收藏| 评论(12)2010-7-8 19:25 来自新浪微博 | 举报
【有关书的那点事儿3】实体书不一样。书店买书的,没可能看30万字。一本书,要被人买走,只有两次机会。一,被拿起来。二,被放下或被买走。如果你这书名无法表达内容,无法让人瞬间知道这是本什么书,那么你就不会被拿起来,也就不存在被买走,所以,书名一定要清晰地告诉读者,这是本什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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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3)| 收藏| 评论(3)2010-7-8 19:20 来自新浪微博 | 举报
【有关书的那点事儿2】网络阅读,有30万字的免费期,可以先看了再说,对大神,书名随便,而一般的书名都只起指向作用,路标。举例:穿越之僵尸魔法师,人一看是穿越,西方玄幻魔法,OK,点进去看一看再说,看了一月公众版,进V了,就看大家之前看得爽不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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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3)| 收藏| 评论(1)2010-7-8 19:17 来自新浪微博 | 举报
【有关书的那点事儿1】起点作者里,猫腻是我比较喜欢的作者之一。大局观挺好,故事构架能力也不错,文字兼顾市场和个人取向。《庆余年》是我最喜欢的几本书之一。但是,这丫有个无比恶劣的毛病,就是取书名从不考虑市场。庆-余年,庆余-年,怎么读?什么意思?间客,间字读一声还是四声?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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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6)| 收藏| 评论(8)2010-7-8 19:13 来自新浪微博 | 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