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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人生] 市民银行卡莫名被异地取现16次 法院判银行赔偿

新华网温州5月7日电(记者张和平)身在温州的任先生一日之间银行卡在千里之外的广西南宁市被取现16笔,计38000元不翼而飞。日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发卡银行未尽保障银行卡资金安全的义务,判决银行赔偿任先生损失38404元。

  今年1月1日23时53分至1月2日零时15分,温州市民任先生收到手机短信显示:上述银行卡在广西南宁市发生16笔交易,共发生取现16笔,金额总计为38000元,手续费为404元。交易地址为发卡行南宁市区某支行ATM机和另外一家银行南宁市区某支行ATM机。

  任先生第二天联系银行之后立即报警,之后将银行告到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8404元。

  法院审理认为,任先生在银行办理了借记卡,双方已经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任先生的借记卡在异地发生交易,且交易时任先生及借记卡都没有离开温州,发卡行没有尽到保障借记卡款项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银行以任先生没有尽到对银行卡的妥善保管义务为由主张损失由任先生承担没有证据支持。

  此外,对于银行主张的此案涉及刑事犯罪,应按照先处理刑事案件后处理民事案件的顺序处理,法院认为,本案审理的是任先生和银行之间的储蓄合同关系,是否涉嫌刑事犯罪与本案是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且刑事犯罪的实施主体也不是这起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综上,法院认为银行方面提出的答辩理由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故而判决银行赔偿任先生损失38404元。
银行就是大爷,我前几天认识一个朋友,在银行上班,说银行多么多么牛,给银行打工的自己又多么多么nb,我听了心里都想吐了,不过银行的确很嚣张啊,有一次,银行打错款了,就打电话要我打回去,还要立刻,马上,为了以后不被找茬,只好立刻,马上打款了,想想真憋屈
偶之前那张邮政卡,莫明其妙在珠海被提了五百,那时是新年,偶在老家滴说~去邮政问员工是在那珠海哪里被提,那员工态度超差,叫我有问题就去报警。
还记得以前有个帖子就说银行少给钱了,就算你倒霉,多给了就要还回去否则算犯法。作者想了一个办法,说如果是作者拿到了多给的钱,还钱可以。先预约,作者有时间了可以受理,且银行负责人亲自到作者所定地点去拿钱,拿钱前,先拿号,然后填表格,复印证件等。最后才能把钱还给银行。
噗哩
简直要拍手称赞啊
难得银行被逼负一次责任啊
早安!三国打工人  、寒门之士(科举)、剑阁闻铃、 穿越成宋徽宗公主、 回涯、剑走偏锋的大明
国内的银行像大爷,储户像孙子。不过出现了一个银行承担的案例还是值得拍手的,希望越来越多这样的结果
我要花花...花花...雷空间文(需要文笔好才能看得下)、上帝视角文。
目前在追的文:《带着网咖回1950》、《买活》《时空电商1949》《皖山河1937》
各地银行都不一致,能全赔很少数。但愿能全国也可以这样就好了。
版规:每帖最少吱10个字,不要想用符号、表情、引用湊字糊弄俺,俺可是会数数的~~~~
天啊,总算看到了一点公平正义的阳光了,真是不容易.谁身上没几张卡,要遇上这种事银行还逃避责任得多郁闷啊多倒霉啊.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笑望天上云卷云舒.
不容易啊,这算是开了个好头啊。银行有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这才是重点,推卸责任莫意义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有银行赔钱了

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本帖最后由 alchemy 于 2014-5-8 15:53 编辑

重点是哪家银行。。而且就只是追回全额款项(手续费404)?这难道不应该要赔偿的吗?

一般国外的银行卡还可以带消费保险,用这张银行卡买的东西出现问题,甚至可以找银行要求赔偿。。。
太好了,银行总是拿先刑事后民事说事儿
纠结的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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