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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官员涉国外强奸女导游 网友斥丢人丢到国外

本帖最后由 等爱的狐狸 于 2013-11-13 00:07 编辑

2013年11月13日04:29  京华时报
  
    广东一官员在澳洲访问期间因涉嫌强奸罪被当地警方逮捕,目前仍在当地法庭上争取保释回国,该事件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引发中国网民持续热议。法律人士称,一旦案件坐实,无论在国外受审,还是引渡回国,都难逃法律制裁。

  ■事件

  澳媒称官员海外涉强奸案

  据墨尔本媒体报道,中译名为“Jingsong Song”的中国官员在澳洲访问期间,被控强奸1名为其代表团进行导游服务的女大学生。

  现年43岁的JingsongSong是中国广东一城市规划机构的负责人。今年8月,他在新南威尔士州被捕并引渡至维多利亚州的墨尔本,至今每天都必须向当地警方报到。

  Song在接受了包括上交护照、不得离开澳大利亚等条件后获得保释,然而能否回国尚是未知数。当地时间上周四,他在墨尔本治安法庭出庭聆讯,申请变更保释条件,以便自己可以回到中国。他提出的条件包括每天向广州当地警方报到,每月返回维多利亚州一次。

  亲友供370万申请保释回国

  治安法官表示,Song还准备了5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285万元)的保释金,他的两位朋友还提供了额外的15万澳元(约合人民币85.6万元)的保释金。但墨尔本警方对这个保释条件表示反对,理由是担心Song归国后便不会再回到澳大利亚。

  Song的妻子和一名同事专程飞往墨尔本,其妻表示自己即将接受一个手术,需要丈夫回家照顾。此外,两人5岁的女儿也有健康问题。“如果丈夫不回澳受审的话,那50万澳元的保释金就会打水漂,而那是他们一家人毕生的积蓄。”Song的妻子说。为了增强保释申请说服力,Song的辩护律师称,Song之前并无案底、品格良好。

  目前Song的保释聆讯被延至当地时间下周,届时Song的另一位朋友,一位已婚且有3个子女的澳洲居民,将会出庭为他作证。

  ■调查

  当事人身份坐实

  《时代报》报道刊发后,大量网友猜测报道中的涉案者就是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宋劲松。据报道此案的《时代报》记者斯蒂夫·布彻表示,目前中国公开报道出现的宋劲松照片与法庭上出现的涉案男子颇为相似。

  斯蒂夫·布彻通过邮件透露称,Song涉嫌的案件发生于8月17日至18日,目前Song的保释聆讯被延至当地时间下周。宋劲松本人的电话尚不能接通。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是广东省建设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宋本人为副处级干部。在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的官网上,宋劲松最后一次出现在报道中是今年8月2日,他在深圳出席了一个学术沙龙。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负责人12日表示,涉案者确系该院副院长宋劲松。

  院方称是因私出国

  不过,该名负责人表示,宋是用因私出国护照赴澳大利亚,行程并非由院方安排。至于为何成为《时代报》提及的“代表团成员”,该负责人称也不清楚。

  “院方也是在看到外媒相关报道后才发现此事。”这名负责人说,目前院方正在等待相关法律程序的处理结果。

  据公开资料显示,去年10月21日,宋劲松曾以广东省政协委员的身份出席北大深圳研究生院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主办的学术论坛,并被聘为客座教授。今年1月通过的十一届广东省政协委员名单中,宋劲松位列科学技术界的71位委员之中。

  不少网友表示,作为一名政府官员,“真可谓丢人都丢到国外去了”,而其因私出国竟然长达3个月,明显超过国外逗留期限,主管部门竟称不知情,令人不可思议。

  ■律师说法

  国外受审或面临终身监禁

  记者采访了解到,宋劲松在墨尔本被指控的罪名为“指奸”。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法律规定,强奸(包括指奸)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但法律人士却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这一行为却不构成强奸罪,所涉罪名为“强制猥亵妇女罪”。我国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人士表示,根据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引渡条约》的相关规定,若宋劲松放弃保释金回国后滞留中国,不回澳大利亚受审,澳大利亚司法部门可能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

  引渡回国仍可以追究刑责
  “根据条约规定,双方均有权拒绝引渡本国国民。若澳大利亚司法部请求中国外交部引渡宋劲松,而中国以国籍为由拒绝引渡,则中国应当将该案件提交本国主管机关以便根据中国国内法提起刑事诉讼。而澳大利亚应当向中国提供与该案件有关的文件和证据。”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表示。

  实际上,根据我国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中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我国刑法第10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

  “若宋劲松弃保或被墨尔本法院判处罪名成立,中国法院仍然可以强制猥亵妇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周玉忠表示,毕竟两国法律量刑不同,宋若被引渡回国,争取减轻处罚也是“权宜之计”。

  有专家表示,此事经媒体发酵后已关系中国司法形象和中国外交事宜,宋即使被引渡回国,依然会遭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据新华社电

(原标题:海外涉嫌强奸案 官员丢人丢大了)

2013年11月13日 来源: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3-11/13/content_39551.htm
奇怪, 為什麼這次涉案人單位不說這是一個臨時工呢?
I really think the government should do something about our current law system...
官员在国内不也照样强奸幼女一点事儿都没,这样子不就助长了到处强奸别人的恶习。。
到底怎么回事
如果是在国内,女当事人的亲戚都会被扒出来
本身素质不好,人品猥亵,他觉得就应该这样的,所以他做了,和到哪里去没有关系吧。垃圾包了包,最后还是要臭的。
这种天朝官员都移民去吧,去吧,去吧。
法律不健全的国家就是这样 受害人不能得到公正的对待 所以不要怪有钱人都要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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