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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大原副校长酒驾肇事致2死4伤,一审获刑3年

时间:2011-10-21  17:39:44


昨日(19日)15时许, (江西南昌)经开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曾引起极大关注的江西农大副校长廖为明驾车肇事案一审宣判,廖为明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受害人家属当庭表示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要求。


副校长酒驾致2死4伤

2011年3月5日15时15分许,江西农大副校长廖为明驾驶小车沿庐山中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江西财经大学西门口时,将路边的5人撞倒,最终导致路人2死3伤及车上1人受伤。经查,廖为明血液中酒精含量是34毫克/100毫升。随后,廖为明被刑事拘留并批准逮捕。

事故发生后,廖为明的家属积极对6名受害人进行了赔偿,支付了6名受害人200余万元的费用。

9月7日,廖为明酒驾交通肇事一案在经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方起诉廖为明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在该起事故中,两名死者之一的江西财经大学2009级会计硕士研究生杨菲的父母,到场参加开庭审理,并在民事诉讼中提出了索赔“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1元的要求。

杨菲的父亲杨维国当庭表示,作为受害人家属,他已经就死亡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等与被告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人也对此履行完毕,所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中,杨维国只提出了“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据介绍,起初杨维国对此项金额的要求是192万元,他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社会和法律对独生子女死亡赔偿的重视,后来考虑到这种做法容易引起误解,遂将该项赔偿金数额调整为1元。


昨(19日)一审判刑3年

昨日15时许,经开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当庭宣读了判决书。法院认为廖为明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事故发生后,廖为明积极抢救伤员、主动报警、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故对廖为明依法从轻处罚。

案发后,廖为明赔偿了被害人的亲属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庭审中自愿认罪,法院以此对廖为明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廖为明有期徒刑3年。而被害人家属索1元“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诉求因依法无据被法院驳回。

判决书宣读结束后,受害人家属杨维国对判决不服,当庭表示要向中院提起上诉。

“酒后交通肇事致2死4伤,廖为明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法院轻判了。”杨维国说,法院以依法无据为由驳回他1元“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要求,他对此表示遗憾,“我希望大家关注独生子女的成长,也希望以此推动与独生子女相关的法律完善。”



http://www.tz-lawyer.com/NewsView_ID2695.html
酒後開車其實也是很失德的, 事故發生, 全是輸家。
兩百多萬, 也虧他賠得起, 一般人哪裡掏得出? 我一個朋友父親車禍過世十多年了, 至今法院判下來的賠償, 一分錢也未拿到, 對方也有人命傷亡, 留下孤兒寡婦, 擺明態度是要錢沒有, 要命一條, 受害者家屬也沒奈何。 小姨車禍, 昏迷兩月後去世, 對方是所謂的市優秀干警, 酒後測試結果是改過的, 象裝模作樣的補考一樣讓人滿意。 曾派代表來看過一次, 只怕你不死, 死了賠償還輕些, 脫身也快些。 三五年過去, 市優說不定已是省優部優產品了。
真的最討厭酒後駕駛了, 明知要開車就別喝, 少給世上添冤魂!
本帖最后由 iamcarrieok 于 2011-11-20 08:04 编辑

江西农大原副校长醉驾案开庭 被告鞠躬道歉

新闻来源:网络转载 日期:2011-11-2     


9月7日,江西农业大学原副校长廖为明酒驾肇事案,在南昌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廖为明当庭认罪,并哭泣着两次向死伤者家属鞠躬道歉,祈求原谅。庭审历时两个半小时,法官未当庭宣判。

昨日的庭审吸引了大量媒体采访,五十个旁听席位座无虚席。10时法官公布开庭,廖为明身穿“351号”背心进进法庭。南昌市经开区***指控称,今年3月5日下午3时15分,廖为明午餐招待学校客人后,驾驶赣M23529本田越野车,从城区回江西农大,路经庐山中大道江西财大西门前时,为避让一名撑伞路人,撞上前方一辆210路公交车右后角而引发交通肇事。

“当时我想采取制动措施,但是踩歪了踩到油门上,随后车子就失控了。”在法庭上,廖为明回忆说,他随后向右打方向盘,结果车子来了个270度大拐弯,冲进路边,撞向刚下车的几名路人。

当时倒地的一共有6人,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二年级硕士生杨菲和路边“乡村烧菜馆”男主人唐红兵,因抢救无效在医院死亡,其他4人不同程度受伤。根据交管部分的血液检验,廖为明被检察机关认定的血液酒精含量为55.38mg/100ml,系酒后驾车。廖为明说,他当天喝了两半杯红酒,事发时的车速他没留意看,“应该是时速四五十公里”。


原告、死者杨菲的父母杨维国和蔡丽直接作为原告代理人出庭。在法官核对相关证据和质询过程中,对事发时细节和善后处理情况提出质疑,但均未被法官接受。蔡丽因情绪激动,经法官同意提前离开庭审现场。

庭审过程中,针对死者家属质疑为何没有认定廖为明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人花费较长篇幅先容了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典型案例,以为廖为明在事发后没有故意继续伤害他人,没有产生恶性连撞。

廖为明的代理律师希看法官能减轻其当事人的刑罚,并列举原因:首先,廖为明肇事后积极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先后与6名受害人签订谅解协议,已赔付包括治疗费在内共计209万元;其次,廖为明是我省难得的林业科技人才、海回博士,在森林经理学、景观生态学等领域为我省做出较大贡献;第三,廖为明案发后主动报警协助善后,具有从轻情节。此前没有违法记录,事发后对此事有非常深刻反省。


在民事赔偿要求上,杨菲的父亲杨维国提出“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1元的索赔要求。杨维国说,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猝然离开,让他和妻子已经无法过正凡人的生活,他无法想象如何度过余生,希看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假如我的生命能换回死者的生命,我将尽不犹豫。我对不起死伤者和他们的家属,对不起组织和学校……”在庭审最后发言时,廖为明哭泣着两次向杨菲的父亲鞠躬道歉。

据了解,2009年9月廖为明任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今年2月28日,他刚通过试用期获正式任命为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仅仅6天后,却走进看管所。庭审直到中午12时30分结束,主审法官万长全公布休庭,下次开庭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http://www.dengfengshi.gov.cn/news/2011/114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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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新聞有點久了,不過我還是想轉貼一下,我覺得這判決很...輕如鴻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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