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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震惊的“流氓执法”几时休?

本帖最后由 iamcarrieok 于 2012-1-19 06:48 编辑

河南淮滨县给予猛扇司机耳光治超执法人员侯玉涛停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直接负责人、公路局路政大队长孙伟停职、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公路局副局长王淮诫勉谈话(2012年1月14日新华网)。

1月7日下午,治超执法人员拦停一辆超载黄沙货车检查,司机冯留伟锁住车门不出示相关证件,与执法人员侯玉涛发生口角,侯玉涛在拉扯中打了司机几个耳光。司机质疑执法人员有什么权利打人,侯玉涛大喊“打的就是你!”视频中还出现一次类似扇耳光连续声响,这是执法人员又一次狂抽司机耳光。此后,《淮滨县超限检查站野蛮执法,狂扇司机几十耳光》视频出现在各大网站醒目位置,执法人员残暴执法手段遭网友纷纷讨伐。淮滨县调查组认定情况属实。

在这一事件中,司机拒不配合检查,确是有错在先。但这不能成为一个执法人员殴打司机借口。作为执法者应该首先遵守法律,坚持文明执法。执法者动手打司机耳光,又撕扯司机,又骂又打,不仅是执法手段太野蛮,也严重损伤执法者形象,执法者违法将法律于何处?更为严重的是作为公路局路政大队长的孙伟丝毫没有制止打人行为,听任野蛮执法行为发生。这是否意味是他们习惯性行为?此前又有多少司机招致这样野蛮执法人员毒打?他们为什么敢于如此放肆?他们是依仗强势的公权力,他们也吃准司机只有挨打的份!这是否意味我们的公民社会严重不平等,存在严重的人权歧视。官与民的差别太大,执法者与民众身份地位的悬殊。如此我们的社会还是正常的公民社会吗?


在我们的社会中“执法者”任意侵犯人权凌辱百姓的事例太多:2008年1月7日下午,湖北省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路过该市竟陵镇湾坝村,发现城管执法人员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他掏出手机录像时,被城管人员当场打死。如此草菅人命的土匪,怎么竟披上执法外衣?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计生人员要求一不到16岁在校女生,办理婚育证明,还要定期孕检。因受拒绝,妈妈刘桃玉、女儿马玲受到计生人员毒打(据2008年4月4日《新京报》)。这是以执法为借口调戏、侮辱未成年女性,何讲又实施暴力呢?这是对未成年人一种丧失道德人性暴行。这样的执法与违法、犯罪有何区别?

现实中,凡是沾上公安、交通、城管等相关执法者,就因披着合法外衣,似乎是老子天下第一,一个个视法律为无物。他们为所欲为,肆无忌惮侵犯、践踏人权,甚至丧失人性,丧失做人底线。因为他们披着执法外衣,比流氓、黑社会、杀人犯多一层“保护膜”,更令人恐惧、可怕。这样的执法将给公众心灵留下很重伤痕,这样的执法环境下哪还有公平、正义?人们的安全感何在?如果把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也说成是执法?那只能说是对“执法”的亵渎!而往往发生事情,法律对“执法者”违法充满温情,而对受害者却是太多的冷漠、残酷,让人民群众对法律丧失信心。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一些官员为强征暴敛,借社会渣滓、劳教释放人员之手,威胁、恐吓手段达到各项收费目的。于是一批有劣迹的社会不法分子被纷纷收容进工商、税务、城管作为临时人员,有的与主管者深度勾结被转正招录!

执法者本该承担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而这些“伪劣”产品带有与生俱来劣根性;他们是以欺凌弱者为能事;毫无法律素养、做人素养;怎么能担当执法者的重任?在强调法治、保障民生的今天,只有纯洁执法队伍,才能树立法律尊严。只有以铁的手腕严肃法纪,清除法治社会不和谐音符,才能让执法者对法律心生畏惧,才能真正保证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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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于: 2012-01-15 20:15:55
永不休止的。

现在通常都要被曝光到网络后才有 相关 领导 “问责”
不是有句俗话,警察就是穿制服的流氓
当手中的权力不受制约时,行为自然就会放纵。民对官毫无制约力,当然会被歧视。
木有公仆意识……刑不上大夫,知法犯法罪减一等,而大部分国人觉得这样挺正常的,是我太激进还是别人太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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