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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陪领导赴宴遭暴力性侵致死【转】

本帖最后由 zhaoyebai 于 2014-8-18 10: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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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08-18 12:58:27  |  来源: 光明网  |  作者: 朱顺忠  |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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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玉婷的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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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玉婷出事的酒店,是重庆市合川区最为高档的一家五星级酒店。重庆警方透露的消息显示,杨玉婷死于该酒店515房间,是第二天上午被酒店保洁员打扫房间时发现并报警。
  核心提示:
  2014年6月30日凌晨,刚刚从重庆某大学航空服务专业毕业、在中铁十局重庆制梁场打工的20岁女孩儿杨玉婷(化名),死在重庆市合川区某五星级酒店的房间内。重庆警方通报称,6月29日晚,杨玉婷被来渝游玩的中铁十局内退职工何某采用暴力实施性侵害,致杨玉婷大量失血而死。
  《法制晚报》记者从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获悉,犯罪嫌疑人何某在逃回徐州后已经被专案组抓获。此外,帮助何某逃跑、掩饰案发现场的中铁十局在渝某项目部职工陈某及司机王某,因涉嫌窝藏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刑拘。在合川区区委、区政府多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帮助下,死者杨玉婷的家属已经与中铁十局达成按照“工伤”赔偿的协议,赔偿金额达130万元。不过,由于坚持认为酒店方面也负有责任,且对杨玉婷死亡细节存有疑问,家属目前仍在与有关方面交涉。
  案件发生
  暑期打工 女孩死在酒店

  2014年8月1日中午,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报恩村,在一栋破旧的房屋内,70岁的杨芝良站在孙女杨玉婷的遗像前,久久不肯离去。老人说,再过12天,就是孙女21岁的生日。
  杨芝良告诉法晚记者,孙女原本打算在9月赴上海某机场工作。为了挣一些路费,今年一毕业,她就到了离家不远的中铁十局重庆制梁场打暑期工。最后一次见面时,饭桌上,杨玉婷曾对拉扯自己长大的爷爷奶奶说,等发了工资,要请客。可杨芝良和老伴,最终等来的,却是孙女的死讯。
  杨芝良告诉法晚记者,他是7月1日从杨玉婷的弟弟那里得到的消息—“孩子哭着打电话给我,说警方根据婷婷的手机打给了她的同学,她的同学赶紧通知了我们……”
  2014年8月1日下午,法晚记者来到该酒店,在客房部五层看到,整层酒店客房都没有客人入住。在通道口,酒店方面摆设了一块提示牌,称该层正在进行维护。
  该酒店的保洁员向法晚记者证实,515房间发生命案后,五层客房一直没有接待客人入住。
  当天下午,该酒店安全部经理刘显冬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证实确有命案发生在该酒店,因警方仍在调查此案,不便回复更多细节情况。
  警方证实
  遭暴力性侵后 死者大量失血而亡

  “20岁的漂亮女孩儿”、“准空姐儿”、“死于五星级酒店”,这一系列关键词很快就让此事传遍合川,包括她的老家太和镇。
  对于杨玉婷的死因,当地也有各种传言。
  7月11日下午5时3分,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证实杨玉婷死亡事件。
  合川警方通报称:“6月29日下午6时许,中铁十局合川一项目部职工蒋某、陈某等带同事杨某、王某宴请来渝旅游的同乡何某、张某等人,席间大量饮酒。当晚9时50分,何某叫驾驶员王某将酒醉的杨某送到自己入住的酒店房间里。当晚,何某趁杨酒醉之际,采用暴力实施性侵害,致其大量失血。次日凌晨5时许,何某发现杨某已死亡……”
  8月4日,合川区公安局刑警队民警、该局宣传科科长李富春均向法晚记者证实,上述通报中所提及的杨某,即杨玉婷。
  嫌疑人逃跑被抓 系中铁内退职工
  根据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通报,对杨玉婷实施暴力性侵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是次日(6月30日)凌晨5时许发现杨某死亡,遂找来陈某、张某、王某等人商量对策,掩饰现场后逃离重庆。
  合川警方通报称,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展开调查,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及其落脚地点。7月2日,嫌疑人何某在江苏省徐州市落网,现已被合川区公安局刑事拘留。此外,陈某、王某及张某也分别涉嫌窝藏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公安机关刑拘。
  8月4日,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宣传科科长李富春向法晚记者证实,何某系中铁十局内退职工。此外,被刑拘的陈某是中铁十局合川某项目部职工。
  李富春科长介绍,警方目前的调查显示,对杨玉婷实施暴力性侵的只有何某一人。
  杨玉婷的大伯杨小平是合川公安机关病退职工,杨小平告诉法晚记者称,案发后自己曾向公安机关的朋友询问案情,被告知何某曾使用变态手段对杨玉婷实施暴力性侵,才导致杨玉婷大失血而死。
  死者单位
  被刑拘人员系中铁十局项目部经理

  法晚记者注意到,合川警方在通报此案时,称:“中铁十局合川一项目部职工蒋某、陈某等带同事杨某、王某宴请来渝旅游的同乡何某、张某等人……”
  而据法晚记者实地调查发现,死者杨玉婷与已经被刑拘的陈某、王某并非在一个单位工作。杨玉婷打工的单位,是中铁十局重庆制梁场。
  8月2日上午,中铁十局重庆制梁场党支部书记张洪春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证实,杨玉婷确实在这里打工,属于临聘人员。张洪春表示,被警方刑拘的陈某、王某不是中铁十局重庆制梁场职工。
  据重庆警方透露,涉案被刑拘的陈某是中铁十局位于合川火车站附近一项目部的经理,王某是其司机。8月2日下午,法晚记者赶到中铁十局位于合川火车站附近的项目工地,从该项目部职工处证实,陈某在案发前确系该项目部经理。
  带死者赴宴领导已被暂停工作
  警方在通报中称,杨玉婷是被同事蒋某、陈某等人带去赴宴。而在被刑拘人员中,并无蒋某。8月2日上午,张洪春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证实,蒋某系该制梁场办公室主任,杨玉婷打工就是在蒋某的办公室工作。
  对此李富春表示,通过警方调查,案发当晚,蒋某确实不在酒店,因此只是对其进行了询问调查。
  张洪春向记者证实,案发后,蒋某已经被暂停工作。“
  据了解蒋某所在办公室案发前一共有3名员工,其中1人怀孕回家,案发期间办公室只有蒋某和杨玉婷工作。
  据张洪春介绍,蒋某和犯罪嫌疑人何某系江苏老乡。何某到重庆后给蒋某打了电话,蒋某和他关系很好,所以就叫上了杨玉婷一起去赴宴。
  对于此次宴请,张洪春表示,是蒋某等人宴请老乡,并非公务宴请。
  事件进展
  政府高度重视 工作组称双方达成工伤赔偿协议

  2014年8月1日,杨芝良告诉法晚记者,杨玉婷死后,家属曾多次到中铁十局重庆制梁场交涉。
  8月3日上午,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张征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杨玉婷在酒店遭遇暴力性侵死亡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区政法委、信访办、区铁建办(合川区铁路建设办公室)、太和镇政府综治办等多个部门组成的工作组来处理相关工作,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帮助死者家属与中铁十局方面就赔偿事宜进行交涉。
  张征系工作组成员,且参与了赔偿交涉。他告诉法晚记者,最开始是死者家属和中铁十局方面交涉,中铁十局方面提供给家属住宿饮食等,但由于家属一方相对处于弱势群体,与中铁十局方面一直未就赔偿达成协议。据张征介绍,工作组介入后,中铁十局方面也派了专门的代表、律师到重庆合川参与协调。本着“对死者同情、最大抚慰和快速有效解决”的宗旨,最终,中铁十局方面答应工作组提出的赔偿方案:按照工伤标准,大额度赔偿。
  “我们调查显示,蒋某曾向杨玉婷表示,接待何某是上级要求,在去就餐前,何某曾去景区游玩,蒋某还曾安排杨玉婷去陪同。蒋某等人带杨玉婷就餐后,开具了单位发票,金额为930元。”张征表示,“因此在协调过程中,我们认为按照工伤赔偿是合理的。”
  张征告诉法晚记者,工作组提出的赔偿额是150万,在“谈判”期间,除了工作组、中铁十局两方,死者杨玉婷的家属也全程参与,最终达成了130万的赔偿协议。”
  警方调查后表述:暴力实施性侵
  张征向法晚记者透露,上述赔偿只是一部分,此案将来在起诉阶段,肯定还会涉及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内容。
  另据张征透露,截至8月3日,死者家属并未将杨玉婷的遗体火化。“家属方面可能还有一些顾虑,此外酒店方面是否也该负有责任,家属方面还在交涉。”张征说。
  对此,杨玉婷的爷爷和大伯均给予证实。
  杨芝良告诉法晚记者,案发当晚,杨玉婷是被何某指使人背入酒店,且给杨玉婷办理了登记入住手续。“当时的情况如此反常,酒店方面是否应该有所注意?是否应该负有责任?”杨芝良表示。
  8月3日下午,杨小平也向法晚记者表示,杨玉婷的遗体确实还没有火化,因为家属方面认为酒店负有责任,尚在进一步交涉中。
  对于家属的顾虑以及坊间有关被害人死因的各种传言,8月4日上午,李富春向法晚记者表示,通报中所提到的“采用暴力实施性侵”是警方调查后目前最为严谨的表述。
  截止记者发稿时,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稿件统筹 朱顺忠 文并摄
太可怕了 不知道说什么 姑娘 一路走好
可悲,130萬,賠得起一個青春女孩的未來嗎?
除了賠款,犯罪人應該處以重刑
不敢想像是如何的暴力,居然會性侵致死...太可怕了...
真的是太可怕了,
女孩当时该多无助啊!:
点盏灯给迷路的人,让其能在黑暗中不迷失,
不过是为了希望在自己迷失方向时,同样能有个人举灯在等……
现在的中国人没有一点法制观念,随便可以侵犯他人。
昨天?那么久以前的事情,何必记得。明天?那么久以后的事情,何必去想。
有个细节,遇害者的伯父是公安机关病退职工
好可怕啊 和印度差不多了
中国还是文明古国呢,怎么有那么多豺狼后人?
幸好有公安系统的关系,其他没有关系的可能更惨,连补偿和绳之以法也难。
难得糊涂,沉默是金
就没有人奇怪七十岁的爷爷太年轻了吗?
话说这个爷爷看起来也不是很伤心啊,而且遗像摆放的地方是不是诡异了点儿,相框没有就算了,居然还是躺着的……
自家孙女的遗像放在了仿佛是杂物间的水缸上面,爷爷表达哀痛之心的方式好神奇啊!
上次被抱着跳水库死的赔了300多W,家里签了谅解书。这个被暴力强奸致死的,赔了130W,呵呵。。。。
  你说人命到底多少钱呢?那些父母拿了这些钱签谅解书的时候晚上睡觉安稳么。。。
无论犯罪份子是否被判死刑,该有的赔偿都得有。
获得赔偿才是正常,如果死了个人,连赔偿都没有,那才不正常。

只能说如果赔得更多,积极赔偿,有可能受害人家庭出具谅解书,可能会判轻一点儿,但依然会判刑啊
只想问,赔偿的钱是不是公款? 凭什么用公款给犯罪者赔偿?
这个该死的变态老男人!
疏影横斜水清浅
暗香浮动月黄昏
放遗像的地方应该是农村的工具房
应该是办完丧事后,把遗像放在那边的。
中途夭折的人的遗像一般都不能挂在正屋的,不算是祖宗辈。


水库那个,至少当事人态度还是很端正的,也上了法庭,而且算是误伤,估计自己也没预料到
这个完全没有写当事人的态度,而且情节恶劣多了,估计这130万还是单位赔偿的,本人应该还是要判刑的。单位赔钱估计主要是怕家属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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