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为啥频频“被误打”
14日,云南玉龙县6名山区教师来到广州参加培训,他们在天河区逛街时,被警方误当做犯罪团伙抓捕。带队教师称被按得脸贴地,腰臀遭踢。现场拉扯中4名教师多处受伤。经广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协调,“派出所这边马上就来说"是个误会",他们说"抓错人了"。”(凤凰网11月22日消息)
本来是去参观学习长见识,却被当成犯罪团伙给殴打,最后解释又是一个误会,还是“抓错人了”。想起以前发生“被误打“的事故,这些说辞让人感觉似曾相识,平民为啥频频被误打呢?
最早听说“被误打”,是去年湖北政法委厅官太太陈玉莲被几个便衣警察当成上訪者痛殴,据当时在场的真正上訪者回忆,听到一个“青皮头”嚷嚷:“就是省长老婆也要打”,而且连说两次。后警方代表表示道歉,并称此事纯属误会。
最近一次听说“被误打”是今年9月15日,洛阳一名叫赵志斐的男子独自到北京旅游(000802,股吧),当晚住进一家小旅馆的四人间。次日凌晨赵志斐也被误为上访者一并带走,遣返洛阳途中,赵志斐被打伤。家人在洛阳洛龙区英才路边,发现了昏迷不醒的赵志斐。洛阳当地派出所称:“可能是抓错了。”
无辜平民频繁被打,折射出一种混乱的执法环境。北京是皇城根,天子脚下,应该是中国文明程度最高的地方;广州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文明程度也应名列前茅;武汉是湖北的首府,也应该不会太差。可这误打事件恰好发生在这三个地方,我不愿意推测这三地的文明程度有问题,只愿意相信是执法环境差。
执法犯法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打人的都是吃公饭的,都是在执法,但却都在犯法。这些人代表政府执行法律,对民众的伤害往往会让政府背黑锅。对于法律的执行要求,这些人应该比一般人更清楚,对国家政策更应该了然于胸。公安部多次强调,公安机关执行维稳任务,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
“被打错”只是乱作为的一种措辞。如果警察真的打错了,那应该挨打的又是谁?上訪者、罪犯难道就应该被打?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其实罪犯也有人权,只要他们在犯罪活动中没有过激行为,接受警方处理,就不应该对其造成人身伤害。而对于普通民众,警方更没有理由制造伤害。
平民频繁“被误打”,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执法理念错位、行为不规范是一个基本的原因。社会和谐离不开严格执法,但一定要在保证合法性的前提下严格执法。那种伤害普通民众的执法行为,不可取,不可留,更不可长。
(文/张洪泉) 2011年11月22日09:45 来源:华龙网
http://opinion.hexun.com/2011-11-22/13547337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