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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匿十年,嫌犯混成了管犯人的

逃匿十年 嫌犯混成了管犯人的
一男子重伤妻子后逃走,登封警方昨日在皖将其抓获
落网时该男子穿着警服,是安徽利辛县看守所的协警


  核心提示

  10年前,登封一男子王治家将妻子打成重伤后逃匿,随后被警方网上追逃。昨日上午,登封警方根据线索,在安徽亳州市利辛县将王治家成功抓获。让办案民警吃惊的是,王治家竟然穿着警服,在利辛县看守所干起了管理犯罪分子的工作。


  [旧案]

  男子将妻子打成重伤后潜逃

  据介绍,王治家生于1974年4月27日,家住登封市卢店镇砦沟村。2000年,王和妻子魏炎鹏结婚。2001年5月11日,王治家和妻子因琐事发生口角。王治家拿起一块砖头,朝妻子魏炎鹏头上砸去。

  魏炎鹏被人送到医院后,医生发现,她头上共有3处伤口,最小的伤口也缝了7针。经法医鉴定,魏炎鹏的伤情构成重伤。

  案发后,为逃避法律制裁,王治家逃离登封,不知去向。魏炎鹏至今尚有头痛、健忘、耳聋等后遗症。由于对王治家感到绝望,魏炎鹏通过诉讼程序提出离婚。在王缺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如今,魏炎鹏又重新组建了家庭。

  但王治家一直去向不明。警方长期抓捕无果,遂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在这次全国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中,登封市公安局继续加大对王治家的追逃力度。


  [抓捕]

  在逃嫌犯出现时穿着警服

  卢店派出所民警在查询王治家的哥哥王某先的信息时意外发现,在全国人口系统中,竟然有两个“王某先”,而且这两个“王某先”性别、年龄和身份证号码一模一样!

  警方经调查发现,两个“王某先”,一个在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武装部工作,一个在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工作。办案民警经过核实得知,在徐州市鼓楼区武装部工作的“王某先”,是网上逃犯王治家的大哥。那么,在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工作的“王某先”又会是谁呢?

  昨日上午,经登封市公安局批准,卢店派出所指导员王俊敏带领民警赶到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调查此事。到利辛县后,王俊敏立即求助当地警方协助调查“王某先”的信息。在利辛县城关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警方很快查出“王某先”住在利辛县五一路一个居民区。警方随后赶到该居民区,该小区居民说,“王某先”是个狱警,在利辛县看守所上班。

  这让办案民警很意外,以为弄错了。民警立即到利辛县看守所核实情况。在利辛县看守所,办案民警很快找到了穿着警服的“王某先”。经网上比对,穿着警服的“王某先”,正是在逃10年之久的王治家!


  [调查]

  当地警方称王治家是临时工

  办案民警当即将王治家控制。讯问中,王治家交代,他化名“王某先”,一直藏匿在利辛县,两个月前经人介绍,安排在看守所当狱警。

  一个在逃人员为何会穿上警服到看守所上班?记者接到读者反映后,立即联系到正在利辛县抓捕王治家的登封民警。卢店派出所指导员王俊敏告诉记者,他们看到王治家穿着警服出现在自己面前,也很意外。他们后来作了初步调查,王治家并非利辛县公安局正式警察,其真实身份是公安局的协警,是2008年利辛警方通过正规途径,招入公安部门的。王治家进入利辛公安局后,先在当地派出所协助警方办案,两个月前进入看守所上班。

  王俊敏透露,由于在谁先抓获王治家的问题上有异议,当地警方暂时不让登封警方带走王治家,他们正在协调。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利辛县警方,利辛县公安局于局长告诉记者,在利辛县公安局,王治家的身份只是个临时工,当时招聘他时,他已经有“漂白”的身份。但到底问题出在那个环节,警方正在调查。

  至于为什么不向登封警方移交王治家?于局长表示,这涉及公安部门的一些相关规定。

  记者随后联系登封警方,登封警方表示,王治家的户口目前还在登封,王现在用的“王某先”的身份信息是假的。而安徽警方在招工时,应对王的真实身份进行核实。



  
2011年9月29日 星期四   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刘启路    大河网
http://newpaper.dahe.cn/dhb/html/2011-09/29/content_592571.htm
庞青松:潜逃犯当警员算不算黑色幽默?


据大河网载:10年前,登封一男子王治家将妻子打成重伤后逃匿,随后被警方网上追逃。昨日上午,登封警方根据线索,在安徽亳州市利辛县将王治家成功抓获。让办案民警吃惊的是,王治家竟然穿着警服,在利辛县看守所干起了管理犯罪分子的工作。

都说黑色幽默具有很强的讽刺性,能入木三分地反映现实的荒诞不经和滑稽可笑,然而,那些幽默故事与潜逃犯当警员相比却逊色多了。这比黑色幽默更具讽刺意味的事讽刺了谁?

对逃犯原籍所在地来说,一个人犯了重伤他人之罪,却没能及时将其抓获,这也没办法,犯罪分子逃跑了嘛。

可是,对利辛县公安局来说就不大好解释了,“人民警察”是什么?是人民的保护神,是守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人,多么神圣的岗位,居然让潜逃犯给混了进来,穿上警服,摇身一变,潜逃犯就成了“保护神”,不知利辛县公安局在用人时是谁负责资格审核的?是怎么审核资格的?

王治家虽说是“临时工”, 但他却是2008年利辛警方通过正规途径,招入公安部门的。他进入利辛公安局后,先在当地派出所协助警方办案,两个月前进入看守所上班。你看,他不但混进了警员队伍,还越来越得到信任,这不是非常可笑吗!那个“正规途径”不是也不正规了吗?

这一案件中,还有一个信息值得重视,之所以能发现王治家由潜逃犯变为临时警员,是因为派出所民警在查询王治家的哥哥王某先的信息时意外发现,在全国人口系统中,竟然有两个“王某先”,而且这两个“王某先”性别、年龄和身份证号码一模一样!所以,需要查清,王治家所使用的身份证到底从何而来,是假身份证,还是真身份证?身份证明又是如何弄到手的?




作者:庞青松    2011年09月29日 15:04     来源:荆楚网
http://news.ifeng.com/opinion/gu ... /29/9568981_0.shtml
前段时间不是也有一位强奸未遂犯也混成了貌似是心理辅导师之类的继续胡作非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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