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等6部门在京启动集中整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行动。从2011年8月到2012年3月,在为期8个月的集中整治期间,6部门将通过联合查处一批案件,依法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完善B超使用、终止妊娠药物销售等相关管理制度。
“危害不亚于上世纪中叶的人口膨胀”
“男女比例协调本是自然进化的规律,然而在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已成为一个社会顽疾。”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说,“目前,除西藏之外,其他省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均偏高。”
出生人口性别比也叫婴儿性别比,正常情况下,每出生100个女孩,相应出生103—107个男孩。
由于男孩的死亡率高于女孩,到了婚育年龄,男女数量趋于均等。因此,联合国设定的正常值为103—107。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原新说,108.47、111、119、118.06,将1982年以来,全国人口“三普”、“四普”、“五普”、“六普”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连成一条曲线,“V”型反转初露曙光。这意味着近年来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但当下水平仍高出警戒线11个百分点。
“我们正进入一个‘男盈女亏’的时代。”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指出,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失衡的累积效应已现端倪。据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资料推算,目前我国0—19岁年龄段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2377万。10年后,上千万适龄男性可能面临“娶妻难”。
“其直接影响是‘婚姻梯度挤压’现象凸显。”翟振武说,同龄适婚女性短缺,男性就会从低年龄女性中择偶,“老夫少妻”增多;挤压到一定程度,就要向别的地区发展,“城里哥找乡下妹”。
“婚姻挤压之痛不仅在于产生多少‘光棍’,更在于其后果主要由贫困人口承担。”翟振武忧虑地指出,由于农村出生性别比失衡比城市严重,今后“剩男”将更加沉积于边远贫困地区。贫穷又无子嗣的男性剧增,可能会增加买卖婚姻、拐卖妇女、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危及婚姻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国家人口计生委宣教司司长张建强调,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失衡与人口老龄化交织,将加剧人口结构的不合理性,未来的社会阶层结构、消费结构、组织结构等都将更为男性所主导,其深远危害,不亚于上世纪中叶的人口膨胀。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表示,依法打击“两非”行为,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最有效方法之一。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近30年,给人口安全、社会稳定带来巨大隐患。
“女孩失踪”背后的“两非”黑市,B超成为直接“杀手”
余燕丽是安徽省潜山县余井镇进士村人。
怀孕6个月时,经丈夫托人联系,余燕丽来到县里一家医院做B超鉴定胎儿性别。得知是个女孩后,他们找到一家个体诊所,进行了终止妊娠手术。回家后,两人对周围人谎称“不小心,自然流产”。
在性别比失衡问题突出的农村,“女孩失踪”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庞大的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市场。
据介绍,在江西、湖北、安徽交界地区,从事非法鉴定性别的活动由隐藏变为半公开,由“坐等上门”变为“上门服务”,鉴定时的怀孕时间由16周以上缩短为12周左右,由本地小范围变为有组织的跨区域大范围作业,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到人工终止妊娠,提供“一条龙”服务。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翟振武说,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直接原因,是少子化和B超普及带来的“两非”行为。
据介绍,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韩国、日本、中国等具有男孩偏好的亚洲国家或地区在生育率下降过程中,普遍出现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因为那时B超设备开始普及,许多人怀孕4个月后,经B超鉴定胎儿性别,男胎保留,女胎引产。
传统观点认为,农村的男孩偏好是为了解决劳动力、增加收入和养老问题。
但是,一项欠发达地区人口问题的调查报告显示,近些年来,在经济贡献方面,生男不比生女强。而在我国沿海等富裕起来的地区,发达的经济条件和日益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未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的势头。
“根子在于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杨菊华认为,在许多人眼里,生男生女,是继嗣问题,也是“面子”问题。一些家族、宗族观念严重的地区,生男孩意味着家族香火不断,有了儿子的妇女可以免遭家人“不争气”的指责。
“生育观上的男孩偏好,还是女性弱势地位问题。”杨菊华分析,目前,我国妇女除了教育程度增长的幅度基本赶上男性外,其它指标都明显落后于男性。
“治标”重在打击技术越轨,“治本”在于提升女性社会地位
“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趋势,短期内必须依靠国家的强力干预。”翟振武认为,“治标”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就是打击技术越轨。
日前,安徽省长丰县岗集镇计生、卫生等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统一行动,在一居民出租屋门口,抓获刚刚为他人做完性别鉴定准备离开的个体游医李某和助手张某,当场查获作案工具和交通工具。
据查,他们携带一部只有手掌大小的便携式B超机,开一辆小型轿车,白天沿街“揽客”,晚上在出租屋检查,百姓闻讯而去。
“‘两非’现象隐蔽性强,当事双方‘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案件排查难、取证难、查处难。”国家人口计生委政法司司长赵延配说,“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将加强部门合力,完善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登记、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制度,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和人员。”
据介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虽然严禁“两非”行为,但力度有待加大。比如,对于没有行医资格的人从事“两非”,依据法律可按非法行医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医务人员涉足“两非”,却只规定了行政处罚,其中的罚款额度仅有1万—3万元,没明确刑事责任。
翟振武认为,在重拳出击“两非”行为方面,一些国际经验值得借鉴。韩国也曾经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阶段,韩国为此立法规定,对于利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医务人员,一是罚款3000万韩元(相当于20万元人民币);二是吊销医师执照,终身不得行医;三是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性别比长期严重失衡是社会背负的“高利贷”,在灾难爆发前排除危情,是百年大计。国家人口计生委性别比治理办公室主任罗迈说,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除了“治标”,更要“治本”,采取利益导向等综合治理措施。
杨菊华指出,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实质上是女性发展权益问题。推进两性的公正、平衡发展,提升女性的社会地位,才是“治本”之策。
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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