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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人生] 母亲分娩时去世父亲拒探望 3岁女童在医院长大

本帖最后由 六宝火锅 于 2015-3-2 22:0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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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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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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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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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岁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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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的金奶奶抱着一岁多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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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妞妞的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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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妞妞就在医院里玩耍,在各个科室“串门子”

海都网(微博)记者 苏燕梅/文 包华/图

关注理由

3岁大的妞妞,5天前在医院里度过了她的农历生日。3年来,身体健康的妞妞一直生活在医院,每一名医生、护士,都是她的“家长”。

3年前,妞妞的母亲在福州仓山区一家医院内分娩时死亡,医疗纠纷就此而起。妞妞父亲一直不接回女儿,甚至从未来看过她一眼,有医生说,他是把妞妞当作和医院索赔的筹码。去年11月,经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付80多万元,但是,对于这样的结果,妞妞的父亲并不满意,提起了上诉。

这场长达3年的“拉锯战”,让聪明漂亮、人见人爱的妞妞,成为完全没有“父母亲”概念的可怜孩子。她自记事起,就没有见过爸爸妈妈。目前,这起医疗纠纷的官司进入二审,妞妞的未来,将何去何从?

母亲医院去世 女婴被遗留在医院

2012年1月30日,大年初八。一男子带着怀孕的同居女友,匆匆来到福州仓山区一家医院生产。不料,女子生下妞妞后,当晚抢救无效身亡,医院诊断为羊水栓塞。当时,陪同该男子的亲戚,把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妞妞一把塞给了护士,没想到,从那以后,妞妞就再也没有被爸爸抱过。

妞妞的母亲姓李,父亲姓宋。两人在福州打工期间认识并同居,但并没有办理结婚证。据了解,李女士在认识妞妞的生父之前,同样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和另一男子生下两个儿子。

据知情人透露,李女士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她由云南外婆一手带大。后来,亲戚把李女士带出了云南,四处打工。李女士去世后,医院找到了她的两个儿子和母亲。

去年11月,福州仓山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共计赔偿80多万元,其中,属于宋某的有26万多元,其余部分则给了李女士的其他亲人。因对赔偿金额不满,宋某提起上诉,已经打了3年的官司仍在继续。

聪明可爱的妞妞 成了全院的“宝”

白天,医院各科室的医生、护士,就是妞妞的临时“家长”;晚上,妞妞则是金奶奶的宝贝,住在医院的宿舍内。50多岁的金奶奶,是医院一名员工的妻子,医院专门雇她来照顾妞妞。

护士们对于妞妞的评价是:聪明懂事,不哭不闹。医生、护士都知道妞妞喜欢跳舞,喜欢央视主持人“老毕”,所以一有老毕的节目,大家就把电视调到综艺频道,并招呼妞妞来看节目。此外,院长还交代,不管妞妞跑到哪个科室,都要有人看着,陪她玩,如果工作太忙,就把妞妞送到其他科室。

在大家的关心下,妞妞学会了感恩。妞妞1岁时,金奶奶在宁波工作的儿子给她买了一件新棉衣,这让年仅3岁的她一直记着,“这是宁波叔叔送的。”有一次,医院员工黄奶奶,带妞妞去吃大餐,妞妞也念了好长时间:“黄奶奶给我吃大螃蟹、大龙虾,却不让我吃烧烤,说会把牙齿吃坏的。”此外,桌子下存着的一罐罐奶粉,每一罐是谁送的,妞妞也记得一清二楚。

金奶奶告诉记者,3年来,妞妞的生父从来没有到过医院看妞妞。妞妞偶尔也会问起自己的身世,金奶奶告诉她:“你是贵州人,有爸爸。”但是,在妞妞心里,总把金奶奶的安徽老家当成自己的家乡。

对话生父:不见妞妞,是担心医院“使坏”

近日,记者联系了妞妞的生父宋某。宋某坦承,他的确3年都没有去看过妞妞。记者追问原因,宋某说,一到医院,就会想到女友去世的事情,有阴影,不好受,“另外,事情(官司)没有结果,小孩什么样也不知道,怕医院使坏,去看女儿会惹出麻烦。”

记者又问宋某,对于妞妞的将来作何打算。宋某表示,等官司打完了,得到赔偿了,他会把妞妞接回来,请人带,让妞妞在福州生活。

宋先生的律师邹丽惠则表示,官司打了3年,宋某和女儿也骨肉分离了3年,这对于宋某来说,也是一件残忍的事情。邹律师称,宋某这么做,也是被医院逼的,她曾经到医院取证时遇到阻挠,调解多次也没有结果,“宋先生曾经表示很想去看小孩,是我阻止他去的,因为我怕节外生枝。宋先生这么做,也是为了维护女儿的合法权益。”邹律师表示,自己也希望宋某能拿到应得的赔偿款,早日将女儿领回,骨肉团聚。

律师说法:妞妞父亲行为已构成遗弃

昨日,记者联系了福建科衡律师事务所的王荣坚律师,王律师表示,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所以,宋某的行为构成遗弃,医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起诉,把孩子送回宋某抚养。

记者曾经问过妞妞“爸爸在哪”,妞妞说,她有两个爸爸。院长忙解释,妞妞对于爸爸没有概念,和叔叔没有区别。妞妞把一位年轻医生当成自己的爸爸,跟他玩。其实,妞妞心里一直渴望父母的爱。有一回,有人问妞妞妈妈在哪,妞妞回到家里,扑进金奶奶的怀里,撒着娇说:“我能叫你妈妈吗?”听完这话,金奶奶心都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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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人数

Our greatest glory is not in never falling, but in getting up every time we do.
应该起诉他,只是男友,赔偿给孩子吧,这种人渣一分都不该有
妞妞的母亲姓李,父亲姓宋。两人在福州打工期间认识并同居,但并没有办理结婚证。据了解,李女士在认识妞妞的生父之前,同样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和另一男子生下两个儿子
你弃如敝履时它任你挥霍,你珍若拱璧时它毫厘不予。
没有婚姻关系也能拿到赔偿吗?
这种畜生不如的父亲,应该不让他拥有孩子!
昨天?那么久以前的事情,何必记得。明天?那么久以后的事情,何必去想。
这男人太人渣,小姑娘很无辜,希望孩子母亲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少,迎接另一个生命是件严肃的事,人要为自己和其他人负责任
一分钱赔偿都不该给那男的,全留给孩子。
重了十斤最大的不同:以前能轻松穿上的码数,现在通通变成了不自量力啊摔
宋先生的律师邹丽惠则表示,官司打了3年,宋某和女儿也骨肉分离了3年,这对于宋某来说,也是一件残忍的事情。邹律师称,宋某这么做,也是被医院逼的,她曾经到医院取证时遇到阻挠,调解多次也没有结果,“宋先生曾经表示很想去看小孩,是我阻止他去的,因为我怕节外生枝。宋先生这么做,也是为了维护女儿的合法权益。”

这位律师也是醉了。
小女孩好可爱啊,希望能有人收养她
这样下去总会出问题
但那个渣爹肯定要出来
什么世道啊
就不能给那个渣爹,给了小女孩就苦了。
80万还不够?胃口很大吧 要说多爱也没有呀 还是找人收养吧 一毛钱都不赔给那个男的
鉴于最近大家文荒,推荐下我看的小说:禽兽不如的穿越女,制霸好莱坞,木兰无长兄,末代帝王求生记,故国神游,卿本绝味,没有来生,纸上人,等你的星光,【福尔摩斯】捕获一只侦探,末世之废物,巧言令色。不保证好看,仅作参考。

兔子君果然把小羊也救回来啦
有时候觉得不但需要婚前检查,每对怀孕的夫妻或者同居密友都必须先通过一个爸爸妈妈考试。。不及格的就堕胎。。。。养不了就不要推给社会。。。。
世风日下,人不如妖。
难道医院的赔偿金不应该留给孩子吗
A spaceman came travelling on his ship from afar
这事有看过报道,一对不负责任的父母,一个强词夺理的律师,可怜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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