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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胜亲情,阿富汗家庭杀四女

加拿大阿富汗裔一家3口为维护所谓的「家族名誉」,杀害4名女性家人,法官29日将凶手全数判处无期徒刑,为这起震惊加国的命案画下句点。

检察官表示,被告疑似因三姊妹违背衣着丶约会丶社交和使用网路等纪律规范,令家庭蒙羞而杀害她们。

陪审团审议15小时後,判定58岁的夏非亚(Mohammad Shafia)丶他42岁妻子亚雅(Tooba Yahya)及两人21岁的儿子哈迈德(Hamed),各犯下4项一级谋杀罪。触犯一级谋杀罪者必须终身监禁,且25年内不得假释。

被害人分别为19岁的柴娜丶17岁的莎哈与13岁的吉堤三姊妹,及夏非亚的元配穆罕默德(Rona Amir Mohammad)。夏非亚有多名妻子,与穆罕默德并无子女。法官宣判後,被告再度否认杀害她们。夏非亚说「判决不公」,亚雅说:「我没杀人,我是她们的妈啊。」哈迈德也说:「我才没有对姊妹下手。」


检方在庭上出示证据,证明被告是为了维护家族名誉而痛下毒手。长女柴娜由於结交巴基斯坦裔男友,遭父亲命令禁止上学长达一年,愤而逃家。次女莎哈卧房内藏有保险套,与穿短裙丶拥抱基督徒男友的照片,蒙在鼓里的双亲发现後至为震惊。么女吉堤不但跷课,还曾因穿着过於暴露与偷窃物品,被学校遣送回家。穆罕默德则在日记中写到受丈夫殴打丶折磨,同住的第二任妻子待她如奴隶。

检方监听纪录显示,案发後,夏非亚批评女儿淫荡:「没有什麽比我女儿的行径更胆大妄为丶肆无忌惮。就算法院把我绞死,对我来说名誉还是重於一切。」

4名死者的尸体,於2009年6月30日在安大略省京士顿市(Kingston)运河打捞出的车中被发现。当时这家人正由尼加拉瀑布返回位於蒙特娄的家,在京士顿市稍作停留。但证据显示这是凶手故布疑阵,杀害4人後再将她们放入车里沉入河中,伪装成意外。

主审法官马朗格说:「很难想像比这更可恶丶卑劣丶下流的罪行,犯案动机竟是出於被告扭曲变态的名誉观念。这种观念在文明社会中绝无容身之地。」




【编译 李京伦/美联社 安大略29日电】 世界新闻网 January 30, 2012
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 ... B3?instance=top_rec
怎么会有这样的家人..........
阿拉伯国家这样的事算正常
签名被屏蔽
没错,在阿拉伯国家这真的算是很正常的。事实上,如果这样的女儿没有被杀,在他们的观念中才不正常。
这是沙文主义文化?
女人都从那里移民出去吧~~让他们自己搞基吧~
女人都从那里移民出去吧~~让他们自己搞基吧~
阿拉伯国家里的人都是这样的变态
虎毒尚且不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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