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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通报电梯摔婴案:女孩仅10岁不予刑事立案


华龙网记者今晚从重庆长寿区相关部门获悉,长寿区高度重视“女孩摔打男婴”一事,警方、医院、教育与政府其他相关部门此前已全面介入,现正积极妥善处理此事。

    长寿警方通报:11月25日16时许,长寿区公安局接辖区“鹏运左岸”小区保安报警,称该小区一幼童从25楼坠落。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经调查走访、调看小区视频监控录像,警方已初步查明事件情况。

   经查,11月25日16时10分,该小区一住户家10岁女孩李某放学回家,至小区2栋2单元电梯时,遇原原(乳名,男,1岁)与其奶奶外出。李某在原原奶奶出电梯时,将原原抱起,电梯门自动关上。电梯监控视频显示,李某在电梯里对原原进行了殴打。

   据李某陈述,她将原原从电梯抱回25楼家中,在客厅沙发上对原原实施殴打,后将原原抱至阳台栏杆上逗玩,致原原从阳台栏杆坠落。

   原原奶奶看到电梯直接运行至25楼停下,遂赶至25楼寻找,遇李某从家中走出,遂向李某询问原原下落,李某谎称原原已被他人抱走,李某与原原奶奶一同乘电梯下楼寻找。下楼后两人分行,李某绕行至原原坠落地处,将灌木丛中的原原挪至七八米外的小道上,然后返回自己家中。原原奶奶径直到小区保安处调看视频监控。

   公安机关已及时将调查结果向双方当事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通报,因行为人李某只有10岁,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依法不予立刑事案件侦查。

   李某父母均系某化工企业职工,事发时,家中只有放学回家的李某一人。12月2日,李某母亲调至该企业新疆分公司,李某一同前往。临行前,办案民警将李某母女赴新疆事向原原家人及其律师进行了当面告知。公安部门将进一步核查事件相关具体情况,并严格依法处理。

    救治医院通报: 12月4日,原原已苏醒,拟于近日接受手术。

   区教委通报:事件发生后,区教委立即要求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摸排情况,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德育和法制教育,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工作。

   区政府发言人表示:一是对发生此事深感痛惜,感谢社会各界与网友的关心,责令李某监护人依法履行法定责任,截至目前,李某监护人已支付原原医药费7.8万元。二是积极协助医院尽全力做好对原原的救治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三是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继续责成区公安部门进一步核查事实,依法处理。四是责成区教育部门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五是司法等相关部门为原原方提供法律援助,支持原原方依法维权。12月4日,原原家人已向长寿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小女孩应该接受制裁。。。放到社会上是对人民不负责任。。。
那个小女孩简直不是人,如此对待一个一岁的小孩。她父母也是逃避责任,故意远走新疆。难道没有法律来制裁这种小小年纪的恶魔吗?
真的是没有天理啊
10岁的娃了,铁定进少管所啊!!这情节多恶劣啊!!!不进少管所,就进精神病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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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女娃有预谋的作案么!?很有当悍匪的前途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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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怎么教孩子的,我们的法律太不健全了
重庆好危险 QAQ 连小孩子都变态了 尔康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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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出这种孩子的家长难道不该付法律责任吗?真心想诅咒这个恶毒的女孩一辈子不幸福,不得好死!为那个无辜受伤的孩子祈祷!诅咒那个恶毒的女孩生不出孩子,一辈子凄惨无比,为那个孩子赎罪!贱人不得好死!
就算女孩10岁难道就不应该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吗?那她以后要是继续杀人放火呢?
而且女孩的监护人也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啊。
如果因为年纪小可以不受惩罚,只是民事赔偿了事,那坏人以后岂不是可以培养青少年杀手?反正只要赔钱就可以了
Our greatest glory is not in never falling, but in getting up every time we do.
這個世界怎麼了, 連小孩子都這麼凶殘, 怎麼教出來的?! 她所做的事有條不紊啊, 還懂得轉移可憐的原原, 他才多大呀? 就這麼放過她, 以後社會又多一個魔頭了, 天理何在!
为啥不立案啊  年纪小就可以无法无天啦  年纪小小的就做出这么令人发指的变态行径来  才更该关起来  要不长大了还得了??!!
回答一下,昨天和学法律的同学讨论了一下:,因为法律规定14岁一下不负刑事责任,所以即使立案也没法公诉,而且警察立案实际上是不恰当的。少管所是要在有刑事责任的前提下才能收未成年的。退一万步将即使立案,也没有无可辩驳的证据。我们能用录像证明小恶魔打了婴儿但是没有证据说是她摔的(今天看新闻果然她爸说是她抱着玩,婴儿自己摔下去了。)没有人证物证的情况下单凭有罪推理是绝对不可能的。心里真的好气愤啊!而且出事她妈带着她逃了,警察还没办法,在没立案的情况下根本不能限制她人身自由。英国也发生过这种事,两个10岁小孩杀死2岁儿童。当时顶着巨大司法压力顺从民意判了15年,现在都是被欧洲拿来批判司法被干预没人权的经典案例啊。后来英国顶不住,8年之后放了他们出来。想起都让人无奈。
  我想说法律上应该无可奈何了,但是社会还是可以做很多比如年年公布她照片看哪个学校敢收她哪个单位敢要她哪个男人敢娶她哪个正常人敢和她做朋友!
有没有搞错,就因为这贱女孩不够年龄就不予立案,那这贱女犯罪的时候就无需考虑她的危害了,社会就无需考虑这贱女的危害了,如果这事不立案的话,我发誓,我就算拼了我一年的工资也要把这贱女人肉搜索出来,就算以后这贱女上学、工作、结婚都要这个贱女不得好过。老天怎么能让这贱女这么轻松就逃过、法律怎么能让这样的贱女这样轻松地活下来。想想还在医院的原原,想想被高空扔下来、以后还不知道有什么后遗症的可怜的原原,我真的气难平,这样的人渣就这样轻松地逃掉了罪责,我真的很气愤、很气愤、很气愤。真希望这种人渣不得好死!把这个人渣人肉出来,把这个人渣的渣父母也人肉出来,有这样出事了就她逃走的渣父母,一家都不是人,一家都是畜生的生物,就该人肉出来,就算法律不能制裁他们,舆论也该让他们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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