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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个婆婆忘记的,视频上有录,这个女孩在男孩的婆婆推着婴儿车出电梯后,故意挡住了男孩不让他出去 ...
mays 发表于 2013-12-5 19:15

原来这样,这个女孩真是暴力变态啊,估计基因家教都有问题吧,一开始就预谋打婴儿啊。
突然想起以前有个帖子,妈妈说女儿拿锤子打弟弟,说想打死女儿的心都有了。下面一群回帖说,肯定是她重男轻女,一开始第一个孩子当宝,结果有了小的,忽略了大了,造成大的仇视弟弟。

长寿警方通报:

本帖最后由 agreel 于 2013-12-6 01:43 编辑

11月25日16时许,长寿区公安局接辖区“鹏运左岸”小区保安报警,称该小区一幼童从25楼坠落。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经调查走访、调看小区视频监控录像,警方已初步查明事件情况。

经查,11月25日16时10分,该小区一住户家10岁女孩李某放学回家,至小区2栋2单元电梯时,遇原原(乳名,男,1岁)与其奶奶外出。李某在原原奶奶出电梯时,将原原抱起,电梯门自动关上。电梯监控视频显示,李某在电梯里对原原进行了殴打。

据李某陈述,她将原原从电梯抱回25楼家中,在客厅沙发上对原原实施殴打,后将原原抱至阳台栏杆上逗玩,致原原从阳台栏杆坠落。
原原奶奶看到电梯直接运行至25楼停下,遂赶至25楼寻找,遇李某从家中走出,遂向李某询问原原下落,李某谎称原原已被他人抱走,李某与原原奶奶一同乘电梯下楼寻找。下楼后两人分行,李某绕行至原原坠落地处,将灌木丛中的原原挪至七八米外的小道上,然后返回自己家中。原原奶奶径直到小区保安处调看视频监控。
好恐怖 好像现实生活的犯罪心理 可惜国内没有关注这块
我觉得要我是这个小男孩的父母,拼着坐牢也要想办法把这个小女孩从25楼扔下去,这不是过失伤人,而是故意的,这个女孩子12岁了,上小学4、5年纪了,应该懂得一些道理和道德,像我姐姐家才上幼儿园的孩子,跟她姥姥上街,死活不让她姥姥闯红灯,说是老师说的,绿灯了才能走。所以这个孩子的心理是多狠毒啊。
十来岁的孩子,不是四五岁的,不知道轻重。看爸爸去哪里面,有一期,是田雨橙和王诗龄要菜,看到有一家有个小孩子,特别开心的在一旁看,轻轻地捏捏手,抱一下,这还是五六岁的小孩子呢,都知道轻重,12岁的在古代都要结婚了,别说古代,在印度也早结婚了,还很淡定的说是逗小孩子玩,他自己摔下去的,一个大人都没这样的心理素质。
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
1993年2月12号,英国利物浦。这天下午,丹尼斯•巴尔杰(Denise Bulger)女士领着她2岁的儿子詹姆士•巴尔杰(James Bulger)出门采购。15点40分时,就在这位母亲去收银台缴费的空当,她发现原本站在肉铺前的孩子不见了。心急如焚的母亲立刻通知了警方,警察隐约在不太清晰的监控录像中看到,小詹姆在15点42分被一名大孩子牵着带出了购物中心。

被残忍杀害的幼童
那天早晨,两名逃课的坏小孩在校外意外相遇。两名坏小孩臭味相投,一见如故。他们大摇大摆进了购物中心,开士诳诹无忌惮地搞破坏。接着他们又跑去麦当劳,踩脏了所有的凳子,直到被愤怒的店员轰了出去。

当这些恶作剧已经满足不了这两个混世小魔王时,他们忽然想到,可以拿一个小孩子作乐。一个说自己很久没有打小孩,手痒了;另一个说可以让小孩先迷路,等过马路时设计被车撞死……或许他们觉得偷了小孩之后,他们自己就可以“变成”大人。

两人首先找到一对小不点,百般勾引,结果被大人注意到,机警地把孩子叫了回去。但他们趁大人回头结账的功夫,竟然成功把其中一个孩子带走。所幸这位母亲动作迅速,冲到门外把孩子找了回来。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这位母亲当时是真的与厄运擦肩而过。

行动失败,他们转而来到糖果铺前,却失望地发现店家已经关门。不过在不远处,有一个可爱乖巧的小孩,也就是小詹姆,正独自站在那吃巧克力豆。他们轻而易举地把小詹姆招呼过来,得到了他的巧克力豆,同时也掌握了他的命运。他们像来的时候一样,大摇大摆,手里牵着这个无辜的孩子,走出了监控录像的镜头。

一路上他们对哭闹的小詹姆拳脚相加。其间有人看到哭泣的小詹姆,好心告诉他们警局的方向,不想他们却朝相反的方向走去。这个路人并没有坚持,她觉得大概是两个哥哥在照看弟弟。后来新闻播出了案情,这位路人非常悔恨、自责,“真希望当时我付出了行动”。

后来,当他们带小詹姆进入一家宠物店时,店员对他们起了疑心,不让他们离开。这本是小詹姆获救的最后机会。不料这时街上突然着火,两个蛮童趁乱牵着小詹姆溜走了。

自此,他们不再漫无目地闲逛,把小詹姆带到了铁道旁。在这里,他们往他的的脸上抹涂料,拽掉他的鞋子和裤子,搬起石头砸他、踢他……2岁的小詹姆就这样被虐待致死。他死后,两个恶童还把他的尸体放在铁轨上,用石板盖在他流血不止的头上,希望火车碾过来制造事故假象……


至此,小詹姆失踪案正式转变成一宗恶性谋杀。警方立刻对嫌疑人进行了盘查:首先由小詹姆的父母开始——通常幼儿失踪绑架,父母都会被列为第一嫌疑人。不过现场监控显示,这一切都是那两名恶童所为。

英国现代历史上年纪最小的杀人犯
为了尽快将凶手归案,警方公布了他们的怀疑对象:两名年龄在10-14岁的学龄儿童,并开始在各学校排查当日(周五)逃课在外的学生。此时,公众不管是出于愤怒还是同情,都表现了极大的参与热情,甚至有母亲向警方检举自己的孩子曾在当时逃课并有作案嫌疑。最终,一位匿名女性向警局举报自己朋友的儿子罗伯特(Robert Thompson)当日曾逃学,并且衣服上有案发现场的蓝色涂漆。

2月18号,作为嫌疑人之一的罗伯特和他的同学乔恩(Jon Venables)被分别带到了不同的警局。警察同时从双方的家中搜出了各种表明他们曾出现在案发现场的证物,如沾有蓝色涂料的衣物,上面还留有小詹姆的手纹及血迹。

整个笔录调查过程充满了艰辛与困惑。两个孩子否认罪行,并分别在警察面前表现出各种丑相:哭闹、情绪失控、捏造案情,贬低对方甚至互相推诿指责……但面对衣服上小詹姆的血迹,以及在案发现场留下的指纹,他们无法再逃脱罪责。

这一年,罗伯特和乔恩才只有10岁,如果指控成立,他们将成为英国现代史上年龄最小的杀人犯
曲折的审判
在两人被捕后,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考虑,警方只将他们称为“男孩A”和“男孩B”。但愤怒的英国民众显然不接受这样的说法。在临近审判时,出于外界压力,主审法官同意将二人的姓名公之于众。这时,媒体也挖出了两个孩子的家庭背景:乔恩因为家庭破裂以及兄妹智力发育欠缺而遭遇冷落,罗伯特则在“老欺少、大欺小”的大家庭中挨尽欺侮。

正式的审判于1993年11月1日在普雷斯顿皇家法庭开庭。有近500名示威者集结在法庭外要求重判凶手,两名凶手的父母也因为受到死亡威胁而被秘密转移到了其他城市
在法庭上,罗伯特和乔恩坐在垫高了的椅子上,一言不发。两名男孩被指控谋杀与绑架,但他们全部否认。在审判过程中,儿童精神病专家艾琳•维查德(Eileen Vizard)认为两名男孩“完全具备分辨是非的能力”。

尽管两人并未在法庭上做出任何回应,但是凭借警方长达20小时的问讯录音,当庭法官莫兰(Justice Morland)宣布两人所犯谋杀罪名成立,并称这是一宗“极度邪恶和野蛮的犯罪”。而罗伯特和乔恩,也就成为了英国现代历史上年纪最小的杀人犯。


在最初,他们被判8年监禁,但随后英国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泰勒勋爵(Baron Taylor of Gosforth,Lord Chief Justice of England and Wales)插手将两人的刑期增至10年。不过这仍然不能平息舆论的愤怒。英国《太阳报》将一份有2.8万个签名的请愿书提交给了当时的英国内政大臣迈克尔•霍华德(Michael Howard),霍华德不得不将两人的刑期增加到了15年。
1999年,欧洲人权委员会(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介入,认为两个少年犯遭受了“不公正待遇”,应当予以重新定夺。2001年,两个孩子提前结束了牢狱之灾,以全新的受到严格保护的匿名身份回到社会。这和“证人保护计划”的操作方式类似,新的身份,新的住址,新的生活……不过法庭要求他们断绝彼此以及与小詹姆家的往来,并且不得返回默西赛德郡(案发地)。

关于两人8年的牢狱生活以及恢复自由后的生活情况,官方并没有给出详细的说法。《卫报》曾报道,两人在服刑期间接受了系统的教育,并且均已通过高中课程考试(A-Level)。

不过平凡的“男孩A”似乎并不能抹杀乔恩内心的恶魔,这个问题少年出狱后一直麻烦不断,他多次因斗殴与持有可卡因被警方传唤。2010年2月,乔恩向假释官报告自己身份泄露,面临严重的生命威胁。但在协助乔恩撤离的过程中,假释官吃惊地发现,乔恩电脑中竟有大量儿童口口资料。据悉,此前他曾伪装成35岁的恋童癖母亲,在网络上下载并传播儿童口口。这使他再次入狱。
像有些天才儿童一样,不过他们的“天赋”是想要犯罪的欲望。
《犯罪心理》有提到,某些连环杀手的前额叶损坏,他们根本无法感知别人的苦痛,不认为自己邪恶或丧尽天良,反而以此为乐。

最近看到一案件 《消失的夫妻》 有感, 4个灭绝人性的恶魔,最大的23岁,最小的17岁犯下令人发指的入室抢劫案。想起很多极为残忍的案件都是青少年犯罪的,比如乌克兰三少年,,杀起人来比恶魔还恶魔。

我想起之前看过一篇文章,说在欧美大概有4%(亚洲比例偏小一些)的人是没有良心的,也就是常说的「反社会型人格」。大多数是基因遗传,也有后天受刺激所致的,这类人平时可能看起来和普通人无异,可一旦开始犯罪是毫无底线的,因为普通人的良心、爱心、同情心他们通通没有。也就是没有「共情能力」。
所以我认为一个人过了十四岁就可以判死刑了。这世界坏蛋太多,原谅不过来,拯救不过来,宽容会毁了周围的好人
为什么不告这个凶手故意杀人?手段特凶残!情节特严重!甚至事后还装模作样的安慰受害者家人“小姑娘还拍拍老人说“阿姨不要着急!””。。。还把幼儿从落地点移走,是凶手移走的,还是她的家人移走的,如果是她家人移走的,情节就更严重了。。。从此可以看出作案后,凶手思维清晰,头脑清楚,不要用什么深井冰神马的当借口
女恶魔家庭不错,有点权力,还有未成年这个好借口
这种事在中国最多赔钱了事
要是电梯没有摄像头,这小男孩只能自认倒霉了
小女孩该死,应该无期徒刑,把牢底坐穿,心理变态啊
但是欧也很火那婆婆,我要是小孩他妈,绝壁更这婆婆有多远离多远
我真的不能忍受这个事情。因为我自己也是孩子刚刚满周岁。太恐怖了。这个女孩是故意的。完全是有预谋的行为。
而且如果这个女孩不判刑。或者判刑很轻。她长大后不是更加为所欲为。在她的想法里。太棒了。只要我哭一下。稍微使些手段。避开摄像头。我可以尽情的杀人,谋杀。不用负责。
  这种人长大了怎么办?而且还信息保密。如果她改名,去了外地。长大。
  你自己的儿子和她结婚。或者你自己的女儿成为她的同学。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中国完全没有这种信息公布方面的。我这稍微远点的一个地方。2个女孩子才7.8岁。被邻居长期强奸。后来女孩子不让父母出家门,一直歇斯底里的哭。还以为是逃学,后来才发觉不对。报警后。才知道是邻居做的。是个惯犯,强奸,抢钱。小偷。几次进监狱。是租住在他们旁边房子。
   唉。太可怕了。邻居就是强奸犯,谁知道呢?没有人告诉我们邻居是否有犯罪使是否惯犯。尤其不是独立住户。那种特别高的大楼。那么多邻居。
为什么咱中国就不能把那些未成年的犯罪行为人也抓捕审判呢,不能因为这些恶鬼年纪小就放过他们,如果这个重庆恶女孩不被判刑的,或者判刑轻的,我也会会像英国那宗案子那样参与
有近500名示威者集结在法庭外要求重判凶手,两名凶手的父母也因为受到死亡威胁而被秘密转移到了其他城市
游行示威,要求重判这个女恶鬼
太恐怖了。。这就是故意杀人。。还是超变态的虐杀。。绝对要判刑啊
她长大一定是马加爵2号,跟她住一起的人要小心了
确实能活着平安长大,真不容易,感叹……
据说女孩子的妈妈经常家暴,常常打她,是不是因为经常被打的她认为就算虐杀了男婴也没什么事情啊,反正她自己不也经常被打么。还是说因为经常被家暴所以变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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