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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人生] 《熔炉》原型受害人国家赔偿终审败诉

韩国光州一所聋哑学校的校长和另外几名教职员从2000年开始经常对该校的残疾人学生实施性暴力。据了解,受害学生有十余人之多。但该事件在2005年被揭露后,只有学校行政室室长金某和生活指导教师李某被警方逮捕,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2年。

报道称,当时有舆论指出,金某涉嫌于2000年至2004年先后对6名7-20岁的聋哑学生长期进行性侵犯,但他收买学生父母,摆脱了部分嫌疑。此后,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介入调查。有人提供证词说,在学校参与性暴力的教职员就超过10人。一名18岁的女学生说,她从12岁就开始遭到性侵犯。但该学生的父亲是2级听力残疾人,母亲是1级精神智障残疾人,对教职员侵犯女儿束手无策。

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在2006年8月以“对学生实施性侵犯和猥亵”为由,向警方举报了校长金某、生活康复教师朴某等6名教职员。除已被判刑的行政室室长和生活教师以外,另有4人面临司法处置。

报道称,该校校长金某和教师朴某在一审中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10个月,但两人在2008年7月进行的二审中却被判缓刑获释。原因是他们“没有前科”,而且与受害者达成了协议。另外,教师全某于2008年1月回到学校复职,并一直工作至今。受害者父母们对无休止的官司感到厌倦,因此放弃了上诉。“学校性暴力对策委员会”对此表示:“司法部偏袒‘有钱人’,感到极其失望。”

韩国“性暴力对策委员会”25日在门户网站Daum的Agora论坛发起了要求重新调查性暴力事件的签名运动,短短两天内就有2.2万多人签名。网民纷纷发帖说“那些人太残忍了,应该重新调查”、“作为一个养育子女的母亲,绝不能容忍这种事”、“如果要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无论怎样犯罪的人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等。光州警方组成专案小组重新侦办此案。

之后,韩国国会以207票通过,1票弃权压倒性通过“性侵害防止修正案”,又名“熔炉法”。要点:性侵女身障者、不满13岁幼童,最重可处无期徒刑;废除公诉期。加害者如任职于社会福利机构或特殊教育单位可加重处罚,新法于2012年7月实施。

2012年3月,七名受害人于2012年3月向韩国市政府、光州市政府、光州光山区政府提出了4亿4千万韩元的索赔诉讼,称政府和地方政府没有尽到管理的责任,才让他们遭遇了来自老师们的性侵,受到了肉体和精神两方面的伤害。

2015年11月8日,韩国大法院昨天对“熔炉”案7名受害人向韩国市政府、光州市政府、光州光山区政府提出的索赔诉讼做出了原告败诉的终审判决。法官以此案已过追诉期为由再次驳回了七名受害人的索赔申请。
看,资本主义国家一样很恶心。。。所以不要专黑中国了。
不理解设置追诉期这个东西的意义,难道罪犯逃脱法律惩处,过某些年就自动变无罪了?
这叫受害人情何以堪?尤其是杀人这样的重罪。
好像日本杀人犯的追诉期只有区区15年
签名被屏蔽
有看過這部電影的就知道那些學生有多絕望!希望能夠正義可以伸張
电影“沉睡者”,最后自己复仇,绕了多大一个圈啊。
看到这个,感觉可以理解有些暴力的原因,暴力是弱者最后的武器是谁说的呢
希望社会能给多一些途径让普通人能有多些申诉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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