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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情侣3年卖掉3个亲生子女 称卖了能换钱

本帖最后由 暮色破晓 于 2011-7-21 23:2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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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夫妻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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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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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化名)



7月17日下午,永州江永县看守所。

“你们想过孩子吗?”

“不想。”

“如果把小孩找到,你们还要吗?”

“千万不要带回来,我们不要。”

面对民警的讯问,一对90后小情侣一点都不紧张,反而笑着说:“我们什么时候出去?”

就是这一对看似天真的小情侣,3年内接连卖掉自己的3个亲生孩子,而且毫不留恋,他们的答案非常简单:“不想养,卖了可以换点钱。”

网吧相识,少年偷吃禁果

1991年3月12日,李林出生在永州道县,1岁半时父亲去世,13岁辍学跟随母亲到广东惠州打工。

2007年6月的一天,李林偶遇某中学读初二的15岁女生李娟,女孩清纯的大眼睛让李林怦然心动,他主动搭讪,第二天又在网吧相遇,当晚两人便偷吃了禁果。

相识一个月后,李林辞掉了工作,李娟也辍学离家,两人在外租房,过上了“夫妻”生活。

卖女换钱,立刻挥霍一空

不久,李娟发觉自己的肚子逐渐隆了起来。她说,最初是想打掉孩子,可李林的母亲极力反对,并将他们从惠州带回了道县老家。

2008年9月6日,李娟生下了一男婴。然而,上网成瘾的“小两口”并没有因为孩子的出生而收心,这对年轻的父母在月子里就曾5次偷偷跑到距家30多公里的道县县城网吧上网,每次都被母亲追回。

儿子满月不久,李林把儿子交给母亲抚养,李娟也不敢把自己生小孩之事告知父母。两人再次来到东莞,由李林打零工来供李娟上网,两人就这样度日。

没多久,没有任何避孕常识的李娟又怀孕了,于2009年12月16日产下一名女婴。

原本就入不敷出的小情侣日子更加艰难,李林说,不如把女儿送给条件好一点的人家,自己也可拿到一笔“补偿费”,李娟同意了,于是李林以3000元的价格将女儿送了出去,钱被两人挥霍一空。

尝到“甜头”,再卖两个儿子

3000元钱很快用完了,李林只好和李娟回到了湖南。他俩今天去这家亲戚吃几餐,明天那家亲戚吃几餐,日子久了,亲戚们都看不起“小两口”,母亲也不再资助,而此时,李娟又怀孕了。

2010年底,李林跟李娟商量再把儿子卖掉,李娟立即同意。2011年2月,两人带着大儿子跟随介绍人邹某来到冷水滩,将未满3岁的亲生儿子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陌生人,邹某得到7000元的介绍费。

李林二人拿着3万元钱来到了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几天后,李娟再次产下一名男婴,李林则以7000元的价格再次将孩子卖出。

孙子失踪,奶奶报警揭出真相


6月15日,李林的妈妈蒋某带着这对小情侣找到了江永警方,她说,去年将孙子寄养在江永县自己娘家,被儿媳李娟带走,下落不明。

经过询问,两人供述了3年贩卖3个亲生骨肉的犯罪事实,所述经历让民警目瞪口呆。“李林二人以获利为目的,3年内竟将3个亲生骨肉卖出,道德沦丧至极点。”江永县公安局法制科主任于涛介绍,根据我国法律,亲生父母卖掉自己的小孩也属于贩卖儿童罪,“两个犯罪嫌疑人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目前,李林、李娟已被刑事拘留,二人今年2月从广东惠州卖出的男婴已经找到。江永警方正全力寻找、解救另外两名被贩卖的孩子。其他涉案人员也在追缉之中。(文中人物系化名)
可是找回来又能怎么样呢?给他们,估计转身又卖了。
如果养父母是个好的,还不如就放在养父母家里呢……
真没有人性,看那个男的就像是脑子有病缺心眼的人。这女的也算变相卖身了
......是因为太年轻了吧 
啧 非法倒卖妇女儿童是犯法的你俩不知道嘛?!
自己的骨肉都舍得卖 有良心木有啊?!
天啊,这神马孩子啊,他们肿么了?太让人不齿了
挂印封金,扬长而去……
该说他们是法盲还是脑残呢?
为了钱把孩子卖了,甚至为了钱才生孩子。
孩子就是回到他们身边,日子也不见得比被贩卖好。孩子很可怜。
这两个人完全没有为人父母的自觉啊,真把自己生的孩子当叉烧了
孩子还是不要找回来的好,这两人明显没有准备好为人父母,不负责没爱心
而且家境也不富裕,孩子回来精神上物质上都受虐待
太神奇了,真是,一戳进来就被那男的眼睛给吓到了
孩子找回来以后要怎么办,谁来抚养也是个问题
相比别人想生生不出来,他们真是太没有责任感了
果然是脑残啊
他们自己还是个孩子,怎么能有为人父母的心态呢?现在对他们而言,最重要的就是玩吧。没钱玩了就卖孩子挣钱。。。
孩子找回来也不能放在他们身边呀,这两个人根本就没接触过道德品德的教育,作为一个人起码该做的都做不到。
文盲加法盲,不枪毙也要终身监禁,决不能再危害社会了。
这两人长得也不咋地,那男的眼睛歪的,养的小孩也有人要,不怕小孩也歪眼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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