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二方呢,你也不用躲躲闪闪了,我可以告诉你,如果一方不如我意,我可以把另一个警察卖给你二方的。 ...
猎杀者021 发表于 2014-7-18 15:54
我要是二方,今天我藏还不来及呢,赤裸裸跳出来求查证,嫌自己死的不够快啊。
至于你声称拿到暗警的信息?呵呵,哪怕你愿意卖,还要看刀子愿不愿意信呢,就想雷德垂赐所说,你要拿到的是盗贼的信息,借刀杀人呢?暗方对盗贼的尸体可是比我们有兴趣的多呢。
再换句话说,假设你真拿到我们暗警的信息,他一日不死,我们就一日受你威胁,就算抗的过今日,明日一样受你牵制,何必。你卖不卖都一样,明警死了(一般而言,明警只能活2天左右)暗警自会跳出,谢谢你的佐证,让警方不至于混乱啊。
威胁对我从来没用,我喜欢谈判。你有值得我交换的信息,那就合作,没有?拜拜不送。
另外说一句,如果你执意与我警方为敌,那就是逼着警方与杀方合作,借刀削弱暗方。自己考虑吧。警方如果查到狼人了,你说杀杀有没有兴趣呢??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