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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稱,我最最雷的,就是充滿上帝視角!
既然寫了第一人稱,能把主角的心情立場寫得很明白,相對也會犧牲一些其他角色的立場,明明可以用番外的方式來補述,為啥還要通篇都充斥上帝視角?不如一開始就以第三人稱的方式來寫
接著雷的就是對自己充滿贊美的用詞了吧!
我不反對看到作者寫一寫借屍還魂時,把這個"屍身"的美好相貌多做描寫,其他的受歡迎受表揚之類的,若是描寫過多,就會讓讀者覺得主角太過自戀,什麼"我那美麗動人的黑色瞳仁""吹彈可破又如凝脂的肌膚"之類的,簡直讓我看後,掉了一地的雞皮疙瘩
不是不喜歡大叔,只是不喜歡二手三手四手N手的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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