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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了这个作者的“the journal of English",半睡半醒的状态下听的,结果里面一个黄色笑话居然还听懂了,而且一下子让我脑子清醒过来,哈哈大笑。
哪儿就法官的口气了?楼上太敏感了吧。就是从小被绕的云里雾里太多了发句牢骚罢了。这楼主给谁当法官啊?谁会因为她说了这句就诚惶诚恐地完全同意她的看法?不过是交流,并没有强加的意思,楼上为什么一定认为别人说了什么就是强迫你也认同?

文学作品当然很多含蓄美,但是如果讲道理的文章说得清楚明白岂不是大好事一件?当然如果有人喜欢自己体会也没什么不对。个人偏好罢了。

歌德巴赫猜想跟幼儿园的“1+1=?“能是一个意思吗?都如同楼上这样自己想象体会,岂不是就会“差之毫厘,谬之千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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