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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之江(1905-1951),浙江温岭人,黄埔六期。

  早年投入军统,如鱼得水。上海沦陷时,任军统上海区行动二组组长。1938年3月7日,周凤岐在寓所口被林之江刺身亡。后投敌变节,加入汪伪76号。进入76号后,他先跟李士群,后来被周佛海手下大将、前军统特务熊剑东收买。杀害郑苹如。

  然后,又回归军统。根据民国名医陈存仁先生所著《我的医务生涯》的说法:上海解放后,林之江携带多年搜刮的不义之财逃到香港。1950年患精神分裂症,举止怪诞,每每在梦中大呼恶鬼缠身,从此精神一落千丈,次年吐血而亡。
绝不和进行人身攻击者争论,我的一条纪律。避免进行人身攻击的最简单方法是就事论事。
因果之说,是很科学的。种什么因,得什么果,这是不可磨灭的“循环律”。

ag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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