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极为恶毒、证据充分的性侵案,会在今年1月被媒体炒作成了好像是个“冤案”呢?
可为啥这么一个极为恶毒、证据充分的性侵案,会在今年1月被媒体炒作成了好像是个“冤案”呢?更过分的是,被强奸时还是一个未满14岁的幼女的汤兰兰,为何如今反而成了媒体在公开寻找的“罪魁祸首”呢?
一位了解当时媒体报道此案内情的媒体人告诉耿直哥,这事的起因是其中一名给性侵汤兰兰的罪犯辩护的律师,为了在舆论上炒作此案,便找来了一群记者集中报道此案。
结果,在这些记者中,一位资历相对较浅的记者,便写出了那篇后来引起舆论强烈争议的“寻找汤兰兰”的报道。当然,这篇报道也并不是她一个人的责任,她的文章也是由更高级别的编辑修改和签发的。
但此事却暴露出了两个让人倍感恐怖的情节。
首先是律师利用“舆论干涉司法”。作为一名刑诉律师,为犯罪分子辩护是他律师的天职,这并没有错。而且即便犯罪分子是穷凶极恶之人,也要尊重刑辩律师给他们辩护的工作。
可这种工作也是有底线的,比如不能为了翻案就鼓动舆论去干涉司法,组织媒体记者去单方面的报道自己所代理的一方的说法。这不是还原真相和捍卫正义,而是在滥用媒体的监督权去绑架法律。
而第二个情节则不仅恐怖,甚至令人发指。我们是不是忘了以下事实:这是一个未成年人被性侵案!出生于1994年的受害者汤兰兰在2008年报案时才刚刚14岁,而她之前在被侵害时甚至还不满7岁!
可此案中的那位律师为了鼓动舆论干涉司法,却不惜找媒体来大规模报道这么一个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子,而媒体居然还照做了……这就需要审视一下参与者的人性伦理了
最后,根据黑龙江高院的说法,在此案发生后,遭受亲人非人凌辱的汤兰兰一度已经成功隐姓埋名,远离了之前的黑暗。可今年初媒体集中的报道,却再次给她的心灵造成了伤害。
所以,她也有一个请求希望告诉全社会:希望不要再被打扰,可以过平静的生活。
幸好,法律还在继续保护她的这些权利。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8/07/27/747505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