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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为是女方,就忽视一些细节问题吧?

首先,女方指这一百多万转账是还债,是岳母借给女儿周转的资金。谁主张谁举证,那么女方就有责任举证这笔钱是借贷用途,提供借条等法律凭证。现在法院既然没有认可这种说法,说明女方并没有提供实质证明。
其次,法院判了其中15万作为赡养费,这说明法律是支持子女赡养老人的,不存在岳父岳母几句不能赡养的说法。21年结婚,现在也就三四年,15万赡养费绝对不能说少吧?
至于说到是岳母得了癌症所以需要钱医治,24年才诊断出来,岳母自己家又有160万存款,哪家医院这么黑心,一年治病要花掉260万?这其中大病医疗最少可以报销七成,也就是说治病全额是一千万左右。。。。。

所以我认为女方的确存在转移家庭夫妻共有财产的嫌疑。
至于有的姐妹质疑,为啥男方给自己爹妈转钱就可以无限?
注意,这是民法,民法的宗旨就是民不告官不究。你做老婆的只在家里得吧得吧的抱怨老公给婆家花钱,你敢不敢去法院申诉自己的正当权益?等着天上掉下来个包公给你主持正义?那你等一万年吧。
自己的权利,需要自己努力争取。
我希望有更多的家庭妇女看到这个案例,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政党权益。
本来么,中国的实情就是,家庭全职主妇比主男多多了,男人可以要求的,女人为啥不能要求?你不要求就别抱怨。
我在追的文:这次换你来爱我;敛财人生;大医凌然;幻想农场;我爱种田;玩宋;超级男神;克斯玛帝国;回档1988;奇幻异典;我在豪门养熊猫;女配不掺和;我还只是个孩子啊;古董下山
是这样,确实是财产转移,不过说来说去,还是女方糊涂,脑子一热就娶了个没啥用的男人,这笔钱只能算学费 ...
banko7 发表于 2025-4-1 22:31


你对没用的定义是什么?配偶没有出去工作,在家全职?
那按照这个逻辑,中国全职家庭主妇都是没用的女人了。。。。

我不是给这个男人洗地,我是指女性应该从这个案例中学到如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以后如果你老公给婆家花钱,比如给弟弟买房子啊给公婆大额转账啊,老婆只一味的抱怨是没有用的,你得理直气壮的去要自己那份钱。

但是很多全职家庭主妇自己就看低了自己,觉得跟丈夫摊开手板要钱没有底气,被公婆骂没用也不敢还嘴。那就没办法了。你自己不低头,别人怎么踩到你头上去?学习一下耐饿无赖的男人,吃喝嫖赌抽样样精通,照样理直气壮的让老婆给钱。男人天生就觉得女人是自己的附属品,所以他要起钱来非常有理。女人也应该转变思维,学习一下。
鲜花鸡蛋赠送记录

确实,而且不知道哪个缺心眼的发明了家暴这个词,坑死广大妇女了,而且现在我感觉除了少部分人,我也是其中 ...
appll 发表于 2025-4-1 09:18


家暴这个概念是一个进步。
没有家暴这个概念之前,老公打老婆,那是夫妻矛盾,甚至都不能算违法。你不会以为,在没有家暴的时代,老公打老婆就会被判故意伤害他人吧?
我只能说,要在家庭关系中做到夫妻双方平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家暴立法仅仅只是其中一个步骤,起码现在老公打老婆,你打110,警察会问你要不要去验伤。。。。
男方不能生孩子,无业,到底能起多少照顾家里的用处?女方母亲患病,他照顾了么?我猜没有,不然法院应该 ...
banko7 发表于 2025-4-6 22:53


我只是好奇你对于无用的定义。是因为不赚钱?
不过你认为女性在家庭中有用的定义,还包括了生育,那么无法生育的女性,是不是也能被归类为无用呢?
对于家庭的用处,有很多重含义,如果我们不建议歧视家庭主妇,那么同样也不应该歧视家庭妇男。
至于你说这个男人是否照顾家庭,是否照顾丈母娘,我不知道,我想你同样也不知道,因为新闻里没有提到这部分的内容,所以我们都不应该以臆测代替事实。

从法院的判例来看,法庭明显认为女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嫌疑,所以才判女方归还不当得利。。。这很明显是女方做错了,没必要为她洗地。就事论事。
她没做错,只是活太糙,每天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的男性不知道有多少,打官司打赢的老婆又能有几个?我没在 ...
banko7 发表于 2025-4-8 23:41


为啥男性转移家庭资产更有经验?大概是因为他们更理性,对金钱看的更重。。。
而社会主流思想对女性的要求是,你不能拜金,必须在家庭关系中更纯粹。所以女性羞于在家庭关系中谈论金钱,哪怕是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也得扯个高大上的皮,说什么为了孩子的前途攒钱啊之类的。。。
我还挺欣赏本案中这个男性,他就是赤裸裸的说了,这钱有我的一半。
女性应该向男性学习这种理直气壮的无耻和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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