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美2011将恢复遗产税 部分濒死富豪考虑年内自杀 [打印本页]

作者: 幸福指数    时间: 2010-8-3 04:07     标题: 美2011将恢复遗产税 部分濒死富豪考虑年内自杀

遗产税停征一年 继承人可免交45%的重税

  7月中旬,美国纽约扬基棒球队的老板乔治·斯坦因布雷纳突然去世,继承11亿美元遗产的子女免交了至少5亿美元的遗产税。美国自今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一年遗产税。这就意味着,那些生命垂危的美国富人只要活过今年1月1日,就能让自己的继承人免缴税率高达45%的重税。但这样的好日子或许很快就会结束,如果国会不采取行动,遗产税将在2011年卷土重来。在一些美国媒体看来,美国国会正在“激励死亡”。

  遗产税法“一年空窗期”的存在,已经带来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戏剧化后果。在2009年底时,一些濒死的美国富人的家属曾想方设法地通过人工方法延长富豪的生命,让他们能够垂死挣扎到2010年的“免税时段”,从而令自己分到更多遗产。

  晚死2分钟   
  多交200万

  但情况即将发生变化。遗产税将在2011年卷土重来,最高税率将跃升至55%,而且免征额也将从每人350万美元降至每人仅100万美元,受其潜在影响的纳税人是原先的8倍之多。对于一笔500万美元的遗产而言,如果死亡时间在2010年12月31日24时之后1分钟,而不是提前2分钟,就要多缴纳200多万美元的遗产税;对于一笔1500万美元的遗产,则要多缴纳约800万美元的遗产税。

  据非营利组织“税务分析师”的税收史学家约瑟夫·桑代克称,自从1942年以来,遗产税的最高税率一直保持稳定或下降,而遗产税税率从0跃升至55%将是“我们经历过的最大的主要税种税率增幅”。这就给有钱的老年人以及他们的继承人提出了一份怪异的选择清单。

  “你不知道该自杀,还是该继续生活。”尤金·苏库普说。苏库普出生于内布拉斯加州,今年81岁,他是美国国民警卫队的退伍军人,高中学历。他在1963年投资1.5万美元创办了自己的企业,如今这家企业拥有70多项专利。他说,他今年的遗产税是0,但如果他明年死去,遗产税就会超过1500万美元。

  遗产税难题对于继承人来说尤其棘手。“至少在2009年12月,人们仍希望让他们的亲人活着。”华盛顿遗产税律师罗纳德·奥卡特说。现在,他和其他人担心,继承人可能试图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拔下亲人的氧气插头”。

  试图安乐死

  搭免税“末班车”

  一些富人为了让亲人分得更多遗产,正考虑抢在2010年年底之前安乐死,从而搭上“免税末班车”。已有35年遗产税法执业经验的奥卡特预计,鉴于2010年和2011年的巨大税率差异,到今年年底将会出现“触目惊心”的案例。

  美国目前只有3个州(俄勒冈州、华盛顿州和蒙大拿州)允许医生协助病人自杀。但美国媒体披露,一些身患重症的美国富豪正考虑今年去荷兰安乐死,达成避税目的。

  
  遗产规划师和医生警告人们提防基于金钱考虑而作出生死抉择。“许多人都在考虑‘遗产税’,但事实是,自杀不是终结生命的正常方式。”美国临终关怀与姑息疗法学会副总裁波特·斯托里说。然而,许多人仍然无视这一告诫。

  即使对于阿特·尼克尔这样的纳税人而言,法律的不确定性也会造成压力。今年78岁的尼克尔在IBM公司当了35年的系统工程师,积攒了一大笔低成本。尼克尔说,“在国会理清这个问题之前,我不知道该如何计划。”

  来龙去脉

  停征一年:布什“杰作” 

  美国自1797年首度开征遗产税,但遗产税到了1916年才成为正式固定税种。自其正式征收以来,围绕遗产税的保留与废止,就产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风波。对历次遗产税的重大调整,美国国会都会产生分歧,共和党议员大多支持取消遗产税,而民主党议员则大多持相反态度。
  这次遗产税的调整源自布什政府在2001年的削减遗产税立法。经过各方妥协,美国国会在2001年通过了《经济增长与税收救济协调法》。根据该法,一方面,遗产税的豁免额逐年增加,从2001年的67.5万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350万美元。而另一方面,遗产税税率逐年降低,从2001年的55%降低到2009年的45%。这一立法还规定,如果国会在2009年之前没有通过关于遗产税调整的新法案,遗产税将在2010年暂停征收并于2011年继续征收。但是,2011年的免征额将下降为100万美元,税率却上升为55%。

  新上台的政府所代表的民主党向来反对废除遗产税,他们认为这一举动仅仅使最富有的人获益,却牺牲了巨额的联邦税收。美国国内税务局的数据显示,遗产税在2008年创造了265亿美元的税收。
  根据政治常识,由于担心激怒选民,在选举年不会对遗产税法规进行修改。加上美国政府债务已超过10万亿美元,恢复征收遗产税会增加政府收入,因此几乎没有人认为遗产税零税制会维持很长时间,遗产税复征是必然,只是起征点和税率定在什么水平的问题。
  “死得其时”狂省20亿
  乔治·斯坦因布雷纳绝不是第一位“幸运”富豪,美国得克萨斯州休斯敦市首富丹·L·邓肯才是享受这一“遗产免税优惠政策”的第一位富豪。这位77岁的富豪今年3月因脑溢血逝世,留下90亿美元巨额遗产。按照美国此前执行多年的遗产税法,其遗产除去留给遗孀的免税部分,将被征收45%、即起码20亿美元重税。这意味着,邓肯只“晚死”3个月,就为其继承人“狂省”了20亿美元。
  早死13小时“损失”300万 
  也有富豪未能熬到2010年新政出台就撒手人寰,从而无法享受“免税新政”。87岁的弗雷兹·洛曼是纽约曼哈顿的房地产大亨,2009年12月31日上午11时,他因久病不治去世,留下了1000万美元的遗产。
  让洛曼的继承人莱斯利郁闷的是,由于“遗产免税优惠政策”在2009年12月31日24时之后才生效,所以洛曼走早了一步,莱斯利错失了免缴遗产税的机会,令他必须缴纳300万美元的遗产税。
  纽约老太太撑到元旦断气   

  有美国媒体称,纽约一名老太太身患重病原本挨不过去年11月,但她的家人借助各种仪器设备、药剂延长她的生命。老太太直到今年1月1日才咽气,从而免去了应向政府缴的巨额遗产税。  
有钱也是罪




欢迎光临 华人论坛 (http://yayabay.com./foru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