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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全职丈夫起诉妻子给丈母娘转122万 [打印本页]

作者: zyywt924398551    时间: 2025-3-31 05:18     标题: 全职丈夫起诉妻子给丈母娘转122万

本帖最后由 zyywt924398551 于 2025-4-8 00:16 编辑

大参考
https://weibo.com/1924558143/Pl4a9ysJ8?refer_flag=1001030103_
以案说法【#全职丈夫起诉妻子给丈母娘转122万#,法院:属夫妻共有财产,返还351393.17元】河北,平泉。杨某与妻子高某于2021年5月21日登记结婚,婚后高某在北京某美容店担任店长,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而杨某则没有固定工作,全职照顾家庭。杨某偶然发现,妻子瞒着自己通过各种方式给丈母娘周某转账122万余元,认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妻子高某则表示,母亲在自己婚前就有大额存款近160万,婚后自己为了店铺业绩多次向母亲借钱周转,给母亲转账是为了还债。这些行为杨某全部知情,而母亲周某在2024年时查出肺癌,杨某怕她治病把钱花光,因此提起诉讼。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有权主张周某返还不当得利,扣除15万赡养费用后,应返还351393.17元。@大参考

图片附件: 007gN8LFgy1i00co712nuj30u01kmtr1.jpg (2025-4-8 00:16, 350.17 KB) / 下载次数 7
http://yayabay.com./forum/attachment.php?aid=826736&k=a8d211171af9a32d09b0cc2147fc1f14&t=1744914221&sid=adTO5q


作者: 塞北西南月如霜    时间: 2025-3-31 08:56

这个孝顺是专指孝顺男方父母,女方父母不配享受女儿的孝顺吗?
作者: 爱C永远C    时间: 2025-3-31 11:12

啊,这要是女的起诉丈夫给自己婆婆转钱,还是怕婆婆治疗肺癌把钱花完,得被骂死吧
作者: r1827    时间: 2025-3-31 13:07

吃绝户梦碎,冷血软饭男强抢老人救命钱
作者: bluesky2003us    时间: 2025-3-31 18:56

这个判决脑子有坑吧?
作者: 水莲藕    时间: 2025-4-1 05:38

所以以后看清楚了   啥玩意啊   这个女的真惨。女的妈也真惨。 孝顺父母 居然说不应该
作者: 恍恍惚惚a    时间: 2025-4-1 07:13

我靠,这性别一换,不知道这法官还支不支持原判
作者: nmaverick    时间: 2025-4-1 08:19

不能因为是女方,就忽视一些细节问题吧?

首先,女方指这一百多万转账是还债,是岳母借给女儿周转的资金。谁主张谁举证,那么女方就有责任举证这笔钱是借贷用途,提供借条等法律凭证。现在法院既然没有认可这种说法,说明女方并没有提供实质证明。
其次,法院判了其中15万作为赡养费,这说明法律是支持子女赡养老人的,不存在岳父岳母几句不能赡养的说法。21年结婚,现在也就三四年,15万赡养费绝对不能说少吧?
至于说到是岳母得了癌症所以需要钱医治,24年才诊断出来,岳母自己家又有160万存款,哪家医院这么黑心,一年治病要花掉260万?这其中大病医疗最少可以报销七成,也就是说治病全额是一千万左右。。。。。

所以我认为女方的确存在转移家庭夫妻共有财产的嫌疑。
至于有的姐妹质疑,为啥男方给自己爹妈转钱就可以无限?
注意,这是民法,民法的宗旨就是民不告官不究。你做老婆的只在家里得吧得吧的抱怨老公给婆家花钱,你敢不敢去法院申诉自己的正当权益?等着天上掉下来个包公给你主持正义?那你等一万年吧。
自己的权利,需要自己努力争取。
我希望有更多的家庭妇女看到这个案例,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政党权益。
本来么,中国的实情就是,家庭全职主妇比主男多多了,男人可以要求的,女人为啥不能要求?你不要求就别抱怨。
作者: appll    时间: 2025-4-1 09:18

本帖最后由 appll 于 2025-4-1 10:50 编辑

确实,而且不知道哪个缺心眼的发明了家暴这个词,坑死广大妇女了,而且现在我感觉除了少部分人,我也是其中一个,其他的都没转过弯来,两口子男的打女的,把女的打死或者打成重伤,顶配7年半,好像没有10年的,你要是说,他谋财害命,之前就有逻辑有计划,借着婚姻为掩盖,那最少就是20年起了,明明都是一件事么,做什么事情,一定要定性,你自己把事情定义为家务事,人家能怎么办啊,人家属于中立方,不能多嘴的,多嘴就是其他的大问题了,比如说母亲死了,女儿和亲爹打遗产官司,如果是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财务纠葛,抱歉,这事监护人占大便宜,就算打赢了官司,那也未必能拿到等等,如果要是告亲爹婚内转移财务,涉及到非法侵占,甚至于有重婚和谋害亡妻,那么事情就不一样了,很多男的,在女方重病就开始相亲,不愿意花钱给女方治病,一打一个准,甚至监护人都能变更,所以定性名分是个大问题,有的事情,一定要花钱和律师商量
作者: banko7    时间: 2025-4-1 22:31

不能因为是女方,就忽视一些细节问题吧?

首先,女方指这一百多万转账是还债,是岳母借给女儿周转的资金 ...
nmaverick 发表于 2025-4-1 08:19

是这样,确实是财产转移,不过说来说去,还是女方糊涂,脑子一热就娶了个没啥用的男人,这笔钱只能算学费。
作者: nmaverick    时间: 2025-4-2 07:55

是这样,确实是财产转移,不过说来说去,还是女方糊涂,脑子一热就娶了个没啥用的男人,这笔钱只能算学费 ...
banko7 发表于 2025-4-1 22:31


你对没用的定义是什么?配偶没有出去工作,在家全职?
那按照这个逻辑,中国全职家庭主妇都是没用的女人了。。。。

我不是给这个男人洗地,我是指女性应该从这个案例中学到如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以后如果你老公给婆家花钱,比如给弟弟买房子啊给公婆大额转账啊,老婆只一味的抱怨是没有用的,你得理直气壮的去要自己那份钱。

但是很多全职家庭主妇自己就看低了自己,觉得跟丈夫摊开手板要钱没有底气,被公婆骂没用也不敢还嘴。那就没办法了。你自己不低头,别人怎么踩到你头上去?学习一下耐饿无赖的男人,吃喝嫖赌抽样样精通,照样理直气壮的让老婆给钱。男人天生就觉得女人是自己的附属品,所以他要起钱来非常有理。女人也应该转变思维,学习一下。
作者: nmaverick    时间: 2025-4-2 07:59

确实,而且不知道哪个缺心眼的发明了家暴这个词,坑死广大妇女了,而且现在我感觉除了少部分人,我也是其中 ...
appll 发表于 2025-4-1 09:18


家暴这个概念是一个进步。
没有家暴这个概念之前,老公打老婆,那是夫妻矛盾,甚至都不能算违法。你不会以为,在没有家暴的时代,老公打老婆就会被判故意伤害他人吧?
我只能说,要在家庭关系中做到夫妻双方平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家暴立法仅仅只是其中一个步骤,起码现在老公打老婆,你打110,警察会问你要不要去验伤。。。。
作者: appll    时间: 2025-4-2 08:43

那倒也是,我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我们这一代人挣脱束缚的能力更大一点,更能被称为传统意义上的“恶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定义关系矛盾的时候,都是主张抛开所谓的感情,直接是两个彼此独立的个体存在
作者: Vecia    时间: 2025-4-4 13:35

不能因为是女方,就忽视一些细节问题吧?

首先,女方指这一百多万转账是还债,是岳母借给女儿周转的资金 ...
nmaverick 发表于 2025-4-1 08:19



    从法庭判决来看72万应该有凭据支持是还债……这已经很高了不信问问自己周边多少人借钱或给家人转钱会写备注
作者: appll    时间: 2025-4-4 20:54

不是啊,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122w是61w,然后因为癌症赡养十多万,应该是女的想留一手或者离婚,结果么,估计过几天,女的就要找律师打离婚官司了
作者: 云丹风清    时间: 2025-4-5 10:11

感情上不能接受,但是等过几天看有没有二审吧
作者: banko7    时间: 2025-4-6 22:53

你对没用的定义是什么?配偶没有出去工作,在家全职?
那按照这个逻辑,中国全职家庭主妇都是没用的女 ...
nmaverick 发表于 2025-4-2 07:55

男方不能生孩子,无业,到底能起多少照顾家里的用处?女方母亲患病,他照顾了么?我猜没有,不然法院应该会酌情的,没用的是这个男人,不是全职主夫,为何如此敏感?
作者: 玉老天山    时间: 2025-4-7 00:35

如果之前有借款的话,应该有记录吧。现在一般都是转账,不是现金。
作者: nmaverick    时间: 2025-4-7 07:54

男方不能生孩子,无业,到底能起多少照顾家里的用处?女方母亲患病,他照顾了么?我猜没有,不然法院应该 ...
banko7 发表于 2025-4-6 22:53


我只是好奇你对于无用的定义。是因为不赚钱?
不过你认为女性在家庭中有用的定义,还包括了生育,那么无法生育的女性,是不是也能被归类为无用呢?
对于家庭的用处,有很多重含义,如果我们不建议歧视家庭主妇,那么同样也不应该歧视家庭妇男。
至于你说这个男人是否照顾家庭,是否照顾丈母娘,我不知道,我想你同样也不知道,因为新闻里没有提到这部分的内容,所以我们都不应该以臆测代替事实。

从法院的判例来看,法庭明显认为女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嫌疑,所以才判女方归还不当得利。。。这很明显是女方做错了,没必要为她洗地。就事论事。
作者: banko7    时间: 2025-4-8 23:41

我只是好奇你对于无用的定义。是因为不赚钱?
不过你认为女性在家庭中有用的定义,还包括了生育,那么 ...
nmaverick 发表于 2025-4-7 07:54

她没做错,只是活太糙,每天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的男性不知道有多少,打官司打赢的老婆又能有几个?我没在定义女性家庭主妇,我一直在定义的都是这个男性啊?
作者: nmaverick    时间: 2025-4-9 07:53

她没做错,只是活太糙,每天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的男性不知道有多少,打官司打赢的老婆又能有几个?我没在 ...
banko7 发表于 2025-4-8 23:41


为啥男性转移家庭资产更有经验?大概是因为他们更理性,对金钱看的更重。。。
而社会主流思想对女性的要求是,你不能拜金,必须在家庭关系中更纯粹。所以女性羞于在家庭关系中谈论金钱,哪怕是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也得扯个高大上的皮,说什么为了孩子的前途攒钱啊之类的。。。
我还挺欣赏本案中这个男性,他就是赤裸裸的说了,这钱有我的一半。
女性应该向男性学习这种理直气壮的无耻和理所当然。。。。
作者: banko7    时间: 2025-4-10 03:07

回复 21# nmaverick

这倒是真的,女性被规训的太好了,当然,弱者总是第一时间审视自身,虽然这个案例明显是女强男弱,但男方依然摆出一副当家的样子,很少女的能做到。
作者: skysai    时间: 2025-4-14 06:40

反正婚姻法里,婚后夫妻产生的资产是共有的。只说婚后的,所以婚前的资产一定要弄个婚前财政公证。当然,你没什么钱就不需要这个。就是因为这个,法官才判给他几十万。但是,如果你是全职主妇的话,有个案子,法官判给她两万多一点,丈夫是高管,有钱也不会判很多钱给女的。所以,男女根本不平等。准确说,还是比较利男的。女性不禁要觉醒,也要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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