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决定买房之前曾经约了一个agent带我们看过一次房子,当时看了一圈发现只有一个勉强中意的,就没有继续。过了2周正式决定了就想起这个之前还算看的上的房子,打了个电话给对方broker,说我们没agent,要递offer,对方很高兴就答应了,约我们在那个房子见。见面之后说可以做 intermediary,就是双方她都不代表,只当个传话的,blahblah一通之后拿出她跟seller签的合同,说如果是broker located buyer, broker就收5.5% instead of 6%。我们本以为省了3%,结果没想到伊要独吞,没我们什么事。
据该addendum称,在closing date之前,卖方保留一切权利终止合同,改和其他买主交易;sale as is,包括房子状况,unforseenable title defect and lien holder,现在所见即所得,卖方不负责任何意外造成的损失(这一点对我们打击尤其沉重,这个房子没有HOA的resale certificate,county tax record上户主还是前任而不是银行,we have no freaking idea who we're dealing with, or of what);还有其他一些细节语言,总之卖方had their behind perfectly covered, we're having ours fully out if someone has to be kicked.
第二天我把这一揽子的疑问通通倒给了S,S也有点傻眼,没想到我把条款都看了,但他也拿不出证据来说明我的担心都是多余,只能拍胸脯说这个transactiion和一般私人卖房一样,不会像传说中的foreclosure那么恐怖。我们有点将信将疑,看上去这确实是一个 REO的foreclosure,比short sale or government foreclosure要保险一些,银行只是想尽快收回贷款。但是因为document的缺乏,没有任何written proof证明他们说的是真的。
这之后的72小时,我们上下求索的对卖方和双方的broker进行了深刻的背景调查,学习了foreclosure的背景知识,甚至请了一位real esate attorney看了整个contract+addendum,现在想来当时似乎有点paronoid,但在这么一个巨大诱人的馅饼面前,我们两个的理智与情感不可遏制的展开了激烈的较量。
这次经历让我们觉得bank-owned foreclosure确实是比较安全的一种,但仍然有很多不确定因素:1. 不一定能成交。如果中途有人介入,bank只会选择它的最大利益;卖方是一个机构而非人,商量余地相对小,一些状况,比如因为买方责任不能按时过户,这些在人对人的交易中很可能可以容忍的变更,可能导致bank撤出,尤其是如果有其他offer pending的话,在任何情况下,bank以最快最多收回损失为第一准则。2. 买方单方面承担责任,bank手里有大把房产,不会像owner一样跑前跑后提供你需要的信息,需要自己小心。对我们来说,REO是我们愿意冒的最大风险,这些房产跟普通sale一样可以在county的信息库里查到,而short sale和auction这样的,没有现金和对real estate的详尽了解,风险太大,对我们来说是根本不现实的。即使是REO,Condo还相对安全,因为只是在买内部, single family home的话还要更小心可能的structure问题。
虽然说成事在天,人的因素也同样重要。有了上次的失败经验,我们好好的分析了一下S的立场。和上次的傲慢broker不同,S是个刚起步不久的agent,还需要依附在另一个broker下面做事,这个deal对他来说是重要的经济来源和经验积累,所谓lean and mean,这是做生意最积极的人群。在签订最后买卖合同的之后,该签返还我们1% commission的书面协议时,我们打出了剩下的这张牌:只要房子成交,3%全归S。决定用S和不损失他在其中的利益,最终让我们稳稳拿下了这个房子,后来S说,我们是第一个找他代表offer的,后面有几个自己有agent或者是investor paying cash的offer,最高offer原价,都被他求他哥们找理由据掉了,我们option刚结束正式进入交易之后没2天,他哥们就把listing撤掉了,我猜是为免不断据offer的麻烦(我的一朋友,就是拿cash在别人差一周close的时候从seller那儿把房子买走了,所以千万别以为有 contract房子就飞不了了),而且在closing的最后阶段,出了不少状况,我们不得不推迟8天过户,因为S,不但contract没终止,也没有任何罚款(合同上说的是每天$150)。
忘了提一个细节:德州法律不要求buyer保证agent的full representation,所以这个协议尽量不要签,虽然听上去对agent很残忍,但是我个人认为合理。然而很多agent为了保护自己不再交易的最后阶段被踢出局,还是会要求buyer签这个full presentation,既然要争取agent到自己这个阵营上来,其实可以签,只是要指定这份协议的有效期限和有效范围,期限一般1个月到6个月不等,有效范围也就是market的定义很重要,我们坚持只界定在这处property的地址上,原来的定义是obtaining (by obtaining, they mean purchase or lease) any property in Harris county,哼哼,除非我脑子进水,自取灭亡。也就是说agent和我们的关系应该建立在这个deal的基础之上,如果不成,大家各走各路,对于不想被 agent绑定的人来说,这样对双方都还公平,这样的妥协agent们还是愿意接受的。
J是一个朋友介绍的,开始态度很好,电话里听起来办事也算利落有条理,很快让我们的申请进入了轨道。最开始对她觉得有点没把握,是1周后,rate在持续上涨之后出现了不小的回落,我们在national average 5.49%的时候被estimate 5.75%,当时没有lock,等rate开始降到5.35%一下的时候我打电话要J lock,被告知已经lock在5.75%了,未经和我们商量。我有点恼火,也因为知道这其中broker有不小的控制权,于是要求float down,被告知现在estimate还是5.75%,J有她的理由,但我开始不能信任她。当rate降到5.1%左右时,我们有点莫名其妙了,为什么 average降了0.3%,我们的rate却纹丝不动, J的回答是顶多能float到5.625%,几百块钱也是钱,我说那就这样,1天后rate掉头回升,J说没来得及lock,还是5.75%。当时离 closing已经只剩1周,我们只好认栽,随她去吧。
『教训七:mortgage broker要仔细挑选。推荐J给我们的朋友,自己觉得很满意,可能她的process相对简单,rate也没有这么大起大落。但是mortgage broker make money one way or the other,有些往往会用低的GFE骗人上钩,然后通过rate的上下浮动赚取利益。我问了问一些有经验的人,虽然大家都说看得到的national average并不代表你能拿到的利率(这和J的说法一致),但几乎也都认为在降到5.3%左右的时候我们的情况应该至少可以下浮到5.625%。下次再贷款的话,我想我们会直接找银行的loan officer,谁有这方面的经验,传授一二?』
在随后的一周里,J开头一直说 everything ready to go,只差银行最后的approval,没问题。然而在closing前一天,她在电话那边态度恶劣的指责了一通title company后,告诉我银行要在原定closing当天(3/27)才能把document送到title company,因为是foreclosure,title company需要72小时准备closing,做好HUD-1之后还要等银行final approval,也就是说我们最早只能是3/31过户,我问能不能从容些4/1号,我需要时间看HUD-1,J显得不太情愿,不过也没有反对,定在了 4/1下午2点。S帮我们签了addendum,推迟closing到4/4号。
4/1这天中午,S通知我们可以去title company了,我们办好cashier's check,出发去final walk through,路上,也就是12:30左右,接到S气急败坏的电话,说closing取消,银行把wire给title company的钱收回去了。
事情终于水落石出,lender送doc的时候错把我们写成了married,title company忘了把note放进来给我们签字,而J没有告诉lender或我们第5份HUD-1的存在。前两件title company说可以在当天解决,但是3000块的问题,要等lender的instruction。而J返回来的消息是lender同意将 married改成unmarried joint tenancy,但要求title company先把HUD-1改成3000,送他们approve。这之后,J的手机不再能接通,title company坐等lender instruction,lender坐等新的HUD-1,我想起一个黑人大妈描述她几个不争气儿子的话,I wanna line them all up, 'n shoot 'em!
我整个中午一直在不停的给lender拨电话,黄天不负有心人,2点的时候终于拨通了一次,但对方一听说我是buyer不是broker就要挂电话,说不能跟我说,我心里骂了一万遍啊一万遍,但还是以最快的速度解释了现在的僵持状况,在伊挂我电话之前,请求lender发一个written instruction给title company。半小时后,S打电话说title company收到指示,修改了新的HUD-1,他已经收到了第六版,正说着,他戛然而止,说I can't believe it, it still shows 2500...@!#@!$
在此我要郑重点名批评Fidelity National Title,在我们整个close的过程中,表现的极不专业,错误百出,效率低下。前不久我陪一个朋友去stwart title办理closing,人家那态度好得让我觉得自己就像小白菜,如果不是因为foreclosure必需Fidelity经手,我再也不要见到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