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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某某被判了十年,从梦鸽的一错再错说说中国法制现状,科普扫盲贴 [打印本页]

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7 13:35     标题: 李某某被判了十年,从梦鸽的一错再错说说中国法制现状,科普扫盲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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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7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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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7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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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7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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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7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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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7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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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7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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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米粒    时间: 2013-9-27 13:49

楼主说的太好了,真是说出我心声啊,
赞一个!我身边就有那种脑残粉。
作者: 昕雨    时间: 2013-9-27 14:10

給樓主送花鼓掌~

那圖我是第二次看到 依然震撼
作者: baby123    时间: 2013-9-27 16:19

不知到该不该说,没有为李洗白的意思,
有时候感觉大家实在是太仇富仇权了,另外没有轮奸罪这一罪名的,轮奸算是强奸罪里面的加重情节。
还有被炒作的轮流发生性关系,那时侯还没被定罪,所以才会用一些中性的字眼,就像是我们说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罪犯一样。
作者: 心若天山雪    时间: 2013-9-27 17:21

我是觉得做错事就要受惩罚。
而且这已经不算是做错事的范围了好吗?这已经是犯罪了!
希望国家法制能严惩罪犯,不管他是谁。
作者: ljiang2704    时间: 2013-9-27 17:53

这件事从头到尾就在看梦鸽的智商无下限,个人觉得她舒服日子过多了,脑袋里都不知道装的是什么。又没有通天的能力还以为自己多了不起,本来一桩钱就可以解决的事,硬被她弄的不坐牢不行,实在不知道这么多年她是怎么活过来的。试想一开始收到敲诈短信时付了那笔钱,后面哪会有这么多事。就算不付钱,怎么能教儿子当庭翻供呢。法盲+没智商
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7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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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iliyanxia    时间: 2013-9-27 20:36

这些人是多么希望自己成为妓女啊
作者: bailiyanxia    时间: 2013-9-27 20:37

有老鸨子,有打手,还能从良

妓女已经合法化了吧
作者: bailiyanxia    时间: 2013-9-27 20:44

这么多录像清楚的表示那只妓女没有被胁迫

这么多证据显示那只妓女撒谎了

都视而不见

就因为她是女的

甜蜜的,别侮辱女性好了吗

为什么袭警是重罪

你在做事时身份真的没关系吗

PS,可能有一个好处

那些去嫖的男的让妓女敲诈时,会老实认账了吧,哈哈,要不然嫖就成强奸了
作者: 夜羽小晓    时间: 2013-9-27 20:48

我无语,人家杨女士是个成年女性,凭啥一定要是处女?又凭啥一定不能去酒吧?
我觉得,现在上18岁的女孩子就有一部分不是处女了,上15岁的男孩也很多不是处男了。不是处女就是坏女孩了,该被侵犯了?
另外,我们这,我表弟表妹15岁就能去酒吧玩半夜回家了,凭啥人家一个成年女性不可以去酒吧玩。

凭啥因为这个就说杨女士活该,我无语,我希望说这些话的人才活该遇到这些事。
作者: 墨墨花开    时间: 2013-9-27 20:50

我也奇怪这律师是这么回事,一般律师或法律代理人接到这种案子第一个反应是提醒当事人是否可以私了吧???咳~~或者作为普通人遇到这种事第一个反应也是赶紧劝当事人私了吧,别说李家有钱,没钱这时候也得私了吧!虽然这个有点藐视法律,但中国的法律就是民不举官不究的制度,公安局立不了案那一切就都好办了....
作者: bailiyanxia    时间: 2013-9-27 21:04

酒吧黑房的水军仍然很猖狂!这个案子真搞笑,人为操作的痕迹太明显了,更多的老百姓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忍不住才出来发表理性的声音。


  昨天看到一则报道酒吧水军都到街上拉横幅去了,这组织的真有步骤。。。。。。


  谁是这群没有任何法律承认的妓女及卖淫行业的保护伞,此案一看便知!


  审判之前过程不公开,真相不公开,判完了,现在才开始出现真实的过程,还能够起作用吗?


  资料显示,杨婊子多次撒谎,挽着李天一的胳膊跟着李天一走,有这样主动围着一个未成年人送上门去被强奸的吗??


  未成年人被婊子勾引还被敲诈,敲诈不成,一个婊子就谎称自己是处女,告你强奸,居然还成了!!接下来就看酒吧后台发微博公开声称要吊销李天一方的律师执照这个,会不会也会成真呢?


  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本就不起任何作用!没有人关心这些处在这种环境中的未成年人整天面对的险恶!!


  连杨婊子的水军都承认杨婊子是妓女,每次反驳的时候都说“妓女在那一刻不想干了也是强奸”问题是这群未成年的孩子,他们哪里想得到身经百战的妓女会撒谎说自己是处女,居然还“骗过”了警方,以强奸处女的名义把几个未成年人抓捕起来问口供!!!
作者: bailiyanxia    时间: 2013-9-27 21:05

 一大悲哀!!
  政府演戏给国民看、不讲法律!
  国民装样给政府看,忘了妓女卖淫也应判刑,政府怕引起民愤竟然妓女合法化,全然没有了公正和一个国家的尊严
  其实大家心里都知道,真正有权人是不会让事情曝光的,大家的所作所为只是助长了政府的歪风邪气!让他们知道,打压以及不能曝光是他们唯一的选择!!这会是我们这代人的悲哀!!SB们还没明白吗?
作者: bailiyanxia    时间: 2013-9-27 21:09

回复 17# 夜羽小晓


    你表妹也是陪酒去了吗,也收钱了吗,15岁,你们家的家教真好啊,

    我只希望你妹妹谈婚论嫁时老老实实告诉男方这些事情

你们真的希望有一个卖淫者的天堂出现吗
作者: bailiyanxia    时间: 2013-9-27 21:11

我无语,人家杨女士是个成年女性,凭啥一定要是处女?又凭啥一定不能去酒吧?
我觉得,现在上18岁的女孩子就 ...
夜羽小晓 发表于 2013-9-28 08:48



    她是不是处女有什么关系

这个妓女对警察说她被强奸时是处女

没关系吗
作者: wxf1972    时间: 2013-9-27 22:12

本帖最后由 wxf1972 于 2013-9-28 00:16 编辑

这是一个嫖客和妓女未达成协议最后走法律程序的结果。没好的。
现在法律也非常暧昧,警察和法律对嫖娼和卖淫都是真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要不为什么有“严打”一说呢,因为平时不管罢了。
所以,以后想嫖娼的和想强奸的都要想想李某某吧,怕麻烦千万不要去做这样的事了啊!
得到结论是:即使是强奸,态度好给足钱也会变和奸,态度不好,嫖娼也会变强奸。只要是金钱能办的事千万不要找法律,还要切记“奸从口出”这条法律,怎么都感觉是性工作妇女劳动保护法呀,常人要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啊。搞不定妓女千万不要嫖娼!以前好些强奸犯真不知道吧?!
胆敢犯罪的先想好了哦,违法和犯罪也要懂法才行,法律不仅仅是让人遵守的,还是让人钻空子的,钻好就赢了,没能力钻好就千万别找麻烦哦。
最后感慨:啥时候都要有文化呀!!!!!!!!!!
(怎么看这事都很有娱乐性哦,本人奉公守法,就事论事,支持法制,支持法院判决哦。)
作者: 迷样的幸福    时间: 2013-9-27 23:02

本来不怎么关注李天一案件的,想着还不是拖着拖不就没了吗?结果还真给审出了朵花来呐。
这是以这在下一些没有突然想到的想法,乱七八糟的东东呀。

1、昨天也有一个贴子说天一案件的,跟这贴一样,某回贴人士一直在为五位仁胸辩角,一直忽略五人所做的,一再一再强调杨某某的身份来恶心人。在想某回贴人士是托呢?还是托呢?还是托呢?

2、案件审判的结果表面上起码是意思了一下,但实际执行还真不好说,特别是那后面一直挺沉默的三位,就几年,还缓了几年呀,这特么的还尊心差别待遇呀~为啥到现在,还是只有天一胸受伤?其他人都成背景版了有木有呀?

3、在想梦鸽不说收到杨某某的勒索信件吗?反正我是没办法知道这是否属实。就是无聊的先假设事件为真,那从合理性角度看,也不只梦菇凉一家收到勒索吧?咋就别家没吭声呢?再说梦菇凉请的是哪位律师?哪事务所的?以后在下得注意回避一下,不然被坑了还给人家数钱事小,重点是咱家没那么个钱被坑呀~

4、还是聊聊杨某某被传得神乎奇神的那啥身份,就这一点上,我想说起码中国的扫阿黄事业多少会轻松点了吧?当然那啥依然会是供大于求的情况,不过主要的是,就这段时间,至少那需求方胆子也会被吓一吓吧?不经常看新闻说抓到的那啥有些高知识份子的,呵呵~~还有比那啥来钱更快的呀~望天~作为女性,当然不支持那啥事业的,如果未来结婚了,我老公被我抓着外遇,我要不要默默点醒一下小三可以用杨某某这招,然后把渣男搞得身败名裂呢?这种报复手法不错呀~

5、还是忍不住问呀,天一胸在明面上,是大众的关注点,他判十年也正常吧,背景版的王某某为啥十二年,还只有他一个剥达了两年政治权利?当然不是为王某某打包不平,而是觉得理论上说不通呀,“主犯”也就拿个一等奖,头等奖莫名给了个“路人甲”,不符合什么“最好的”都应该是主角的定律呀~

6、对了,昨天文里还提到杨某某背后是有那啥娱乐场所的后台啥撑着的,那杨某某勒索事件也不合理呀。如果是勒索事件失败,杨某某被暴光再站出来,嗯,这就说得通了。那也就是,掐得这么红红火火,也不过是从暗地里的勒索,变成了通过法律手段“合理”的“勒索”了吗?那掐的,只不过是杨某某说:之前只要那么点不给,现在偶投资成本加大了,得多收点么???那我们这些看客算什么??怪不得判刑会有十几年的,也有三年还缓个五年的,我去~~原来是交的保护费多少问题呀!!!

嗷嗷,我似乎知道得太多了
作者: mo2li    时间: 2013-9-27 23:12

写的真是太好了,简单易懂,真是科普性文章。其实这个案子很清楚,关键点就是,是否违反妇女的意志,是否发生了性关系。
梦鸽的行为可以理解,却不能被原谅,自己种的因自己收的果。
作者: 迷样的幸福    时间: 2013-9-27 23:14

回复 23# wxf1972


突然觉得法官那啥很伤不起,你说判重嘛,人家五胸弟背后的台子可硬了呐,可你说判轻了嘛,那在公众眼里就是那啥了,形象不是他一个的呀,那可是一个大形象,不护的话可能会更惨。唉~

再说,要不判重点?那是否有支持那啥色事业的发展了?要之后再来个几发?还要不要做人了呀?要不判轻了?咳,那可能存在的娱乐场所的后台也硬着呐~杨某某把那扯出来也是件大麻烦呀~乌纱帽呀~乌纱帽~飘呀飘呀摇~

从这个角度看,还尊心好想笑呀
作者: WMJ    时间: 2013-9-27 23:22

感觉量刑偏重了~~那帮嫖宿幼女的才判几年啊~
作者: 芹筱蒿    时间: 2013-9-27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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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iliyanxia    时间: 2013-9-27 23:41

这是一个悲哀的世界,我们看到了李天一这样的烂果子

结果再看下去

发现还有还有更烂的果子

可这更烂的果子

说要烂成她这样居然还代表了正义

怪不得不少高中女生,大学女生去挣快钱了

你看啥也没耽误啊

想象这种妓女要成为我们下一代的母亲

不寒而栗
作者: bailiyanxia    时间: 2013-9-27 23:43

我最初以为这是一个像印度阿三那样的案子

结果发现

阿三的确是民主国家啊
作者: 我非我    时间: 2013-9-27 23:49

赞一个!终于告一段落了!
作者: bailan宝宝    时间: 2013-9-28 00:12

从法律上讲,这样的结果没什么争议的了。谢谢这个科普贴。
按理说一般的民事案件可以“民不举,官不究”,只要双方谈得拢,个人觉得拿钱消灾也什么。
这桩案件性质真是太恶劣了,一般十几岁的孩子还都在中学生活里被学业压得喘不过气来,哪儿有胆子干出这种事来啊。有的朋友总纠结量刑重,受害者身份不检点,难道就没想过这个问题?好好管教自己的孩子才是正事。
作者: bailiyanxia    时间: 2013-9-28 00:25

从法律上讲,这样的结果没什么争议的了。谢谢这个科普贴。
按理说一般的民事案件可以“民不举,官不究”, ...
bailan宝宝 发表于 2013-9-28 12:12



    你没看见上面有人说15岁的表妹去酒吧,家里根本不认为这是个事吗

一个妓女合法的地方

你觉得你的孩子会在真空里生活

如果是阿三那种性质的案子

李天一判10年的确少了

可这种仙人跳

别甜蜜的侮辱良家妇女这个词了
作者: vivi311    时间: 2013-9-28 01:02

楼上的要搞清楚重点,不是是不是妓女,而是是不是违反了她的意愿而发生的性关系,楼主在贴里也说了,李他们是动了手打了杨的,这还是自愿?
作者: fx124080001    时间: 2013-9-28 01:22

那个贴图是什么电视剧啊?一直想找但是不知道名字哇 - -
作者: sudanhong    时间: 2013-9-28 01:49

都说儿女是父母前世的债主,这李氏一家前世可不仅是债主,还是仇人,这辈子互相死坑对方来了......
作者: bailiyanxia    时间: 2013-9-28 02:23

本帖最后由 bailiyanxia 于 2013-9-28 14:26 编辑

回复 34# vivi311


    你认为是妓女,但不认为是卖淫,不是仙人跳,多么高明的逻辑啊

杨妓女清醒的跟随了至少7小时

有这样的强迫吗

你知道为什么袭警比袭击普通人的罪名重吗

一个满口谎言的妓女,她的话根本就不足为信
作者: 84034473    时间: 2013-9-28 03:12

杨女士是陪酒女 听说没出台,陪李天一他们喝酒,喝完酒之后相约一起去吃夜宵,这个在酒吧很常见,一般我们去酒吧,跟陌生女的拼座喝酒,然后喝完酒觉得感觉不错,就会说去吃夜宵,吃了夜宵理所当然就是开房了,杨女士下班后自觉回家就不会闹这样了,相信很多去泡吧的男人都知道这招,话说5个人才给2000嫖资确实是少了,在帝都就算妓女也觉得少阿,更何况只陪酒不出台的杨女士,事后说要给几十万不给就报警,李天一他们都是富二代会怕这个不成阿,事情曝光才知闹大了,梦鸽相信自己儿子,对于勒索事件,觉得杨女士肯定是看自己儿子一伙人大方想多要点钱,都开豪车的,给2000确实是不会满足。现在的社会这样的现实的女的还少么。对于大家说要是梦鸽给了钱应该事情不会闹大,换个角度想想,要是你的话,你会给这样的女人钱吗,肯定觉得这个女的无耻的很,自己贴上来还要说别人强奸,绝对不会给钱。一个巴掌拍不响,杨女士自爱一点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话说她就真的是完全无辜的吗?换谁都不相信,李天一犯罪是事实,但是身为受害者的杨女士更加让人觉得恶心!
作者: 84034473    时间: 2013-9-28 03:19

一个满口谎言的受害者,实在是让人同情不起来,先不说自己是处女,后来又说给钱私了,证明后化验结果宫颈二度糜烂,有很严重的妇科病,事情暴露后就说家里封建,怕家里人知道事情真相。想让警方严重看待这个事情,没被发现之前你怎么不说,被发现后你就装无辜可怜了,她的态度,实在是让人感觉是仙人跳。就是没给出她心里满意的价格吧!
作者: 六宝火锅    时间: 2013-9-28 03:46

难得看到个案子,双方都不讨喜的。
但所谓枪打出头鸟,谁站出来呼喊多些,谁受到的攻击就要多些。
作者: angel_lulu    时间: 2013-9-28 03:47

这个案子一暴出来~梦菇还没有跳出来,很多人都在网上八李双江和梦菇,我觉得挺不妥当。骂人不涉及父母,这是我从小所受到教育。这也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一个星2代不好当。后来梦菇跳出来,我就知道李某某什么这样了,家教对一个小孩的成长来说是多么的重要。从案子本身而言,我相信李某某是因为嫖资不清而被勒索,你想,我们楼下的网吧尚且要和一些人搞好关系,在帝都开个高档娱乐场所一点背景也没有怎么可能~~继而作为一个母亲我也知道梦菇为什么这样~~但是我还是高看了梦菇的情商,就算是人家搞了个套等李某某钻,也要李某某愿意呀,人参不如意十之八九,退一步海阔天空,梦菇这样的上窜下跳,虽然我理解但还是有点欠妥当,以至于后面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了。就像上面说的这十年有一大半是梦菇挣来的。唉~~人参最美好的十年呀。但不管怎么说这是上面的事~我等屁民好好准备好爆米花只当看个连续剧~像上面几位挣的面红耳赤的,何必呢~·
作者: sanshengshi    时间: 2013-9-28 03:49

这些人是多么希望自己成为妓女啊
bailiyanxia 发表于 2013-9-27 20:36



   同句式:说这话的人,是多么希望自己就是李某某啊!
作者: paula1990    时间: 2013-9-28 04:26

。。。我只是想说,你要是不去酒吧,不和人开房,好好交女朋友,然后正正经经地和女朋友结婚,一切事情都没有了。李某某五人私生活糜烂是否认不了的,嫖妓是好事?五人上一人是好事?如果李某某五人好好读书从不去酒吧这些地方,更不要随意开房和人上床,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啊
作者: 100544zhang    时间: 2013-9-28 04:46

我觉得也应该追诉杨j卖淫罪,毕竟我国这种不合法的特种从业者事实上并不少,如果杨未受到任何处罚而获得高额赔偿,未来会不会出现一连串的“杨j”一连串的卖淫变强奸谁也说不准
作者: jiamianshui    时间: 2013-9-28 05:15

李某某之前开车撞人的后续不清楚,但看他的样子,完全就是喜欢挖坑自己跳的人。家教不好,不懂悔改,他被叛入狱,如果梦鸽还说他没错给他洗脑的话,放出来又是一个反社会的渣渣。
他们这些人有钱,或者还有地位,一个女人,一个妓女,她也是有人权的,她用自己的身体赚钱。他们事先没有说好价钱,她不接SM的活,再说接了也绝不是2000的价,那么李某某这帮人违抗她的意志强行和她发生性行为不就是轮奸吗?
这有什么不对的,难道国家的法律不是人人平等?一个妓女索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却因为她是妓女所以看不起她,如果国家的法律真的是这样有区别对待,那么我们国家就绝对称不上是一个民主国家。
不管怎么说,梦鸽他们教育出现问题,而李天一丝毫没有悔改,这才是问题所在。
作者: 1836    时间: 2013-9-28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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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金宝宝    时间: 2013-9-28 06:38

坐等多久李天一保外就医,你以为他真的踏踏实实坐十年大牢?
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8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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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x124080001    时间: 2013-9-28 07:49

回复 7# 黑猫一只 这是哪部电视剧啊?一直不知道名字 - -  想找都找不到....
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8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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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x124080001    时间: 2013-9-28 09:31

好的,我去找来看看,谢谢啊~~~mua~~~
作者: bailan宝宝    时间: 2013-9-28 10:14

回复 33# bailiyanxia


       这位亲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有分歧很自然。尖锐的问题,咱们就依法律来,而法律面前是不讲究身份的,对吧。另外,亲也别纠结性从业者的问题了,再自由民主的国家也是有的,既然存在就有其合理性,因为市场需要,对吧。
      说实话,在这个最好也是最坏的时代,我们更需要的是自律,儒家也讲“慎独”,我们改变不了这个世界的价值取向,但却能左右自己的言行。如果自己立身正,又有多少可担忧的呢?
作者: yazi7    时间: 2013-9-28 10:17

楼主难道不知道就算是夫妻,妻子不愿意而丈夫强迫发生性关系也是强奸吗?
作者: bailiyanxia    时间: 2013-9-28 10:36

回复 45# jiamianshui


    妓女合法了吗

是哪个法律啊

妓女的职业要求是什么啊

科普科普吧
作者: 米粒    时间: 2013-9-28 13:25

回复bailiyanxia
杨某某只是陪酒女,并不赞同妓女,
你一再强调她是妓女,其实犯了诽谤罪。
作者: bailiyanxia    时间: 2013-9-28 20:38

回复bailiyanxia
杨某某只是陪酒女,并不赞同妓女,
你一再强调她是妓女,其实犯了诽谤罪。
米粒 发表于 2013-9-29 01:25


这个界定是根据什么做出来的

我看到了就是她收钱了

这不是妓女,怎样才是
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8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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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8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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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8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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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8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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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iliyanxia    时间: 2013-9-28 22:13

除了臆测就是臆测,

我早说了,如果是阿三式的强奸

李天一判多少年我都不会说啥的

这个是吗

妓女就是妓女

别甜蜜的拉良家妇女下水了

这个案子就是妓女和嫖客

为妓女涂脂抹粉的都是一些啥东西啊
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9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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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9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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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9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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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9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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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9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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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9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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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9 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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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9-29 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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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iliyanxia    时间: 2013-9-29 06:47

有些人做了妓女,却不肯人说

把这还叫做道德
作者: ljiang2704    时间: 2013-9-30 14:34

ls看你盯着这个帖子不停回,每帖必不离“妓女”二字,你站在道德角度批判受害人,但你有证据证明人家是妓女么?你有她和其他人发生关系并收取金钱的证据么?上下嘴皮一碰什么话都说得出,大家都是成年人都有基本判断力,可你光喷口水喷再多又能改变什么呢?大家的智商又不会拉到和你一条线,或者说和梦鸽一条线哈哈~
作者: bailiyanxia    时间: 2013-9-30 19:00

ls看你盯着这个帖子不停回,每帖必不离“妓女”二字,你站在道德角度批判受害人,但你有证据证明人家是妓女 ...
ljiang2704 发表于 2013-10-1 02:34



    这个妓女自己都承认的事情,你都说是假的,我有什么办法,
作者: 心若天山雪    时间: 2013-10-1 09:47

我忍不住想问问LS这个叫 Bailiyanxia 的同学
在你看来,妓女的界定是什么?
如果一个女孩子,去酒吧喝酒,和邻座的男生看对眼了,相约开房,但是到地方了女孩子反悔了,不想419了,男方动手了,得逞后扔了点钱。请问,是不是在你的意识里,女孩子就是妓女了?这件事就不算强奸是么?
或者,是不是在你的意识里,只要女孩子没结婚,不是处,就是妓女了啊?是不是你认为男女朋友ML那也是卖淫的一种啊?
这是多大的地图炮啊!我觉得最多说人家不自爱,那是人家自己的选择,两情相悦的更是无可厚非。
在LZ的贴子里,你一直宣称 杨女士 是妓女。但是至少我看到的是杨女士是陪酒女,概念不一样好吗?
作者: sweetbasil    时间: 2013-10-3 04:39

我忍不住想问问LS这个叫 Bailiyanxia 的同学
在你看来,妓女的界定是什么?
如果一个女孩子,去酒吧喝酒, ...
心若天山雪 发表于 2013-10-1 09:47

LS的case明显不适用于杨女. 你可以说她陪酒不卖身, 不是妓女. 可是你如何解释他一直尾随李天一他们7个小时?主动挤上李天一的车? 他们去了两个酒店试图开房, 当时凌晨5点街上已有行人, 第一次开房5个男的都去了酒店里, 车上就她一个人, 她没跑没呼救. 第二次开房, 录像显示她是挽着李天一的胳膊进去的, 以至他们以为他们是一对恋人; 保安当时站在离她5米远的地方, 她依旧没有呼救. 杨女能够考上大学, 说明她智力不差, 不是痴呆弱智; 她已成年, 不是天真幼稚不知世事, 她不明白和5个男人/男孩子开房会是怎么一回事吗? 可别说他们是开房谈理想谈人生的.

说她中途改变主意只要说不了就算强奸, 道理是如此但是实际上界定很难. 她收了2000块没错吧? 5个人都发生了关系, 3个承认强奸,2个不认. 3比2 少数服从多数? 大小魏是一个律师, 两个人的行动一定是一样的, 第三个也难保不是听了律师的话花钱消灾, 反正也是个从犯, 赶紧先认了争取宽大处理.
作者: sweetbasil    时间: 2013-10-3 04:50

这个案子的判决很坏, 坏过南京的彭宇案, 影响会慢慢出来. it让上演仙人跳捞钱变为可能. 看吧以后这种仙人跳会愈来愈多.

第二个, 判决说明法律面前富人和穷人是有区别的, 同是一波的, 花了45万, 大魏这个主犯可以轻判, 没钱的王X就是大牢12年;

第三, 坚持立场的, 李天一就是榜样. 人在屋檐下就要低头. 法官说你是什么就是神马, 说了也白说.
作者: 心若天山雪    时间: 2013-10-3 04:55

LS的case明显不适用于杨女. 你可以说她陪酒不卖身, 不是妓女. 可是你如何解释他一直尾随李天一他们7个小时 ...
sweetbasil 发表于 2013-10-3 04:39


我对你们所说的收了钱,是指主动索取的,还是事后被扔了2000块?
概念不一样好吗?哦,原来被扔了钱就是妓女了啊,那强奸犯犯案后都扔点钱那就不算强奸了。以后强奸案是不是会越来越多呢?
作者: sweetbasil    时间: 2013-10-3 05:03

本帖最后由 sweetbasil 于 2013-10-3 05:05 编辑

LZ一直纠缠在杨女不是妓女, 强调妓女也不能被强奸. 一叶障目, 其实不同意见的人是认为这个不是强奸, 原因并不是因为杨女是或不是妓女. 这个事情就是仙人跳, 5个人嫖娼, 价钱和张茶壶没谈陇, 由嫖资引起的纠纷. 要钱不成, 就上法院. 反正主角是李天一, 臭名在外又有钱. 仇富仇"二代"的舆论一定会帮原告的, 因为她是底层的"弱者".

事实证明, 原告一方很有sense.


作者: nmaverick    时间: 2013-10-3 05:04

嗯,帖子写的很有力。
说老实话,我也觉得小李就是被他妈硬生生多拉了几年下来的。梦格的智商一直让我惊叹。
作者: sweetbasil    时间: 2013-10-3 05:14

本帖最后由 sweetbasil 于 2013-10-3 05:16 编辑
我对你们所说的收了钱,是指主动索取的,还是事后被扔了2000块?
概念不一样好吗?哦,原来被扔了钱就 ...
心若天山雪 发表于 2013-10-3 04:55



杨女可没认是2000块啊, 她说是钱包里多了3~4百. 就算是李天一"强迫"扔给她的, 你如何解释, 她作为一个智力正常的成年女性, 一直尾随7个小时, 不跑不求助不呼救? 喝醉了吗? 酒店大厅录像和9层监控录像标明她行走正常.
作者: 心若天山雪    时间: 2013-10-3 05:22

杨女可没认是2000块啊, 她说是钱包里多了3~4百. 就算是李天一"强迫"扔给她的, 你如何解释, 她作为一个 ...
sweetbasil 发表于 2013-10-3 05:14



我有个疑问,你怎么就能这么确定杨女士是尾随,而不是那几个太子爷的要求呢?
就好像我之前Case里说的男女生一样,相约去开房可是神志清醒的,可是进了房间反悔了被强迫了,按你们的意思,之前答应了就不算强奸了是吧?
作者: sweetbasil    时间: 2013-10-3 05:36

我有个疑问,你怎么就能这么确定杨女士是尾随,而不是那几个太子爷的要求呢?
就好像我之前Case里说 ...
心若天山雪 发表于 2013-10-3 01:22


强奸的杨女的指控. 其他5个人的口供是矛盾的, 只是法院采信了对原告有利的部分, 这是少数服从多数?
作者: sweetbasil    时间: 2013-10-3 05:46

我有个疑问,你怎么就能这么确定杨女士是尾随,而不是那几个太子爷的要求呢?
就好像我之前Case里说 ...
心若天山雪 发表于 2013-10-3 01:22


是尾随还是李天一的要求, 如果你完整的看了这个案件的报道, 相信你不会问出来这个问题.
=================================================
"一位具有丰富刑案经验的资深警察王明(化名)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办理强奸案的司法实践中,如果确认发生性关系时女方酒醉,事后女方又说发生关系时非自愿,那么男方就会很麻烦。如果证实还有殴打等情节的话,定罪几乎是“板上钉钉”。
“强奸的定罪关键是(发生性关系时)是否违背女方意志,但是否违背女方意志的主观性很强,”王明说,“只要事后女方坚称当时不同意,男方被定罪的概率就很大。”
王明承认,在现实当中,确有女方当时同意发生性关系但事后迫于压力指控男方强奸的事情发生,此外也有利用强奸罪的司法漏洞设局敲诈的“仙人跳”现象。"

从杨女的表现以及杨女报案后一路撒谎来看, 说她是被强奸逻辑不通. 她能一个一个谎撒下来, 然后被人一个一个揭穿, 说明这个人一直在make story, 她的话不可信.
作者: 心若天山雪    时间: 2013-10-3 05:54

回复 81# sweetbasil


法院采纳了有利于受害者的部分,被告被刑法了,这就是 少数服从多数?
天啊,这是什么神逻辑?被强的不是施害人,是被害人。又没发展到你身上你当然可以随便说,敲几个字多简单的事。
在我看来,违背妇女意志而强迫发生的性关系就是强奸!你说杨女士说谎,我还说你那些太子爷说谎了呢。杨女士被打是事实吧?之前那些太子爷可是说 没 有 打 人 哦!
作者: sweetbasil    时间: 2013-10-3 06:27

回复  sweetbasil


法院采纳了有利于受害者的部分,被告被刑法了,这就是 少数服从多数?
天啊,这是 ...
心若天山雪 发表于 2013-10-3 01:54


你我两人讨论的跟我们并不相关的一件事, 那是个第三方. 所以那些所谓"太子爷"不是我的"太子爷", 如同杨陪酒女不是你的陪酒女一样. 代入法是最要不得的.

这个案子只有杨的验伤报告和内裤(没有李天一的DNA)是证物, 判下来靠的是口供, 3个人承认, 2个人坚决不认. 法官为什么信那三个人的? 不信李和王的? 至于击打, 在去第一家宾馆看房之前就打了, 杨女为什么不跑? 为什么不呼救? 为什么不?
作者: 心若天山雪    时间: 2013-10-3 11:11

回复 84# sweetbasil


你的关注点似乎有问题。
我说的重点是最后一段:在我看来,违背妇女意志而强迫发生的性关系就是强奸!你说杨女士说谎,我还说那些太子爷说谎了呢。杨女士被打是事实吧?之前那些太子爷可是说 没 有 打 人 哦!
我就这么问一句吧,你怎么就知道杨女士没有呼救呢?谁敢管?要是你你管吗?(这让我想起来之前李小霸王的车祸案,毒打被撞的车主,啧啧,你咋不去管管呢!)她呼救也许会招来了更严重的毒打,这种事情不是没发生过,拜托你多看看绑架案囚禁案的报道吧。
基本上有智商的都是知道,被挟持了绝对绝对是不能激怒劫匪的,激怒劫匪又没有有效措施脱身,那就是作死。
呼救也是需要技巧的,我就想问了,难道她能呼喊一路?别人当她神经病吧。
我的观点是,只要违背妇女意志而强迫发生的性关系就是强奸!看清楚哦,基于此,我才说法院判得对,他如果没参与,这件事怎么就会牵扯到他?
作者: sudanhong    时间: 2013-10-3 12:34

同意只要违背妇女意志而强迫发生的性关系就是强奸的观点......
不然女人就太憋屈了,那些和领导出差被强奸的,和同事吃饭喝酒K歌被强奸的,和网友见面被强奸的女人就太冤了,唾沫都可以淹死她们,领导说这是心知肚明的潜规则交易啊,同事说这是你情我愿的感情游戏啊,网友说网友见面就是一夜情的啊.....,不要说打了,连拖连拽都没有好不好......
法律还是必须适用于更广泛的范围,其实以李家的权势和金钱以及梦老师的顽强信念,如果李某某没有犯罪,相信他们会找的出证据来的,毕竟这是一个5人参加的事件,公检法三个部门也没理由一反常态的一起死磕起官二代来,反而因为公众的高度关注、律师们的高调及梦老师强势的质疑一切不利证据,他们更应该慎而又慎......
作者: sweetbasil    时间: 2013-10-3 12:45

这世界一刀切最容易, 非黑即白非敌即友, 不是小布什就是宾拉登?

在现实当中,确有女方当时同意发生性关系但事后迫于压力指控男方强奸的事情发生,此外也有利用强奸罪的司法漏洞设局敲诈的“仙人跳”现象。"

再说绑架囚禁, 拜托你不要太drama, 李天一他们是劫匪啊? 绑架是带着杨女在北京的大街上, 公众场合大庭广众之下上车下车, 走来走去的? 中国到处是摄像机, 到处是人, 中国人最爱围观看热闹, 只要她一喊挣扎呼救, 不管是为了什么, 绝对能招来人. 可是你看到有这种报道吗?
酒店宾馆有受过训练的专业保安, 一个按钮可以直通police station. 绑架犯会带着肉票往保安跟前凑? 亏你想得出来.

李天一是个小坏蛋不假, 但就是论事, 这件事情上, 他着了人家的道儿.
作者: sweetbasil    时间: 2013-10-3 12:48

本帖最后由 sweetbasil 于 2013-10-3 08:56 编辑
回复  sweetbasil


你的关注点似乎有问题。
我说的重点是最后一段:在我看来,违背妇女意志而强迫发 ...
心若天山雪 发表于 2013-10-3 07:11


转的, <<南方周末>>. 自己看呗.

在李某某案中,双方“互动”持续的时间将近8小时。对于本案不能只进行零散、局部的事实情节分析,而要系统全面地归纳剖析整个过程,进而确定案件性质及法律责任。

陈枢认为,杨女士在车内的反常行为只是表面上的“撒酒疯”,而不是真正拒绝性交易。他提出的一个佐证是,监控录像显示,在到达事发地湖北宾馆之前,李某某等人曾到另一家宾馆开房,车在宾馆路边停留半小时左右,当时已是早晨5点多钟,车旁有路过行人,五名被告人也全部离开了越野车,但杨女士并未呼救,也未逃跑。
陈枢由此认为,杨女士在完全可以逃跑的情况下,仍旧坐在陌生男人的车里不下车,证明其之前即使与李某某等人真的发生冲突,也与拒绝性交易无关。她坐在车里等待开房本身,证明与李某某等人发生性关系是其自愿的。

杨女士在相关陈述中则回避了五人曾全部下车这一细节。按她在几份询问笔录中的说法,在到湖北大厦之前,被告人一直在车上跟她在一起,并且殴打了她。

湖北大厦——房间里的秘密
2月17日凌晨5:58,李某某、杨女士等6人乘坐的越野车开到了湖北大厦。在此之前,他们先后看过两家宾馆,第一家因为房间“不隔音”而放弃;第二家则因为王继曾在此工作过怕遇到熟人而未成行。
对于湖北大厦里发生的事情,杨女士报案时的描述是:“(到湖北大厦之后)我就跟着他们下车了,我本来想在酒店大厅呼救,但是大厅里没有人(我没有看 见一个服务员和保安),这样我就被他们拉到酒店的电梯附近了,我当时感觉有人拉我头发了,但我不确定是谁。到电梯里之后我就又没有什么印象了,之后我就被 带到一个房间。”
据北京某媒体引自网友“解秘哥”的微博所做的报道,在湖北大厦,李某某一行并未从大堂进入酒店,而是李某某策划,另3人把杨女士从后门带入酒店(警方调查发现:杨女士被反剪双手搂脖子捂嘴从停车场到后门到房间),整个绑架过程湖北大厦保安服务员无人发现。
但上述细节其实皆为虚构。
湖北大厦的监控录像表明,当日李某某、杨女士等人是从酒店的旋转门走进大堂。工作人员证实,当时酒店有保安和收银员,杨女 士最近时离保安约五米左右。保安后来作证,当时未发现李某某、杨女士等人有反常。由于杨女士用手挽着李某某胳膊,保安甚至以为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
电梯里的情节则更显现出该案的离奇之处。根据李某某的一份供述,他承认在电梯上打了杨女士:“到了电梯上她还是折腾喊要走,我们就又抽了她几个嘴巴让她别吵吵。”

然而监控录像很难判断杨女士曾经挨打。有媒体还原电梯监控视频的描述:“杨某某用手抓着李某某的手,并将其搁在李某某的腹部处,乘坐电梯期间,李某某的右手曾有一次缓慢地扬起,再缓慢地落在杨某某手上。”


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坚持认为:“这是一个击打的动作。”

从湖北大厦9楼出电梯后,一行人陆续进入8915房间。进入房间前的监控录像没有显示杨女士有被拖拽、推搡等“挟持”的情形。
作者: sweetbasil    时间: 2013-10-3 12:57

回复  sweetbasil


你的关注点似乎有问题。
我说的重点是最后一段:在我看来,违背妇女意志而强迫发 ...
心若天山雪 发表于 2013-10-3 07:11


这世界一刀切最容易, 非黑即白非敌即友, 不是小布什就是宾拉登?

在现实当中,确有女方当时同意发生性关系但事后迫于压力指控男方强奸的事情发生,此外也有利用强奸罪的司法漏洞设局敲诈的“仙人跳”现象。"

再说绑架囚禁, 拜托你不要太drama, 李天一他们是劫匪啊? 绑架是带着杨女在北京的大街上, 公众场合大庭广众之下上车下车, 走来走去的? 中国到处是摄像机, 到处是人, 中国人最爱围观看热闹, 只要她一喊挣扎呼救, 不管是为了什么, 绝对能招来人. 可是你看到有这种报道吗?
酒店宾馆有受过训练的专业保安, 一个按钮可以直通police station. 绑架犯会带着肉票往保安跟前凑? 亏你想得出来.

李天一是个小坏蛋不假, 但就是论事, 这件事情上, 他着了人家的道儿.
作者: 心若天山雪    时间: 2013-10-3 18:11

回复 86# sudanhong


你举得例子太好了。
那个sweetbasil就是一直强调杨女士说谎,那不是强奸,因为杨女士“没有呼救”。
我强调的观点反而一直被无视了。
李家也全是有权势了,如果他儿子真的是无辜的,为什么没证据表明呢?
作者: 后知后觉    时间: 2013-10-4 09:57

这个案子的判决很坏, 坏过南京的彭宇案, 影响会慢慢出来. it让上演仙人跳捞钱变为可能. 看吧以后这种仙人跳 ...
sweetbasil 发表于 2013-10-3 04:50


我看不出这个案子的判决有什么坏影响,身正不怕影子斜,好端端的没人到你家里去设仙人跳,对于见色起意的人,什么样的恶果都该承受.也别说女人卖或不卖,没有买的哪有卖的?彭宇案对尊老是一种道德滑坡,这个案子警告的就是那些不正经的人,活该!
作者: hanyywyb    时间: 2013-10-4 10:27

你一个“未成年人”,半夜至凌晨的时候不好好地待在家,跟一帮“兄弟”唯恐天下不乱地拉着位姐姐“开房”,这是一般孩子能干出来的事吗?这位杨女士为啥不去“冤枉”别人,只“冤枉”您这几位呢?最后已成年的、第一个上的(都是不认罪的)被判十年以上,感觉还是靠谱的。能给某些管不住下半身的牲口“提个醒”,也算是他们做出的“贡献”了。
作者: 后知后觉    时间: 2013-10-4 10:37

赞成楼上的话.那些吵闹妓女仙人跳啥的,以后不良从业人员敲诈会增多什么的人,套用某人的一句话,他们就是那想嫖的,吓着了,我还是说一句,活该!以前有人说,性病是对那些人的惩罚,但是因为那些人的无德,性病有时还会连累良家妇女.这样的判决最好了,决不会连累到良家妇女,还让那些无德的人有了怕处,有什么不好?而且还让他们知道了不能违背妇女的意志,不管她是什么人.这样,初入社会不知深浅的女孩子受伤害的机会会大减少.否则,以韩寒等男人的理论吃饭就等于上床,大不了扔几个钱就说你是妓女,这让女孩子怎么社交?---话说,因这种言论受伤的女孩子可不少了,最后还被泼污水,例如深圳被轮了的那个女实习生,这种事情实在令人痛恨!!我都不知道为李某某说话的都是什么人,有没有心肝.要我说该是姓魏的那俩判的太轻!
作者: cylt    时间: 2013-11-8 09:32

这贴的水军好多啊,蹦跶得太欢乐了吧,每个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的,任你舌灿莲花,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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