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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 【纠结】同人文是对原作的抄袭?! [打印本页]

作者: WMJ    时间: 2013-9-4 06:42     标题: 【纠结】同人文是对原作的抄袭?!

本帖最后由 WMJ 于 2013-9-6 13:50 编辑

今天逛晋江偶然翻到一篇综漫快穿同人文,收藏点击都不高,没V,作者是第一次写文的新手。文还没看就先习惯性看评论,然后瞄到一堆掐架的~~

起因好像是这篇快穿文里的网王部分严重吐槽恶搞了某篇已完结的挺有名气的玛丽苏网王同人文(曾经看过,三章弃),那几章算是那篇同人文的同人。

然后那篇玛丽苏文的作者就说新人没有拿到她的授权不能写她文的同人,举报新手抄袭、侵权,要求她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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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作者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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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说真的,如果我在文中的那些可以构成侵权的话,我其实是有点不敢相信的。或许,你也可以说我是狡辩吧。但是,自从我长这么大以来,写了很多作文、论文之类的了。高中里的那些议论文之类的,有很多也是会涉及一些名著的,就像是《论语》之类的。到了大学以后,写论文,是必须要查资料的。但是,只要在文章末尾注明引用的参考文献,在自己的论文中发表的是自己的思想,这样子的论文是不会被认为是抄袭或者侵权的。我大学三年写了那么多,也没见哪个老师给我不及格。而且,在学校里给那些教授评定等级和世界上那些大学排名的时候,个人和学校的论文的被引用的数量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值。我在写同人文的时候,已经明确的表示了是哪一部小说原著。而且,对于一些引用的地方,是在段落的后面明确的标明的。我是在是无法想象这样会是构成侵权的。不过,我在写文章的时候,却是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是我的失误。当时,只是觉得有那么多的人都在写,也就没有想那么多。现在,我能够做的也只是先暂停更文,而去进一步了解情况了。保佑我没有真的侵权吧。我可是一直都是守法的好公民啊。


附上那篇完结文的评论,看评论就好想吐槽了~~:

[-收起] №1 网友:廖名晴子 评论:《网王之A大调的回旋曲》 打分:2 发表时间:2012-03-24 22:05:21 所评章节:33
什么时候虐大爷啊?????琉璃拥有过三世怎么还这么脆弱呢。。。。。。。。。每天只有一更。等更新好郁闷啊。。。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03-24 22:10:21
虐大爷这种戏码貌似不存在啊= =
那孩纸就是因为上辈子误会了太多才会草木皆兵啊~~更新神马的~~木有时间= =
[2楼] 网友:nana 打分:0 发表时间:2012-03-24 22:43:21
我要爆粗了,靠(好啦,这句不是说小A弦啦,我只是很气愤) 凭神马小琉璃不能虐大爷,这篇文可以说从头到现在,大爷就是一个渣,一个大大的渣。而且大爷只是人,不是神,犯错误非常正常,换句话证明,凭什么大爷就不能虐。我认为爱情并非不一定要有“伤的越深,证明爱的越重”证明所谓的爱
所以,小琉璃,崛起吧.
[3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03-24 23:16:33
大爷他是人,但是他绝对不是渣。这么说俺想哭了~~俺没有把大爷他写好~~
他为了挽救琉璃的生命,宁愿牺牲自己的婚姻,当时的他根本就不明白什么叫喜欢,但还是同意结婚了。
他忠于婚姻,忠于自己的妻子,为她安排手术,安排和她家里的合作计划,虽然因为忙碌相聚的时间少,那也是因为琉璃自己从来不主动联系,大爷还以为她因为菱纱的事情怪自己。
每次琉璃有危险,他都扔下一切赶回来了,一次次的被惹怒,被欺骗,还是一次次的原谅了她。如果这不是我设计的剧情,我绝对会把女主骂到死,这样的女人根本配不上景殿。
景殿一直没提出离婚,哪怕觉得她也许她并不爱自己,也没有真正不闻不问,只是默默的关注着,关心着,只是那个傻瓜不懂,还以为大爷真的是不理睬她,自己在那里纠结,连问都不敢问一句。
迹部景吾就是这样一个人,他骄傲,他别扭,他从不会把他的关心显露在外。但是他正直,他责任感超强,他会默默的关心你,为你安排好一切,静静等你发现,还会死不承认。
这样的迹部景吾是我的最爱,也是我心中最完美的人,虽然任何人都不可能完美,但我觉得这样的他已经做得最好了,已经无法再要求更多了。
[8楼] 网友:123 打分:0 发表时间:2012-03-24 23:57:15
最不喜欢所谓的我默默地关心你,所以我是好人,你自己在纠结是你不知好歹的说法。尼玛,这个世上有谁敢放言完全能明白另外一个人的所有想法的?是神仙的吧?有读心术的吧?穿越女就算再穿越那也是人啊,不是神啊!为毛作者总是在为文中的迹部的所有在读者看来是个渣的行为不停的在找借口?什么叫相信自己了就能知道迹部的心了?感情琉璃自信了,就从人进化成神了?迹部在文中无比的自信,他明白琉璃的心了没?没有啊!!!对琉璃误会最深的人就是他了。重活一世,琉璃都知道自省了,尼玛,迹部他就完全觉得自己没错,一副受害者的样子对琉璃各种挑剔,各种理所当然。这辈子琉璃有对不起他吗?凭什么就不能虐迹部啊,实在是不爽的很啊!!!!!!


[-收起]№5 网友:? 评论: 《网王之A大调的回旋曲》 打分:-2 发表时间:2013-06-10 12:07:40 所评章节:1
爱……爱你妈蛋!发型好多网文里的女主都有心脏病!我勒个去!哦……他不爱我心好痛好痛……要死了!别的王子看到她那贱样哦……她那娇弱的身体绝美的脸让我好心痛!哎呦……莫名其妙的爱情你是为哪2般?为了你那华丽的外表?真特么有够虚伪装逼的!
[1楼] 网友:g弦上的咏叹调 发表时间:2013-07-03 20:18:18
我觉的你说的不对,你不喜欢看这文就不要看。这篇文不是特意写给你看的,这篇文也不需要你的赞赏或认同。而且这篇文里好像根本就没有你口中那种女主装柔弱来吸引王子们的剧情吧?还有你真的懂琉璃对迹部的爱吗?你真的懂她对迹部的奉献,对迹部的改变吗?你说这爱莫名其妙,那里莫名其妙了啊?她在还没穿越前就很喜欢甚至爱迹部了,穿越后看到真人肯定更兴奋啊。琉璃爱了迹部三辈子,他们错过了那么多年,能在一起肯定很开心的啊。你这种人能懂这种感觉吗。
你这种只知道吐槽,打负分的人,人品肯定不好。你肯定是因为在现实社会里过得太差劲了才喜欢在网络世界了这么放肆。


[-收起]№12 网友:包包尼雅 评论: 《网王之A大调的回旋曲》 打分:-2 发表时间:2013-07-10 21:25:57 所评章节:9
看不下去了 第一次留负分,真是太奇怪了 话说这文的女主是□啊!
上辈子被虐的心脏病犯了死了,都没见迹部景吾怎么伤心。而且还伤害了自己父母的心!这辈子,明明有好好关心她的真田(皇帝陛下)不去喜欢,偏偏去喜欢迹部景吾。难道她喜欢迹部景物,就是因为迹部景吾长得好看啊》???????真心不明白,女主是怎么喜欢上迹部景吾的!!!!!!!!!!!!!!!!!!!!!!!!!!!!!!!!!!!!!!!!!!!!!!!!!!!!!!!!!!!!!!!!!!!!!!!!!!!!!!!!!!!!!!!!!!!!!!!!!!!!!!!!!!!!!!!!!!!!!!!!!!!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3-07-10 22:58:52
女主是怎么喜欢上景殿的~~~你才看到这里当然不知道~~摊手
皇帝陛下的确是个好男人~~不过并不是谁对你好你就能爱上谁的~~如果爱情这东西能够被理智所左右~~那我们也不会没事闲的总来写这些爱情小说了
[2楼] 网友:血の葬 发表时间:2013-08-13 21:10:46
有时候,爱是很不可理喻的,有时靠的不过是那一瞬间的来自于心的悸动。女主爱的很疯狂,准确的说,她的眼中只看得见Atobe。爱情并不是说“你喜欢我,所以我也喜欢你”或是“因为你对我很好,所以我喜欢上你了”。
[3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3-08-13 22:19:04
是啊~~爱情这东西从来就不是等价交换~~~

网友:抹茶红豆  发表时间:2012-08-23 00:47:56
本来准备看的 ,看到作者回的评就望而生畏了,因为我最害怕的就是我要是稍有和别人看法不一样别人就会一直回复我直到让我在语言上吃亏从而接受他的看法。
特别是看到12岁和父母讨论爱情神马的,其实这个评很中肯。但是。。。。。。,
还有发碧水神马的,打负分确实不对,但是把作者回复收集起来发寻书区也很可怕。
还有一条评论是耽美不尊重同人这个议题,作者第一条评针对上一个回复无可非议,但是最后一大段看得头皮发麻。


表示网吧里几十台电脑都是一个IP,俺们当年大学宿舍整栋楼都一个ip的~~夸张的是作者能把所有负分不管是不是同IP都归为别的作者嫉妒恶意刷负分去碧水开帖拉粉丝骂人,而且作者一表示对评论的不满,脑残粉就会迅速开始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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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sisi  发表时间:2012-09-04 21:32:58
我觉得楼主说得对,不喜欢一个人就孤立他,的确是人的正常反应,而且我作为一个旁观者来看,我觉得楼主并没有很恶劣的意思。我也有过那种情况,看文看得觉得特别愤怒的,一气之下就打了负分的情况不少。说句实在话,读者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喜好来打分,这是他的权利,当然也有恶劣刷分的情况在。可是作者的态度好像不允许我们读者打负分一样,有时候作者应该省视一下自己,“为什么读者会打负分?”!你完全可以无视那些无理取闹的读者,但是你也不能恶劣的态度面对每一个负分吧,人家打负分总会有原因的吧?
而且看评论,作者似乎太激动了,我看到很多打0分的读者的评论回复,作者也是相当不客气的。我理解作者的心情,但是我不赞同作者的做法。
抱歉,你这片文章我只看了几章,我也不是很想看下去,评论也留过(很久以前留的),我不是很喜欢这样的迹部,所以提了一些意见,额,我没打负分,打的0分,不过似乎作者不是很接受我的意见~今天我又点开了这篇文(抱歉,由于不记得自己看过这文)看到这些评论,我觉得我很有必要再写一些话,当然作者可以无视我~最后,放心,以后不会再点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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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言归正传~~我是个外行,不过偶尔也会写写文吐吐槽。
我很好奇当初水蓝儿是怎么看待《和玛丽苏开玩笑》的。
字母大对待晋江遍地的无限同人,好像也就不能V之类的权益问题。
同人可能对原作造成侵权,这个理解,可是【抄袭】~~不至于吧?!
作者对同人的抗议,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陈凯歌和胡戈的馒头那档子事,也是吼的侵权。
第一次发现还有【抄袭】这个大杀器。



据说晋江编辑的回复是:一般来说,虽然有争议,但是大多数人还是默认:原著的第一次再创作是同人作品,但是同人作品的再创作就属于抄袭文了。

瞬间觉得满晋江都是抄袭文~~
无限恐怖系列全抄。
三国水浒西游都算历史同人,相关的作品同人又是集体抄袭。
而且近来很多明摆着写穿越到同人文里的~~~都集体自杀谢罪吧~
梦想绿茵场之类文的同人统统要举报啊~~
作者: 芹筱蒿    时间: 2013-9-4 07: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567hello    时间: 2013-9-4 09:25

其实我想说的是那个说抄袭的人 怎么也在抄袭啊
作者: 楊樂多    时间: 2013-9-4 11:11

如果同人的同人也算是抄襲,那同人本身也是抄襲吧?
作者: 1067208903    时间: 2013-9-4 22:17

赞同楼上的~~~
作者: kanca001    时间: 2013-9-4 23:09

很多同人文都有差不多的梗,为了自己第一创新出来的梗要求别人修改文章可以理解,但是为了很多人都写的一样的东西要求删文改文就不太有道理,除非你能证明是自己原创的或者写文时间是最早的
作者: al4321    时间: 2013-9-4 23:36

要说抄袭,那同人的作者先拿出网王的授权再说好吧
作者: binky    时间: 2013-9-4 23:45

我记得好多年以前有个写美人鱼的文,作者把美人鱼和未来世界挂上钩,写的很有趣
后来有个人十分喜欢这篇文,就给这篇文开头提到过的一个配角单独写了一个故事,也用了同一个未来世界的背景,她写的很好,甚至超越了原作者,收获了大批粉丝,就在准备出版的时候,被原作者给制止了,说她抄袭。。
后来粉丝就开始吵架了,有人说,那原作者的美人鱼设定还是抄袭了安徒生呢。。
作者: sain68    时间: 2013-9-5 02:36

晋江这几年跟风写文很严重啊,还有那么多的吐槽文都有类似的梗或者就是没点名但吐槽某些玛丽苏文观点的,难道都是“抄袭”?这个感觉真的很难区别出来吧
作者: 阿也    时间: 2013-9-5 05:01

呃,看来同人的同人是不能写了……
糟糕,那我对某些Luli文的满腔吐槽欲该如何抒发?
作者: 阿也    时间: 2013-9-5 05:10

好吧,再来说一下。事实上,我对所谓抄袭的定义是——
对某些剧情设定换汤不换药,字里行间给人一种挥之不去的“熟悉感”。【设定啊梗是可以相似,毕竟想到一块了或是对某梗有爱也不能强迫你不写对吧?可是,相似到,剧情发展套路一样、言辞应对一样、甚至文段都像到让人不忍直视的地步的话,就真的不能算相似(借鉴)了。
毕竟,同人文的乐趣所在,就是一样的人设、一样的初始梗,却演化出诸多不同的世界才叫有趣吧?
作者: dark1033481900    时间: 2013-9-5 07:03

同人文本身就是一种抄袭,是侵犯的原作者的版权的。所以同人文作者没有权利指责别的同人文作者抄袭自己的文,因为你的文本身就是没有经过原作者同意写的
作者: ysy1002    时间: 2013-9-5 08:05

如果忠实指明出处,就不算抄袭,不用于赢利,不需要授权。
如果指明出处,但是大部分内容都是别人的,那算复制或者改编,应当取得授权。
以上,如果用于赢利,都需要授权。
不指名出处的,才是抄袭。
就我看来,大部分同人都算第一种,一部分算第二种。第三种很少见,毕竟,不指名出处,就不是同人了。
作者: WIYOU100SH    时间: 2013-9-5 08:34

本帖最后由 WIYOU100SH 于 2013-9-5 08:37 编辑

只要是同人文,无论二创或三创,通通都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东西,
只是同人某种层面上形成一种文化,有助于原作的宣传,所以版权者大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刻意抓你。
这也是为何资讯还没那么发达时,入圈做二创作者都会被前辈提醒要低调不能太超过的原因。

回归本文,先不提三创本身,本文内提及的二创自己就是“违法”,无庸置疑。
(自己就违法的却正大光明喊别人抄袭只让人觉得有些微妙……两边立足点都已经够灰色了……真不怕最上面的官方吗?)
因此,二创能制止三创的,只有把所有原作设定扣除的原创设定。
若先不论官方的话,某种程度上,二创要求三创把原作之上的原创设定撤掉是合理的。

……我想大概能争的只有原创角色吧?
作者: 紫藤萝    时间: 2013-9-5 09:53

世界上也没有几个原创,就算是广为人知的故事,说不定也是从哪里的传说中的原型来的,总不能因为人家没法爬起来抗议就说自己完全原创。
我觉得只要不超过整篇的百分之多少,写明借鉴出处,就像写论文一样就算可以了吧。
作者: 兰芝扣    时间: 2013-9-5 09:59

本帖最后由 兰芝扣 于 2013-9-5 10:02 编辑

那是不是琼瑶也要告呢,那么多情深深雨蒙蒙
那么多还珠,那么多一帘幽梦,那么多梅花烙
还有综各种影视剧,有点太小题大做了
那外国名著更不能写了
红楼梦跟别说了,都多少拯救就林妹妹了
林妹妹是个小可怜,主角的母亲被贾敏害死了,各种主角自以为是
不管是女主还是男主
去到那里一定要保护好林妹妹,什么一定不能让林黛玉和贾宝玉在一起
这个设定基本红楼同人全是
我认为同人就不要入v没有收入就没有纠纷
那我还能不能看到同人呢
作者: notgentalman    时间: 2013-9-6 03:19

三国演义是三国志的同人,所有的三国同人都算抄袭吧
水浒是整理的民间传说
西游记玄奘和尚游记的同人
原来四大名著只有红楼是原创
这个,一直以为引用论文指明出处就不算抄袭的。
作者: chinayard    时间: 2013-9-6 04:44

神逻辑的吧 同人不算抄袭 同人的同人算抄袭
作者: shmilyfuji    时间: 2013-9-6 06:19

ls点赞,按某人的逻辑,她自己写同人不也是抄袭,装什么装啊。。
真是垃圾啊。。
作者: 紫晶棘    时间: 2013-9-6 09:20

回复 8# binky


    求书名,喜欢人鱼文啊,可惜好的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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