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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天一案:权力强奸法律的逻辑 [打印本页]

作者: 暮色破晓    时间: 2013-6-27 09:40     标题: 李天一案:权力强奸法律的逻辑

一个普普通通的轮奸案,竟然变成“轮流发生性关系”,以后会不会说李将军之子没有参与强奸?



关于“轮流发生性关系”的几种可能

作者: LSU7571    时间: 2013-6-27 09:57

对中国的法律失望透顶。
作者: eidk    时间: 2013-6-27 10:03

这案子在网上轮的这么热闹还能把李天一给开发出去,再次感受到唱好一首歌的将军的能耐啊
作者: 心若天山雪    时间: 2013-6-27 10:59

都曝光成这样了,这法律当真是儿戏了吗?
真心希望郭嘉能重视起来,起码别让法律的尊严被践踏。
作者: lauyuenyu    时间: 2013-6-27 11:07

中國字真的很厲害:輪流發生性關係
輪奸就輪奸,還說那麼多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3-6-27 11:32

我今天看到这个新闻,就觉得很搞笑
轮流发生性关系,说的好像这个女生是自愿和这些男的发生关系似的,尼玛,轮奸就是轮奸,当全国人民是傻子啊
他爹有背景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现在已经不是当年朱令被害的那个年代了,网络普及成这样,还把群众当睁眼瞎子
这种人除了败类,有更好的词可以形容?
作者: 昕雨    时间: 2013-6-27 11:42

換句話說的功力了得

原告律師應該很想哭
作者: 瓶子    时间: 2013-6-27 11:49

溺爱的后果——无法无天~
作者: xuanyuanronger    时间: 2013-6-27 12:38

不想说别的  只希望李家的女人遇到这种事的时候也能接受这种结论
作者: fdlgaanan    时间: 2013-6-27 20:44

我一直很好奇  这起案件是多人施暴  为什么从未看到过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报道捏?
作者: adipose    时间: 2013-6-27 20:50

最可怜的是那个受害者,找这样看来她应该尽快申请避难,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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