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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震惊!海南某小学校长与政府职员带六名幼女宾馆开房! [打印本页]

作者: 六宝火锅    时间: 2013-5-15 04:28     标题: 震惊!海南某小学校长与政府职员带六名幼女宾馆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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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万宁5月13日电 5月8日,海南省万宁市后郎小学6名就读6年级的小学女生集体失踪,引起老师和家长极度恐慌,今天记者获悉,原来该6名小学女生被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及万宁市一政府单位职员小忠带走开房,目前校长陈某鹏二人已经被警方刑拘。

  5月8日,在海南省万宁市后郎小学6名就读小学6年级的女生集体失踪,引起老师和家长极度恐慌,连夜四处寻找但无果;直到5月9日晚上11点,1名女生在海口亲戚家,另外3名女生在海口城西镇一出租屋被找到;经跑到海口的女学生说,另外2名女生在万宁。家长们从海口匆匆返回万宁后,直到10日上午10点,在万宁长丰镇马坡大洲岛度假山庄找到了2名女孩。

  这6名女孩被找到时,看上去都迷迷糊糊的,有的女孩手、脖子等出还出现青肿,经到医院检查,6名女生下体受到不同程度伤害。 8日晚,6名女生在哪里住的?据海口警方协助万宁警方调查后得知,8日晚上,4名女生在万宁绿春园大酒店开了两间房,从监控视频中看到,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晚上进入其中一间房,早上却从另一间房出来。另外2名女生则在大洲岛度假山庄居住了两夜,其中一位叫小忠(音)的男子一起住了一夜。

  据了解,5月11日,万宁警方将陈某鹏及小忠传唤调查。经了解得知,小忠系万宁市某政府单位职员,已经被警方控制。

  目前,案件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记者 吴晓锋 邢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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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六宝火锅    时间: 2013-5-15 04:30

本帖最后由 六宝火锅 于 2013-5-15 04:37 编辑

海南万宁小学校长带幼女开房——详细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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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图解

5月8日下午,6名小学女生被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及市房管局一职工带走开房,家长找到孩子后鉴定发现孩子下体均受不同程度伤害。

  昨天,海南省万宁市委宣传部通报称,陈某鹏与该市房管局职工冯某松因涉嫌猥亵未成年少女,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万宁市教育部门对陈某鹏做出免职决定。万宁警方称,六名女生没有被性侵。万宁市检察院已提前介入调查。


  事件  6女生离校失踪仅留纸条

  当事之一女生父亲王强(化名)向京华时报记者介绍,他于5月8日下午2点半接到女儿老师的电话,称其女儿没在学校,“早上6点多就出门上学了,怎么可能没在学校呢?”同时不见的还有该校其他4名女生。“我们家长和老师就在万宁市到处找,一直找不到,我们就报警了”。

  据另外一名家长孙刚(化名)介绍,此前还有一名女生在中午时回到家,给家人留了张纸条,说要到海口玩几天,让家人不要担心,“在这个小女孩走后不久,她奶奶就发现了这张纸条,在离学校三四公里外的万宁市新建的车站找到了该女生,把这个女生带回家了”。孙刚的女儿也在中午回到家,装上两身衣服就离开了,她奶奶问她干吗去,“她说马上母亲节了,出去给母亲买礼物,她奶奶就让她走了”。

  警方技术锁定人在海口

  家长们多次询问这名被叫回来的女孩准备去哪里玩后,该女生说,她们准备去海口玩。此时已是当晚8点,其中4名家长立即前往海口,有一位家长也打电话给其在海口的亲戚,有消息就通知他。

  半路上,家长们接到留在万宁的一位家长电话,称其中一名失踪的小孩打电话给被奶奶叫回家的小孩,叫她拿衣服到万宁绿春园大酒店附近,这几名家长又立即返回万宁,到绿春园大酒店附近寻找。

  晚10点半左右,孙刚拨出失踪小孩拨来的电话号码,“她问我是谁,我说我是你同学的爸爸,你们在哪里,对方就挂电话了。里面有音乐声,可能在KTV里”。随后,家长们和老师开始在附近的KTV及酒吧寻找,但始终未找到。家长找到9日早上6点左右,方回家休息。

  9日上午11点多,家长及老师再次来到派出所,“民警可能给刑警队打电话了,来了两个人,向我们要小孩的手机号码和QQ号”。下午4点多,民警让家长回家休息。5点半,家长接到民警电话,“说小孩在海口,让我们别急”。

  家长称女孩下体受伤害

  晚8点,家长们在派出所集合,准备前往海口。此时,其中一名小孩的小姨来电,称有4个小孩在她这里,刚带她们吃晚饭。该家长告诉其小姨,称小孩是离家出走,让其稳住小孩,家长们则立即赶往海口。

  晚上9点多,4名小孩非要离开,小姨只能将其外甥女留下。家长们赶到海口小姨家后,多次与留下的小孩沟通,得知其他小孩在海口城西镇的一出租屋里。家长们在警方配合下赶到现场,将3名小孩带回派出所。

  多位家长表示,4名小孩在被找到时都精神迷糊,询问时都答非所问。10日早上,当在海口被找到的4个小孩正在派出所做笔录时,接到另外两个小孩的电话,说她俩在长丰镇马坡住宾馆,准备去海口玩。家长暗示接电话的小孩,让其说她们准备回万宁,劝她俩别去海口。在万宁的家长及老师则立即赶往马坡,民警在马坡的大洲岛度假山庄一房间找到了另外2名女孩,她俩精神也是迷迷糊糊,身上还有青肿的痕迹。

  家长称,在两名法医的陪同下,家长们带小孩到医院做了鉴定,6名小孩下体都不同程度受伤害。

  家长陈述  女儿迷迷糊糊疑被下药

  王强找到女儿时,发现女儿迷迷糊糊,精神状态很不好。事后,王强从女儿口中了解了她这两天的经历。

  王强女儿所在班有1名女生小兰(化名)从万宁市第二小学转来,“做笔录时,我女儿说她(小兰)是二小校长的干女儿,我女儿不认识这个校长”。8日下午1点多,本应有7人被该校长带走,但其中1名女生被其奶奶接走。这6名女生年龄在11至13岁之间。

  6名女生被带到万宁市绿春园大酒店,“他们先开了个包厢,给孩子们喝酒水饮料、吃饼干等,之后又去KTV唱歌。到9号凌晨1点左右又回到绿春园酒店,开了两个房间”。王强称,通过监控录像发现,女儿在上楼时就已经迷迷糊糊了。王强及多名家长怀疑,女儿被下了迷药。


  早晨醒来发现下体有污物

  进房间后,二小校长给王强女儿2000元钱,“要跟我女儿睡觉,我女儿不同意,后来给3000、5000,我女儿还是不同意,但是挣扎着就失去意识了,早上醒来时,发现衣服并没损坏,但是下体有污物,校长只穿了个短裤从卫生间里走出来”。王强称,他女儿没拿钱,“今天看到报道后,她一直在哭,说不想做人了”。


  其他家长介绍,大洲岛度假山庄的监控视频显示,一名约40岁的男子,于8日晚上9点半左右到该度假山庄开房,随后带两名女生进入房间,至次日上午9点半才出来。9日晚上9点半,这名男子又带这2名女生进入该房间,1个小时后走出离开,这2名女生则至10日上午被家人找来时被带离。


  链接  开房校长前任系陈昭霞

  据了解,陈某鹏的前任,是曾经被媒体广为报道的累死讲台的好校长陈昭霞。2009年3月1日,陈昭霞在万宁第二小学的讲台上病发离世。

  万宁教育局一位副局长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出了这种事情我们非常痛心。同是小学校长,又同为琼台师范毕业生,没想到道德差距竟然如此巨大。”

  据称,“开房校长”陈某鹏已经结婚并育有子女。前不久还作为优秀后备干部成为竞争副局长的3名候选者之一。虽然没竞聘成功,但可以看出陈某鹏在事业上曾经被肯定的程度。

  (人民网)


  官方回应  涉案校长陈某鹏被免职

  万宁市委宣传部昨天下午就此事召开新闻通气会:该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与该市房管局职工冯某松涉嫌猥亵未成年少女,万宁市教育部门昨天上午已经对陈某鹏做出免职决定,并派出心理医生对受害女生进行心理干预。

  在新闻通气会上,万宁市某小学校长蔡鸿雁说,8日下午,该校六年级两个教学班任课教师分别发现这一个班中的四名女生和另一个班的一名女生缺席上课,立即通知家长寻找。除一名女生家长发现其女儿留下的“去海口玩”的字条外,老师和家长经一夜寻找,未发现5名女生踪迹,随即于9日上午报警。

  两名嫌疑人之间不认识

  万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有恒介绍,9日上午警方接到报案后,通过技术手段在海口找到其中4名女生。其中一名女生向警方表示,该校一名女生和外校另一名女生仍在万宁市内,随后警方在万宁长丰镇某酒店内找到正在休息的两名女生。

  警方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鹏与万宁房管局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冯某松,8日晚间分别带4名女生和2名女生,入住万宁市内两家酒店。陈某鹏和四名女生于9日早晨离开酒店,冯某松于9日离开酒店后,被其带入酒店的两名女生直到10日才经警方找到后离开酒店。“陈某鹏和冯某松并不认识,两人开房地点也不在一起,但六名女生相互之间认识。”李有恒说。

  拘两人案件未发现性侵

  警方介绍,据与陈某鹏同处房间的一女生说,在房间内陈某鹏对其进行搂抱等亲密行为。而与冯某松同处房间的女生则向警方否认冯某松与其二人有过亲密行为。

  事发后,万宁警方对受害未成年人进行法医鉴定。经鉴定,六名未成年女生在与陈某鹏和冯某松接触期间,并未发生性行为,但鉴于陈某鹏和冯某松带未成年少女开房留宿,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警方12日已经以涉嫌猥亵未成年少女罪对二人进行刑事拘留,万宁市检察院已提前介入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针对有受害女生家长质疑警方调查结果,李有恒表示,万宁警方已经请求海南省公安厅法医对受害女生再次进行法医鉴定,鉴定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澄清事件真相。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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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六宝火锅    时间: 2013-5-15 04:33

海南幼女开房案2名嫌犯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批捕

新华社-中国网事: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今发布公告称,两名涉嫌猥亵儿童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根据该案现有的事实和证据,两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涉嫌猥亵儿童罪。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家长称4天了女儿下体仍出血

父母讲述孩子状态

小福(12岁)——

四天了,下体还出血

小福也许是受伤最严重的一个了,四天了,小福的下体还在不断流血,父亲符先生拍摄的第一条内裤有血迹,此后穿的内裤也都有血迹,而她妈妈顾女士介绍,她并不到来例假的时候,但是每次带她去医院看,医生都说没事。

开房案家长质疑官方结论 称5名女生处女膜破裂

13日21时48分,新华社发稿称,万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李有恒表示,万宁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与该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冯某松在与6名幼女开房期间,未发生性关系。

昨天凌晨,万宁市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由海南省公安厅法医专家和万宁市人民医院妇产科专家组成的法医鉴定组,于5月13日21时,对4名涉事女学生进行相关检查,鉴定结果是4名女生处女膜完整。另2名涉事学生再进一步鉴定。

针对上述说法,昨天下午,事件中5名幼女的家长聚在一起,接受了京华时报记者的电话采访。家长们说,在5月10日孩子们做了检查后,他们均从法医或办案民警处获悉女儿处女膜破裂。13日23时许,4人分别接到警方电话,让带女儿再次到医院检查(另一人因手机没电未接到电话),1人因“已经猜到”结果拒绝重新检查,3人检查后结论均为处女膜完整。
作者: 六宝火锅    时间: 2013-5-15 04:35

是什么给了校长带幼女开房的胆量

导语

8日,海南万宁6名小学女生被万宁第二小学校长及一名政府职员带走开房。家长称6名小孩下体不同程度受伤害,女生回忆下体有污物。
而在13日,万宁警方公布消息称,犯罪嫌疑人并未与六名女生发生性行为,昨日深夜以涉嫌“猥亵儿童罪”逮捕。警方说法令公众哗然,网络上质疑之声顿起。虽说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但仅就现已清晰的事实中就处处显露出法律的缺位,同类案件往往也反映出司法的无力。

01 未满足法定条件,弄成“阴部裂伤”也不算“奸淫幼女”

据现行法律,不是“性器官之间接触”,算不上奸淫幼女和强奸

《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女性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行为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换言之,针对幼女的“强奸罪”,并不需要“强行”,只要是“奸淫幼女”即满足强奸定罪条件。即不管受害人是否同意,或者是否由幼女发出邀请,均不影响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因为刑法考虑未成年人在意志上不自由,故受害人的同意不能构成刑法上“违法阻却事由”。也就是说,在“海南幼女案”中,即便是女生主动联系校长,只要校长明知是幼女,满足“奸淫”的条件即可算作“强奸”,且要从重处罚,最高还可判处死刑。
然而,怎样才算够得上奸淫幼女呢?在中国,即便1984年就明确了针对奸淫幼女的行为,抛弃“插入说”的既遂标准,而采用“接触说”,但满足条件仍然相当苛刻:需要犯罪人性器官与幼女性器官有接触,且主观上要有奸入幼女性器官意图才能认定。换言之,即便作案者把幼女弄到像此案中万宁人民医院检查显示的“女童阴部红肿、会阴有1cm裂伤”,只要不满足“性器官之间接触”、或者有性器官接触但主观上没有插入意图,仍然算不上奸淫幼女和强奸。然而在国际上,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02年对强奸罪的定义:“只要是使用阴茎或其他部位或其他东西,经武力逼迫或其他逼迫,触及阴道或肛门,不管程度轻微与否,都属于强奸。”对比即可发现,在“强奸罪”的定义上,中国法律对幼女和女性的保护就非常狭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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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中万宁人民医院检查显示:女童阴部红肿、会阴有1cm裂伤(央视截图)

刑法保护性侵害非常不足,但执法人员查处卖淫等“性犯罪”十分灵活

而从另一方面看,在中国,“性侵犯”甚至还不是法律概念,多数时候都以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或者强奸罪代替。但这两个罪名都是“性侵犯”的子集,并没有包括所有“性侵犯”的手段。实际上,只要是违背主体意愿,与其进行有关于性方面的活动都可定义为“性侵犯”,至于是否异性之间,是否发生性关系则都不应限制。
针对儿童时更是如此,在英国,针对儿童的性侵犯,只要是强迫或诱导儿童进行性行为,比如,鼓励儿童看色情片,用性暗语或性话题骚扰儿童,爱抚或强迫儿童性交。都可被视为性侵犯,而这些行为都是犯罪。
令人不解的是,虽然中国刑法针对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罪名的适用很僵化,但在查处卖淫的时候对所谓“性犯罪”处理的灵活性又变得十分充分,诸如“手淫”、“推油”等都会被当成色情服务查处。在2011年8月,北京丰台区公安局就曾以洗浴中心存在为客人提供“手淫”、“推油”等服务为由,对其进行过查处。

02 即便算成“猥亵儿童”,判罪条件也非常高

不是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猥亵儿童,最多判5年
奸淫幼女的适用范围小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大量的奸淫幼女罪只能退而以猥亵幼女罪定案。在本案中,万宁警方昨夜就确认了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提请批捕两名犯罪嫌疑人。
所谓猥亵儿童,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但《刑法》规定,只有行为人在“聚众或者在公众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时才将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对比一下强奸罪的法定加重情节,如“强奸妇女手段残酷的;强奸妇女多人或多次的;轮奸妇女的首要分子;因强奸妇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很容易即可发现,猥亵儿童罪的法定加重情节过于狭隘了,像在万宁这次案件,即便这个校长多次与这些女学生开房,也达不到法定加重情节,最多也就判5年。
此外,在刑事司法领域,都将妇女的年龄扩大解释为已满14周岁,在司法实践中,15岁就算不上儿童,无法以“猥亵儿童”入罪,这使猥亵儿童罪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能力进一步降低。

现实中,对“猥亵儿童”的处理经常和稀泥,处罚轻描淡写

在2012年的广东白观珠镇金竹园村就发生了一件荒唐事,一位50多岁的公务员对一个12岁的小姑娘实施了猥亵,造成了小女孩下体出血受伤。但由于当地派出所认为由于该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最多属于治安问题,对其只处以了15天的拘留。2007年9月,某中学体育教师蔡某在饮酒后上课,安排学生压腿时,从后面搂抱被害人小涵(化名,1994年生)、小春(化名,1994年生)等六名女学生的腰部,直至被害人哭泣才放手。本案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蔡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作犯罪处理,由侦查机关撤回,并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形成对比的是,如果一个成年男子去洗浴中心接受“手淫”、“推油”服务,却可能被劳教半年。
也许正是这种轻描淡写纵容了不良风气。根据央视《新闻1+1》的记者调查发现,在某些地方,“打幼女主意”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个例,甚至成为当地的一个不良社会风气。

03 法律上的不周全被中国的现状放大,形成"恶果"

一方面,家庭和学校教育不完善,监护不到位使得儿童易受侵犯

在中国,保护孩子防止性侵的教育几近空白,再加上有留守儿童这类父母难以监管的群体,儿童性侵犯案有高发趋势,据全国妇联来信来访的数据显示,全国各地投诉“儿童性侵犯”的个案,1997年下半年为135件,1998年为2948件,1999年为3619件,2000年为3081件,3年间猛增了20多倍。而且这个数字只能算是冰山一角,绝大多数“儿童性侵”都没进入人们的视线。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被性侵的群体中,留守女童占很大比例,这些女童有的随父母在外打工,有的寄养在亲戚家,从小就没有安全感,不知通过什么方式护自己,遇到性侵害,也多选择沉默。
在教育和监护不到位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一些女童与成年男人“交往”的事情,这些“交往”表面看起来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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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的统计,性侵案中师生关系也有不小的比例

另一方面,特权阶层容易钻法律的空子,打起幼女的主意有恃无恐

中国的一些成年人的权力过大,当官经商往往有权势撑腰,更能壮胆,更易对未成年人下手。而在法律方面的漏洞和教育的不充分这两个特殊国情下,如果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是停留在仅仅认为“性交”才为“强奸”的老旧观念,在相关法条束手束脚的情况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又从何谈起?

04  怎样才能让某些“叔叔”们不敢越雷池半步?

教育方面应让孩子懂得保护自己,使得坏人不易下手

在欧美国家,专门有学校防性侵教育,课程以防止“性侵害、性攻击、性暴力和性骚扰”为讲授大纲,分别对学前儿童、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设置了不同的课程。在这样的努力下,根据联邦统计局的数据,美国儿童性侵案连年下降。据美国公共健康服务部的年度儿童性侵案件统计布告,2011年举报的儿童性侵案有61472宗,较2010年下降了2000宗。
新罕布什尔大学儿童受害案件研究中心负责人David Finkelher也指出,打击儿童性侵罪行的主要措施就是加强公众教育。务必让父母认识到儿童性侵犯罪行的严重性,及被害儿童会终生受害的事实,从而加强对孩子的保护。而对于儿童,要进行防范性教育,让孩子们明白,若有他人对其有不当的触摸行为,或对其拍摄不雅照片时,他们要大胆说出来。

法律方面要使得成人再打幼童主意时感到战战兢兢

对性侵儿童者,除了对一些重犯处于长年限的监禁等严峻的处罚外,其它的预防措施也应做足。根据美国国会1996年通过的联邦法案梅根法案(正式名称为《美国性犯罪者信息公开法》),该法案就规定了:性侵犯者假释后或刑满出狱后,必须向警方登记住所,并公布给小区知悉,以便让家里有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知悉是否有儿童性侵前科犯住在他们的社区。
此外,成人即便是与未成年人“交往”也要掂量一下,因为即便是“两情相悦”也同样是犯罪。2012年英国一起备受瞩目的案件就是例子,男教师杰里米·福里斯特携15岁的女学生梅甘·斯坦默斯私奔,而英国警方对此的应对级别是在全欧洲发布通缉令,并与国际刑警组织和法国警方合作调查,最后还以以涉嫌绑架未成年人的重罪逮捕了福里斯特。

结语 法律必须对一切性侵未成年人的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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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六宝火锅    时间: 2013-5-15 04:38

海南万宁校长带小学女生开房事件存三大疑点

近日,海南万宁某小学校长和房管局工作人员带六名小学女生开房事件引发了舆论高度关注。14日晚间,海南万宁警方宣布,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和信息,已确认两名涉案嫌疑人构成猥亵犯罪嫌疑,提请检察机关逮捕。
  受害未成年人家长是否认可医检报告?两名嫌疑人是否涉及伙同侵害?嫌疑人和受害人是否涉及金钱交易?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对话相关部门及当事人,对事件进行了调查。

  疑点一:四日内为何出现两份截然不同的医检报告?

  13日晚,海南万宁警方发布公告称“遭猥亵小学女生经法医鉴定未被性侵”,同时公布了四名受害未成年人在13日进行法医鉴定的结果。称经鉴定,六名未成年女生在与陈某鹏和冯某松接触期间,并未发生性行为。
  然而,警方的未被性侵害的结论遭到了受害未成年人家长的质疑。两名受害未成年人家长向记者表示,早在5月10日下午3时,受害未成年女生就已经接受了第一次身体检查,所有家长都曾在第一份医检报告上签字确认。家长们向记者口头提供了首次医检的鉴定结果,指出第一次医检中至少有1份检查结果与官方后来公布的鉴定结果完全不同,并现场指认鉴定医生为万宁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医师杨帅。
  受害未成年人家长对四天内两份截然不同的鉴定结果感到十分气愤,认为第二次法医鉴定不可信,且有隐瞒事实真相的嫌疑,希望万宁警方能够对社会公布第一次医检报告,还原事件真相。
  在获悉可能存在两份医检报告后,记者向海南万宁警方求证,万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叶国彪透露,由于不允许对未成年人进行处女膜破裂的鉴定,法医只能对受害未成年人进行受伤创伤鉴定。当记者追问“如果未进行处女膜破裂鉴定,为何公布处女膜完整的医检报告?”时,叶国彪直接挂断了电话。记者此后多次拨打其电话,再也无法接通。
  万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兴章向记者转述了警方答复:“不存在两次检查鉴定,为避免影响案件侦办,暂不提供其他信息,将尽快向社会公布有关受害者衣物残留物的检验报告”。他同时表示,对事件给学生造成的伤害以及家长们所承受的伤痛感同身受,案件一旦查实,万宁市委市政府绝不袒护,一定严惩。
  记者前往参与医检的万宁市人民医院询问,妇产科当班医生李周源表示不了解情况,也不愿提供任何信息,称受害者家长指认的医检医生杨帅14日并未当班。记者根据通讯录中的联系方式多次联系杨帅均未能接通,截至目前,通过多方渠道仍无法联系上杨帅。
  而参与13日鉴定的法医陈厚杰则拒绝透露有关鉴定的任何信息,并直接挂断了电话,记者继续尝试了三次致电均未能接通。

  疑点二:两名嫌疑人是否涉及伙同侵害?

  就部分媒体发布的“小学校长伙同公务员猥亵小学女生”的说法,记者调查显示,公务员一说并不准确,而就“伙同”犯案的说法,警方认为并不成立,这一说法也得不到受害人家属的认同。
  记者了解到,涉案嫌疑人冯某松为万宁市房管局的聘用合同制职工,并不具有公务员编制。
  万宁警方和万宁市委市政府的内部调查显示,两名嫌疑人在此之前并不相识,没有直接的社会联系。从目前掌握情况看,“伙同”犯案的说法并不成立。
  万宁警方目前调查的结果显示,8日晚间,两名嫌疑人分别带四名女生和两名女生,入住万宁市内两家酒店。陈某鹏和四名女生于9日早晨离开酒店,冯某松于9日离开酒店后,被其带入酒店的两名女生直到10日经警方找到后才离开酒店。“陈某鹏和冯某松并不认识,两人开房地点也相隔较远,但该六名女生相互之间认识。”万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有恒说。
  陈兴章介绍,事件发生后即启动了政府内部的调查程序,纪委、检察机关、教育局等部门均已介入,并对涉案校长进行了“免职”处理。内部调查结果显示,涉案两名嫌疑人事发前并不认识,未曾有直接的社会联系,应不具备两人伙同侵害的情况,目前多部门专案组仍在进一步突击调查审讯。
  14日下午,受害未成年人家长告诉记者,六名女生以前相识,部分女生曾为同班同学,但关系也不算非常亲密。同时,受害女生也并不了解两名涉案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只是熟人关系。

  疑点三:嫌疑人和受害人是否涉及金钱交易?

  就部分媒体称“六名未成年女生收受小学校长1000元”的说法,记者调查显示,这一说法并不属实。
  据海南万宁市委宣传部介绍,万宁警方专案组的调查情况显示,所谓“收受金钱进行性交易”的说法并不属实。依据当事人口供,涉案双方并未提出任何金钱要求。与涉案嫌疑人陈某鹏一起的四名受害未成年人因无钱就餐,由陈某鹏提供了约300元的餐费,除此外没有更多的金钱来往。
  记者就这一说法询问了多名受害未成年人家长,其中一名受害女生的家长王一楠(化名)透露,六名女生在回家后,均未提及有关收受陈某鹏和冯某松金钱的相关信息,其中一名13岁女生在网络上看到相关言论后,情绪已出现极大波动。“希望部分媒体能够负责任地进行报道,而不是为了博取眼球制造假新闻,对受害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来源: 新华社
作者: KaiQingming    时间: 2013-5-15 04:45

为嘛我觉得这个世界越来越恐怖了 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老师你们的师德去哪了
作者: eramyang    时间: 2013-5-15 04:49

是不是脑残阿,这个校长的位子是怎么坐上去的阿????!~!!!!
作者: bjystc02    时间: 2013-5-15 05:13

看天涯都出现阴谋论了,此六女学生系小太妹,父母想要勒索。这个世界肿么了,不是应该同情被害人吗,而且还是孩纸啊,有必要想那么坏吗?还是敌军太强大了,水军动不动扣屎盆子啊。设身处地考虑一下孩子及孩子父母的心情,我不相信孩子会那么坏。我身边也有童年被猥亵的例子,现在她长大了,那件事还是她的一个噩梦,她初中终于理解自己遭遇了什么,不敢告诉父母,毕竟十多年了,她深感活着痛苦,割腕若干次。这件事也影响了她的性格,非常讨厌男人,目前适婚年龄不想嫁人,想找gay行婚。看看肮脏的成人都做了什么,毁人不倦。
作者: 六宝火锅    时间: 2013-5-15 05:16

安徽潜山一小学校长性侵9名女童

  一名小学校长,在长达12年的时间中先后对9名女童实施性侵。被性侵时,最小的受害者年仅6岁;而最大的受害者,今年已经20岁。2012年8月,随着两个孩子在互动游戏中向亲属讲述“秘密”,这起跨度长达12年之久的案件得以浮出水面。安庆市潜山县警方以涉嫌“强奸猥亵儿童罪”,将犯罪嫌疑人杨启发刑拘。日前,潜山检方以涉嫌“强奸猥亵儿童罪”对杨启发提起公诉

  一场互动游戏引出性侵女童大案

  2012年8月19日,网友“自然狂想曲”休假返回位于潜山县余井镇的老家。在与孩子们互动游戏中,她无意间得知了一个惊天的“秘密”。

  在跨国公司上班的“自然狂想曲”,经常会和同事们交流孩子的教育问题。休假在家的她,在和小朋友们玩游戏时,提醒孩子们有秘密要告诉妈妈,不替坏人保守秘密。没想到,这个简单地互动游戏,却让她了解到了一个令人发指的罪行。

  游戏中,14岁的雪儿(化名)紧闭嘴唇,眼泪汪汪。她起身告诉“自然狂想曲”:“我有个秘密,杨启发老师把我侮辱了。他把我抱到办公室,脱下我的裤子……”

  雪儿的话让“自然狂想曲”震惊不已,就在她安抚雪儿情绪的时候,雪儿的妹妹,7岁的小雨(化名)也给她讲述了一个秘密。小雨说,她也曾被杨老师带到办公室,脱掉了她的裤子。接下来,两个孩子给她讲述了一个更加令人发指的情况,受害者还远远不止她们两个孩子。

  8月20日,思考了一夜的“自然狂想曲”,选择报警。之后的几天,“自然狂想曲”先后找到了6名被杨启发性侵的女孩,并陪着这些孩子做了笔录和身体检查。

  直到杨启发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这些孩子的父母才陆续知道自己的孩子发生了什么事情。

  家长:没想到学校竟然会出这种事

  这个秘密并非首次披露,早在2011年8月,雪儿就曾经和母亲提起过此事,但是并未引起母亲的注意。

  2011年8月份,家住潜山县岭头乡的雪儿曾告诉母亲,“妈妈,别让妹妹小雨在天明学校读书,那个杨启发很色。”她听后心头一惊,大女儿也只有11岁,怎么会说出这样“不体面”的话来。为此还训斥了大女儿一顿,这句话并没有引起母亲的注意。

  现在回忆起来,两个小姐妹的妈妈非常痛心,“没想到学校那么干净的地方,竟然会出这样的事情。”为了让女儿转学,雪儿和小雨的妈妈不得不在新的学校附近花800元租一间房子,专职照顾女儿上学。事情发生后,村里像雪儿家这样转校租房上学的家庭有不少。

  2012年8月21日,安庆市潜山县警方以涉嫌“强奸猥亵儿童罪”对杨启发进行刑事拘留。

  9名学生被性侵,时间跨度长达12年

  随着公安机关介入之后,警方查出了一个更为令人发指的调查结果。在这起性侵案中,已核实的受害者多达9名,其中今年最大的已经20岁,最小的年仅8岁。受侵害时,这些孩子最大的上四年级,最小的仅上一年级。而时间跨度,长达12年。

  潜山县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上详细记录了杨启发施暴的时间与地点。起诉书记载,从2001年开始到2012年12年中,9名学生被侵犯时年龄主要集中在6岁到10岁之间,侵犯的地点主要在学校的办公室内。

  潜山检察院已对杨启发提起公诉

  据了解,杨启发出生于1954年,今年59岁,大专文化。家中除妻子外,两个儿子均为大学生。其妻子常年体弱多病,整个家庭靠杨启发教书的工资维系。杨启发出事后,其妻子就离开了村子,搬到了县城居住。

  对于杨启发其人,曾和杨启发共事过的一位女老师称,杨启发性格内向,工作还算认真。但出了这样的事情,她完全没有想到。

  3月29日,潜山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猥亵儿童罪对杨启发提起公诉。

  江淮晨报记者 李文靖 见习记者 季秦君
作者: 靡靡的月亮    时间: 2013-5-15 05:39

中国的法律其实在某些情况下形同虚设
作者: 夜羽小晓    时间: 2013-5-15 06:46

哪里是开房哟。
别个最初的新闻说的没发生性关系,人家校长是给学生课外辅导功课的哟!
多么尽心尽责的校长啊,课外时间还给学生辅导功课。
至于开房么……可能酒店里比学校安静吧!
不管老百信不信,警察和当官的信,给本事件如此定性就行了。
作者: nana77    时间: 2013-5-15 07:31

伟大的祖国,伟大的党!
这个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的和谐社会!
还要警察和法律吗?
不需要!连妇联都销声匿迹了!
哪里还有公理啊!
都回家吃泡饭吧!
作者: 可愛喵    时间: 2013-5-15 07:45

這世界越來越瘋狂了
要是以前早被大家打死了
作者: aimaoer    时间: 2013-5-15 08:19

太无耻了!这种人渣就该枪毙!杀一警百!
作者: lanyue    时间: 2013-5-15 09:51

现在的社会真不知道该怎么说,法律不健全,有时甚至是形同虚设,而且判罚弹性很大,这就给了人更多的去抓漏洞的权利。
作者: huizhihuiyi    时间: 2013-5-15 10:30

法律是虚假的,要真实的报复才行。
现在还小的孩子长大了明白过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可能已经留下心理伤害。法律太松懈了,猥琐和强奸全部判死刑多好。
作者: 昕雨    时间: 2013-5-15 10:41

這還怎麼讓小姑娘活.....校長耶!以後看到人都不信任了
作者: 添天    时间: 2013-5-15 20:44

这种人应当归类为罪大恶极,属死刑的,应当执行枪毙!!枪毙前应当游行!!
作者: truecolor    时间: 2013-5-15 20:53

这种事情瓷器国太多了,唉。
作者: jj0120    时间: 2013-5-16 16: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后知后觉    时间: 2013-5-18 21:33

我对阴谋论者的言论而痛心,难道他们家就没有孩子么?那是未成年人啊,阴什么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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