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中国留美学生强奸女房客 父母欲买通被害人翻供 [打印本页]

作者: cqzm733    时间: 2012-4-15 22:49     标题: 中国留美学生强奸女房客 父母欲买通被害人翻供

  中国俗语称“可怜天下父母心”,但有时父母对儿女的护犊之情可能超越法律的界限。美国爱荷华州21岁中国留学生唐某(音译)因涉嫌强奸女生被捕。他的父母闻讯赶到美国后,试图贿赂受害女生,让其更改口供。目前,爱荷华州警方已对唐鹏及其父母均提起起诉。

  据美国“爱荷华城市”4月14日报道称,两周前,21岁的唐某以租屋看房为借口,进入被害女子家中,趁机绑架并强奸被害人。在强奸过程中,他还威胁被害人“你最好听话,我身上有刀”。而事后,他还将拍下了被害人的裸照,并威胁其不得报警。目前,唐某已被控一级绑架及罪刑稍轻的性虐待,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终生监禁。

  唐某强奸案在爱荷华州引发了巨大震动,而4月5日赶赴美国的唐某父母则将这一案件火上浇油。而据爱荷华市警察犯罪起诉书称,唐某的父母——49岁的李某(音译)与57岁的父母唐某(音译)于4月5日赶到爱荷华州,住在唐某位于爱荷华市东大学街的公寓内。在此期间,唐某父母对人宣称,他们会找到指控儿子强奸的女子,并“劝说”其改变口供以获得一些报酬。一位朋友把唐父唐母的话转告了这名女子,她随即通知了警方。

  据美国法律规定,贿赂证人或陪审团成员是一种重大过错
作者: aoyi    时间: 2012-4-15 22:59

你以为是在中国啊,小样,知道厉害了吧
作者: wingyanjessica    时间: 2012-4-15 23:14

就是呀,你以为是在中国啊,碰到壁了吧
作者: xifeng111333    时间: 2012-4-15 23:27

中国和美国真的是不一样,不是你有权有势,就可以一手遮天,最好判他们儿子一个终身监禁,人渣,败类,哼
作者: 曹尘烟    时间: 2012-4-15 23:55

这种无法无天的人他父母也敢放他出国?
作者: 程文静cheng    时间: 2012-4-15 23:58

进监狱被别人强奸。。。。
作者: veronicang    时间: 2012-4-16 00:19

楼上滴话让我脑补了不少监狱文……


作者: Juedoy    时间: 2012-4-16 01:14

自以为是的Chinese~
作者: vanessa9    时间: 2012-4-16 02:33

这就是把国内情况套用到国外的後果
作者: 许四四    时间: 2012-4-16 03:15

如果国内也有这样的待遇就好了。。可惜。。
作者: 晓筑    时间: 2012-4-16 04:00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美国的法律有时候还是挺让人放心的
作者: huizhihuiyi    时间: 2012-4-16 04:07

有时候觉得美国法律太苛刻 有时候又觉得,太好了。
不过去贿赂的那对父母好白痴
作者: zhang20082100    时间: 2012-4-16 04:28

啊,就法律这点来说,美国确实是要比中国好多了……
中国女性要是碰上这种事,多半是被胁迫打落牙齿吞下等杯具收场,哪有像美国女孩这么勇敢不畏保障自己权益的?
于是,还是好希望中国的政治不要老是讲一堆的人情味,用钱权来扭曲法律的正直和尊严。
作者: sima    时间: 2012-4-16 07:28

“只要能用钱解决的都不是问题”,师太如是说。
国人将其发扬光大为“钱能解决一切问题”,
更高级一点的进化成“我爸是李刚”,
只有当这些观点不再是主流的时候,我们才能真正强大起来。
吾拭目以待。
作者: natyau    时间: 2012-4-16 07:33

這種人真的無賴,活該要加重刑罰
作者: amin_51    时间: 2012-4-16 07:38

这种人就是要严惩,让知道什么是法律的尊严。
作者: kathyenroute    时间: 2012-4-16 15:04

要是能把美国这种有法必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制度搬到天朝就好了
作者: shuiyuean    时间: 2012-4-16 15:32

回复 7# veronicang


    我也想到了。。。
看来我有些不太正常了。。。
作者: 正一    时间: 2012-4-18 19:08

法盲啊,钱不是能解决一切的万能法宝
作者: sturmgeist    时间: 2012-4-19 03:11

话说,我刚刚在别的版看到这个帖子,而且后面还有后续啊

这家伙不在自己地盘也这么嚣张,活该
作者: 早寒寒天    时间: 2012-7-3 12:01

肯定又是一个高干子女




欢迎光临 华人论坛 (http://yayabay.com./foru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