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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大事故不公布死者名单是在尊重谁? [打印本页]

作者: iamcarrieok    时间: 2011-12-15 03:39     标题: 重大事故不公布死者名单是在尊重谁?

12月14日,江苏丰县召开校车侧翻事故第3次发布会。针对媒体质疑事发时学生人数,丰县公安部门表示,根据当事司机最新交代,事发时车上学生47人。丰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15位死亡学生的家长,已经由县领导挂帅的15个工作组进行一对一的抚慰,死亡名单已经掌握,“但是考虑到学生还是未成年人,是否公开需要得到家属同意,目前家长还在悲痛情绪中,所有暂时还有一个过程,今天还不能公布。”(人民网)

    死者名单不能公布!汶川地震,死亡名单不能公布;玉树地震,死亡名单不能公布;动车事故,死亡名单无法公布;上海静安区大火,名单暂时不能公布;湖南邵阳校车事故,死亡人数不能公布!出了事故后的死亡人数,都已各种理由不能公布。究竟掩藏的是死亡人数,还是某个政府官员的位置。老话总说“死者为大”,尊重逝者是在维护人最后的尊严。但名字是一个人来到这个世上的凭证,是活着的唯一证据,难道这最后的尊严还要被剥夺吗?


    “9.11”中,我们鉴证了一个国家对逝者的真正尊重。每一年的纪念日,那个国家的领导人都要念出长长的一串死亡名单,那1538人的名字,没有一个人被遗忘。那里没有人说念出死亡名单就是不尊重人,更多的人是在那串名单面前,低下头去默哀。这才是对逝者的尊重,这也是对生者的敬畏。

    “尊重”这个词的解释第一句就是敬重,重视。说到重视,江苏省政府对此事的重视程度很高,仅从丰县召开了第三次新闻发布会就能了解到,虽说每次发布会都要把伤亡人数重新变更下。但这种对死亡人数名单的“尊重”,更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情——“不能公布”。难道名单还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并提交上级部门的检查,再经过政治协商后才可以公布吗?


    甘肃校车事件引发了一系列的关于校车制度的革命。国务院已经拟定“校车制度”草案,并郑重成立了独立部门来管理各地校车(这能有用吗)。但草案阻止不了校车的再次事故,管理部门也不能统计出真正的事故伤亡人数和名单。校车事故依然坚挺,校车依旧不见踪影,但校车安全条例已经列举出来。谁来为校车的安全买单?

    校车装载的是每个家庭的希望,但未来却在校车中去了天堂。有人说过:上午公车拍卖,下午就会买回校车,明天早晨孩子们就坐安全合格的免费车上学。但公车里依旧坐着领导,那里永远不超载,校车里还是挤着无处下脚的学生,那里永远都在超载。究竟是权力在忽悠人民,还是权力在践踏人民。尊重的价值几何,尊重的含义几何?

    那些还没来得及有梦想的孩子们,就这样走了。他们得到的“尊严”是不能告知名字,他们带着对未来的憧憬走了。为了尊重死者,笔者在无法查知名单的情况下,对你们深深的鞠上一躬。愿逝者安息!




http://www.cnwest.com   时间:2011-12-15 14:51:47  
作者:徐冬梅    来源: 西部网-华山论见    编辑: 王莹
http://opinion.cnwest.com/content/2011-12/15/content_5708829.htm
作者: iamcarrieok    时间: 2011-12-15 03:43

江苏校车事故赔偿最低20万/人  是否超载仍存疑


12月14日,江苏省丰县政府对之前公布的事发时车内学生人数做了修正,由此前29人改为目前证据能够确认的41人。舆论焦点质疑该校车超载?警方表示仍需查证。


江苏校车事故超载?

2011年12月12日,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首羡镇发生校车事故,官方通报15名学生因溺水、窒息而抢救无效死亡。此前,官方称事发时车上共有29名学生。

2011年12月13日,媒体报道称,官方公布的数据遭家长们质疑,称连最起码的真相都不愿意透露。据当地村民称,就当时情况来看,“车里孩子绝对有60人以上。”据幸存学生回忆称,位置上都坐满了,过道上还挤着很多同学。

2011年12月14日下午,丰县方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车载人数做出了修正,称事发时刻确认在场的孩子共41人。丰县公安局方面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公布的29人,是当时确认在车上的人数。医院里救治了23个学生,同时伟杰蔬菜加工厂内有6个孩子被营救于此取暖,因而确认有29个学生在车上。

随后,经校车司机洪旭供述,当时他从学校接了49个孩子,中途下车了2名,车上应该还有47个学生。

据财新网报道称,警方再次调出伟杰蔬菜加工厂的监控录像,发现从录像中从厂门口经过的孩子有18人,加上医院的23人,有证据可以确认的有41个孩子。另外六个孩子尚未确认。

警方解释,这是因为有一些坐在车窗右侧的孩子未受伤,自己逃出窗外回家,警方还未能收集到他们的信息。查证工作仍在进行。至于舆论质疑该车实际仍有超载,警方表示仍需进一步查证才能得出结论。

对于事故校车是否超载,丰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说“现有证据证明,没有超载。公安局几个调查组正在调查,学生数字也可能会根据掌握到的证据发生变化,届时会再向媒体公布。”


死亡人数是否存在瞒报?

有媒体质疑,为何在采访中发现,有家长甚至还不知道自己孩子是否活着,还有部分死亡学生遗体被运送到临县沛县殡仪馆,死亡人数是否存在瞒报?

此外,针对15人的伤亡,有多位死伤学生家属及村民提出质疑,称人数远多于此。面对呼吁公开死者名单的要求,丰县方面表示,孩子是未成年人,是否公布伤亡学生名单,应该征得家长同意。考虑家长处于极度悲痛中,这项工作还有一个过程。

最终,警方向记者通报了15名死亡学生所在村庄。其中,茌李庄死亡12名学生,沙河店(包括自然村宋庄)死亡3名学生。


警方:当事司机对校车事故负全责

据媒体报道称,12月13日,江苏丰县警方表示,初步认定,该县首羡镇校车事故的当事司机对事件负全责。目前,该司机已被拘留。

据介绍,该车上报给公安部门审批的是A1驾驶证,符合校车驾驶条件,而洪旭持有的是B2驾驶证。洪旭交代,这辆车原本由其驾驶员驾驶。但因驾驶员家里有事,洪旭临时代其驾驶校车。

某负责人介绍,当前实际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有三种:其一是标准校车;其二是符合安全标准的、可以接送学生的车辆,包括小轿车、中巴车、大型客车等;其三是要严厉打击的,非法运营的小三轮、农业车等。

该负责人表示,出事校车属于第一类标准校车。

然而,该负责人又表示,该类校车在个人申请入户后,需向学校申请挂靠,由学校报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方能运营。也就是说,标准校车要么是学校自备,要么是学校通过承包、出租等方式使用该校车。

丰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介绍,丰县基本没有政府购买的校车,全县接送学生的车辆都是个人购买,且与学生家长签订接送协议,由学校负责监管车辆。洪旭这辆车,属于校车,可以运送学生,也可以营运,但由于整治校车时发现其不挂靠学校,在手续上存在不规范的情况,11月30日起停运整治,于事发当天仍在运营,是属于私下违规偷运。

教育局负责人称,接送车没有与学校签订协议。

至于该车辆没有挂靠学校却为何能“合乎程序的”登记成为标准校车,该负责人无法自圆其说。

对于校车监管的不到位,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道歉。


校车事故赔偿不低于20万

丰县副县长张斌表示已组织遇难学生家属到殡仪馆确认遗体。该县同时启动了具体的救助代偿事宜。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首羡镇校车事故事发已有两天,15名死者家属已确认遗体,具体救助代偿事宜正式启动。2011年12月14日,丰县方面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通报了以上消息。

针对此次事故,丰县方面已初步认定肇事驾驶员负全部责任,驾驶员洪旭现已被刑事拘留。新闻发言人表示,事故涉及巨额民事赔偿,按道理应由洪旭承担赔偿责任。但显然洪旭不具有赔偿能力。丰县政府将按照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江苏省内实践,先替洪旭向受害者家属赔偿,具体数额仍在计算当中。

除了应由洪旭承担的民事赔偿外,丰县政府还在积极筹措资金,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救助。初步测算标准每位受害者家庭在20万元以上,政府方面正在起草救助协议,新闻发言人表示将尽可能“按高标准向家属进行安抚”。



2011-12-15 14:14:53 来源: 四川在线(成都)  责任编辑:NN039
http://news.163.com/11/1215/14/7LAQ48GF0001124J.html
作者: isa    时间: 2011-12-15 05:04

掩藏还是某个政府官员的位置!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情-名单还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并提交上级部门的检查,再经过政治协商后才可以公布吗?
公车里依旧坐着领导,那里永远不超载


严重顶!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什么?就是有钱有权的人先富,先特权,先于一切普通人民
作者: 夏天的雪28    时间: 2011-12-15 06:00

我妈说要么没有,要么一个地方有,其他地方也跟着也有。
我觉得也挺奇怪的,之前列车车轨,现在校车翻车。。怎么就老凑在一起。
作者: chenxiangmulian    时间: 2011-12-15 06:46

官僚的政府愚蠢的回答,事实能掩盖多久
作者: fenhonglian    时间: 2011-12-15 16:01

没见着他们给孩子们买好校车, 倒是又成立了一个所谓的监管部门,
真的是官不嫌多。这个部门用来干嘛的, 是监管校车不能超载的。
问题是,如果校车够用, 司机和学校会超载吗?
这一帮子吃民脂民膏的蠹虫。
作者: 灰心    时间: 2011-12-20 03:55

不是刚出来的新闻么,说车里其实有八十七人。
作者: wassergras    时间: 2011-12-21 08:40

还以为在说以前的动车追尾事故,这些事情在这片土地上是层出不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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