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女博士找不到爱情辞职不成状告学校
[打印本页]
作者:
iamcarrieok
时间:
2011-12-9 14:50
标题:
女博士找不到爱情辞职不成状告学校
日前,一起看似普通的辞职事件,因为当事人的博士身份和她独特的辞职理由,在蚌埠市成了关注的焦点。刚刚学成归来的女博士王丽(化名)因为辞职未获批准,将安徽财经大学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在蚌埠找不到爱情,请求法院做出判决。
她辞职的理由能否成立?法院又会做出怎样的判决?
签协议书毕业回母校工作
据市场星报报道,今年30岁的王丽,1999年以优异成绩考入安徽财经大学。2002年11月,王丽作为优秀毕业生,被学校推荐免试读硕士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她留在了财大任教。
2008年6月,已经是高校讲师的王丽考上了南京大学(微博)的博士研究生。为了培养高层次人才,财大与其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约定:毕业后,王丽应按期到学校工作,五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如王丽不按期回甲方学校工作,或者虽回去,但工作不满五年即要求调离甲方,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如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0元(所交保证金抵违约金),并偿还学习期间从甲方借支的生活费及其他费用,如硕士也是学校委托培养且服务期不满的,连同硕士违约金45000元一并计算。
找不到爱情辞职愿赔12万
2011年5月,王丽即将博士毕业。就在财大欢迎她学成归来时,等到的却是一份书面辞职申请,理由是她在蚌埠找不到爱情。
王丽说,辞职完成是因为个人问题。她热爱母校,热爱的教师事业,她不想离开母校。但是,王丽认为,她今年30岁了,至今未找到合适的人生伴侣。蚌埠是个发展中的城市,社会氛围和她个人的活动范围有限,她希望改变一下环境,也许能解决“找不到爱情”这一棘手问题。
她同时表示,愿意承担协议约定的法律赔偿责任。按协议的约定,王丽应支付将近12万元的赔偿金。
状告母校理由令法官惊叹
王丽辞职报告,财大没有给予回应。财大的态度很明确,自己辛辛苦苦培养的人才,岂能轻易放飞?
辞职报告石沉大海。王丽急了,6月17日,她向蚌埠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要求裁决准许辞职。但是三天后,蚌埠市仲裁委做出决定:王丽的申诉请求不属于人事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不予受理。
6月22日,王丽一纸诉状将财大告上了法庭,同时她将一份辞职申请也交给了法官。看到王丽的辞职理由,连主审法官也不得不惊叹:这个理由太绝了,明显高校没法满足,而且理由又入情入理,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不得不酌情为她考虑。
对簿公堂找不到适用法律
为了应对这场官司,安徽财经大学也是全力以赴,派出了一名法学教授作为代理人,准备与王丽对簿公堂。
这位教授向法官提出,高校教师的待遇是参照公务员标准实施,因此,王丽的辞职应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而依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不得辞去公职。而财大交给王丽的一个项目尚未完成,因此,王丽不得提出辞职。
但早在200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个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而财大显然属于事业单位。
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考虑到原告的实际情况,以及被告高校所面临的人才稀缺压力,蚌山区法院组织双方多次协商,日前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王丽可以去外地发展,但名义上还在财大工作。王丽于2013年6月前赔偿高校违约金67000元,财大同时为原告王丽办理完辞职手续。
(寇学年 张火旺 王旭东) 2011年12月07日 15:05 羊城晚报 安徽消息
http://xm.city.ifeng.com/news/sh ... 2/07/120167_0.shtml
作者:
iamcarrieok
时间:
2011-12-9 14:54
女博士“为爱辞职” 网友:没对象的确压力很大
安徽财经大学讲师王丽2008年考上了南京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为了培养高层次人才,财大与王丽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约定:毕业后,王丽应回学校工作,五年内不得调动,如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并偿还相关费用。
今年5月,王丽即将博士毕业。就在财大欢迎她学成归来时,等到的却是一份书面辞职申请,理由是她在蚌埠这个发展中城市找不到爱情。王丽同意支付违约金,但安徽财大仍拒绝放行。双方对簿公堂,最终经法院调解王丽同意名义在该校任教,并支付数万元违约金。——《市场星报》
-学校辛辛苦苦培养的人才,岂能轻易放飞?
-王丽的辞职理由太绝了,入情入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法官也不得不酌情为她考虑。
-这种不讲诚信的女人以后还有哪个男人敢要啊?
-从道德上讲,不认同王女士的做法。
-现在有些用人单位签的所谓协议,完全是借着自己强势签的霸王条款。
-想留住人才还是得靠自身实力和软硬件措施,而不是所谓霸王条款。
-自己培养出的人才都不留下,学校的实力怎么提升啊!
-这个理由较新颖,这位女博士是想要离开这所学校,另择高枝。
-很明显,是想跳槽!
-尽管这起官司最终以调解结束,却让社会诚信受到了极大损伤。
-在蚌埠找不到爱情,这个理由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任何根据,只能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留在安徽财大,王丽就会单身一辈子吗?离开安徽财大,爱情就会马上降临吗?
-被告高校所面临的人才稀缺压力,也是有苦衷的。
-既然同意支付违约金,学校就应该放行,否则不符合契约精神。
-对于一个大龄女性来说,没有婚姻对象的确压力很大。
(整理 陈庆璞) 2011年12月07日13:30 来源:《天津日报》
http://health.people.com.cn/GB/16529361.html
作者:
vielleicht
时间:
2011-12-9 14:57
那她在南京读博怎么也没找到呢?这理由太牵强
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1-12-9 23: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sn
时间:
2011-12-10 00:40
爱情不是找的,是碰到
欢迎光临 华人论坛 (http://yayabay.com./foru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