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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 腐女上传7篇耽美文点击量8万因此就被我人民法院无情判刑 [打印本页]

作者: 东方芜劣    时间: 2011-1-7 22:01     标题: 腐女上传7篇耽美文点击量8万因此就被我人民法院无情判刑

本帖最后由 东方芜劣 于 2011-1-8 00:11 编辑

请广大亲们注意了,本次事件实为严重,涉及侵犯到我们所有人的业余、课余兴趣好爱的权利
我想
提醒论坛版主注意查看资源点击率
超过2w果断删帖重开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flash]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MjM1MzUyMzI0/v.swf[/flash]
作者: 121212    时间: 2011-1-7 22:10

本帖最后由 121212 于 2011-1-7 21:12 编辑

  我晕。。。。。怎么这么纠结。。。。河蟹太严重了。。真的很恐怖啊。本来还觉得没什么。。不过她上传的应该是高hbl小说。。
唉。。晋江老板都被请去喝过几次茶了。
作者: 809181    时间: 2011-1-8 00:40

虽然河蟹不好,但我恶腐女,高hbl小说更恶,所以没感觉
作者: sometimes    时间: 2011-1-8 01:09

我吓死了吓死了=,=吓得要死哉。。。。以后不敢发帖了XD。。。
作者: liushui888    时间: 2011-1-8 01:51

ls啊,你的签名。。。。。。

不过这也太那啥了吧,都上法庭了
作者: liulovebb    时间: 2011-1-8 02:00

居然是真的,恐怖阿,建议由海外的人来上传这样安全。
作者: 光正信息    时间: 2011-1-8 02:11

没有人权,不能这样
作者: yisb    时间: 2011-1-8 02:19

天朝的河蟹啊,那天我被河蟹了也不意外
作者: 银花123    时间: 2011-1-8 02:45

我认为 这是应该的,我一直还担心耽美GH小说肆意泛滥,对小孩子影响很不好。现在放心了一点。虽然,有些和谐不太合理。但总的来说,没有这些制度,那国家乱成什么样子。
作者: 银花123    时间: 2011-1-8 02:50

现在,我还是劝那些狂热腐女一句。虽说,个人的爱好,无人可以干涉,但是,把自己的爱好强加别人身上,四处传播,继而更多腐女产生,这样的行为是很恶劣的。如果是好的,有益身心健康的,也许还要赞一个,但是,迷恋男男恋爱,这实在是不值得提倡。
作者: 121212    时间: 2011-1-8 03:07

6# liulovebb


虽然说现在只有跨省。但是天朝威武。出现跨海也不足为奇啊。所以海外的童鞋们也要注意啊~
作者: saturnschnee    时间: 2011-1-8 05:55

本帖最后由 saturnschnee 于 2011-1-8 05:01 编辑
我认为 这是应该的,我一直还担心耽美GH小说肆意泛滥,对小孩子影响很不好。现在放心了一点。虽然,有些和谐不太合理。但总的来说,没有这些制度,那国家乱成什么样子。
银花123 发表于 2011-1-8 01:45

樓上有網友擔心,但跨海追訴是不可能的,以"和諧"為名行自由侵害之實,除了大陸,在其他地區都是行不通的...畢竟,就算要動用國家機器加以懲罰,前提是侵犯該地區的法律,為了"和諧"這制度,妄想跨海追訴,是嫌不夠丟人嗎??不用想的太高深,只要想想,告訴任何一個"國際友人",在大陸因為發表了這樣的言論就要遭受司法追訴,他們驚訝的臉色,就知道,"和諧"制度這是多奇怪的一件事情...
我想樓主的目的是呼籲保障言論自由,要知道,今天大陸政府可以用"和諧"箝制住他所不喜悅的言論,所以拿耽美開刀,下次呢??是不是連在網路上批判"李剛之子撞死人"或是"挖土機輾死人官員在一邊冷笑"這類文章也要歸類在"反政府不和諧"的言論,將發文的人也抓起來??不要以為不可能,納粹就是前例,有興趣的人上網一搜就知道了...真不能理解,為何有網友認同"和諧"??這是文化的倒車,是很可笑可悲的...
最後,善良的社會風俗,是演進而來的,當世多數人愛好與否不代表正確,這才是為何多數憲法皆保障少數言論或是小眾族群的根本原因,如果沒有人努力爭取,去扭轉觀念,那美國還將是"法定"黑白不通婚的國家,想想,多可怕...要知道相比非裔美人,我們亞裔在美國地位更弱勢...
看到銀花123網友的言論,只覺得大陸箝制言論已經發揮他的政策效果了...
PS.有多少人看到這則報導,慶幸自己不在大陸??
作者: godless    时间: 2011-1-8 06:06

我可不觉得是“把自己的爱好强加在别人身上”。难道逼你去看文了?你别混淆概念啊,银花123.
我就觉得幸好我不在大陆.
作者: godless    时间: 2011-1-8 06:08

不过,要是说那个女生不冤枉,我倒是不觉得,只不过色 情的东西,种马的比耽美的严重的多吧
作者: 燧舞夜    时间: 2011-1-8 06:29

为嘛要拿耽美开刀啊?不喜欢看也没有强求你啊~~像那些附带网页啥的不是更可恶吗(尤其还标注18岁以下误入神马的)难道就因为是男男就和谐吗?大多数人就算看GH文也只是YY而已~~可以不喜欢,可以不适应,只要远离就好嘛~~还要点开看,看完还要骂~~那就是rp问题了~~真让人无语
作者: 银花123    时间: 2011-1-8 08:16

言论自由啊,中国是比不上其他国家。我也很反感,但是,我不反对网络淫秽文章的打击。不仅是耽美,还有其他的gh小说。但是我认为耽美更为可怕。耽美很多父子,兄弟等乱伦文。总觉得这样的文对青少年的心智会有影响,我甚至会想,这样的文看多了,说不定真有些人会乱伦。耽美文越来越广泛,我不理解耽美狼的想法,但是我知道一点,耽美对人的心智真的没好处。我挺鄙视腐女的,迷恋什么不好,非要喜欢两个男的搞基。还动不动的在心里YY两个男的MAKE LOVE.或者什么虐待的场面,我第一次知道兽虐(就是用畜生强暴人类)就是在谋篇耽美文里看到,还有很多类似的情节。  当然不是每篇都如此,还是有很多优秀的文。可惜,暗黑情节在耽美文里出现的概率相当高。甚至还有很多人 不虐不看。
作者: 银花123    时间: 2011-1-8 08:21

其实,我是很喜欢看文的,只要写的好,什么种类的都看,耽美也看了不少,但我很痛心的是,越来越多的耽美文,都往乱伦,变态,人兽,虐待,高H等等方面发展,这是为什么,这样的文,还受这么多人的追捧。
作者: 银花123    时间: 2011-1-8 08:33

然后那些文。就越来越多人看,然后很多人就这么沉迷下去,于是,也有很多人不仅自己看,还到处传播如同视频中的女子一样。甚至还有人自己尝试写出来发表。于是,这样的文越来越多,这是个恶性循环,通篇文下来,40%虐来虐去,40%H来H去,20%天雷狗血,这样的文和黄色小说有何区别。
作者: 银花123    时间: 2011-1-8 08:40

总之,耽美文的好坏我不予置评,但是耽美文中那些变态文。我是绝对抵制到底。
作者: hahaling    时间: 2011-1-8 10:12

撇开耽美这个话题,咱们大陆就不应该有互联网,你看很多国外网站被禁,很多“不和谐”的言论充斥着网络,还得浪费人力去删,多麻烦,就应该多学学朝鲜
作者: saturnschnee    时间: 2011-1-8 11:52

撇开耽美这个话题,咱们大陆就不应该有互联网,你看很多国外网站被禁,很多“不和谐”的言论充斥着网络,还得浪费人力去删,多麻烦,就应该多学学朝鲜
hahaling 发表于 2011-1-8 09:12

一點也沒錯...北朝鮮的百姓德智體群美多麼均衡的發展,又多麼愛護讓他們身陷飢荒的國家政府,簡直和諧到了極致...除了政治腐敗民不聊生,這就是大同世界啊!!
作者: escapetw    时间: 2011-1-8 12: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aturnschnee    时间: 2011-1-8 12:58

本帖最后由 saturnschnee 于 2011-1-8 12:13 编辑
总之,耽美文的好坏我不予置评,但是耽美文中那些变态文。我是绝对抵制到底。
银花123 发表于 2011-1-8 07:40

您已經置評了,請勿濫用不予置評一詞,如果小學生看到了,會有錯誤的印象,影響他們將來的國文水準,如果就因為這樣讓他們大學落榜或是工作失利,那該如何是好??
您的觀念我可以理解,就像台灣老一輩人的觀念一般,其實,未成年人在缺乏成熟心智與判斷力的情形下,所接觸環境本就應受過濾,許多國家都有類似的立法(譬如彈跳出一個窗口要求年滿18歲方可進入;)還有一種"色情守門員"的軟體,讓家長控管孩子上網,用意都是避免讓兒童青少年接觸到色情暴力,在這個前提下,連言情文章都不應存在(常描述譬如小三/未婚先孕/恃強凌弱的情節)...但是成年人,接觸情色暴力資訊,不只不應禁止,這甚至是一種權利,國家不能以"家長心態"要求人民成為"聽話的孩子",這是愚民!!您能否了解這種思想上的不同??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所以國家的未來和前途由人民決定,所以國家不能代替人民決定什麼是好的什麼是壞的,甚至阻止人民接受資訊!!
北歐某國(我忘了是哪個)已經在研議成年血親間性行為的除罪化,這最少代表兩件事,第一是大眾的不喜歡不代表正義,更不能因此刑罰他人,第二是國家尊重成年的人民的判斷和自由.
您如果願意去思考,外國和大陸觀念政策上的不同,出發點是為了什麼,或許您能夠了解什麼才是一般所說的"言論自由"...
如果我說這麼多,您還是理解不能,我不怪您,我也不再針對這件事多言了,這是社會文化和生活環境造成我們思想上的差距,有些事情,生長在台灣的我一輩子也搞不懂,有些觀念生長在大陸的人一輩子也不明白(或者說,有了和諧運動,一輩子也沒機會明白)...
作者: amstring    时间: 2011-1-8 14:00

成年血亲间性行为除罪化?额滴神啊~~~
作者: godless    时间: 2011-1-8 14:34

银花123,我倒是也很讨厌变态文,可是,你说的那些种类我第一次是从qq游戏大厅上知道的,那可都是bg,你不要摆出耽美是罪恶的源泉的态度好不好?你痛心的地方,我可是一点都感觉不到,因为我好久都没看到那种文了,难道那种文和你特别有缘分?还是说你专门去找这种文看?我倒是痛心现在的耽美怎么都有幼稚化的趋势了……好文难得……您再一边不予置评一边批评,好文说不定更难得……
还有,我记得欧洲中世纪有的贵族不是狂热的崇拜血统,就鼓励兄妹吗?我没记错的话,龙枪里就写了。不仅仅是bl有乱伦啊,你看的东西,范围应该广一点啊。
作者: laureoles    时间: 2011-1-8 18:48

其实只是杀鸡骇猴的举措而已,抓不到大的整小的,很讽刺。
作者: 竹照    时间: 2011-1-8 21:32

虽然我不支持耽美,也不支持传播,但是吧,这个事情对国家不是挺好么?省得计划生育了。
作者: zyyhp    时间: 2011-1-9 00: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菲菲魯    时间: 2011-1-9 01:06

哇...HX的最高境界原来是...被告上法庭...太扯!
作者: NoirG    时间: 2011-1-9 02:01

我认为 这是应该的,我一直还担心耽美GH小说肆意泛滥,对小孩子影响很不好。现在放心了一点。虽然,有些和谐不太合理。但总的来说,没有这些制度,那国家乱成什么样子。
银花123 发表于 2011-1-8 01:45


但是这种行为开了一个坏头

请问你希望回到非婚同居被判有罪的年代么?
作者: NoirG    时间: 2011-1-9 02:05

言论自由啊,中国是比不上其他国家。我也很反感,但是,我不反对网络淫秽文章的打击。不仅是耽美,还有其他的gh小说。但是我认为耽美更为可怕。耽美很多父子,兄弟等乱伦文。总觉得这样的文对青少年的心智会有影响, ...
银花123 发表于 2011-1-8 07:16


这种的应该是规范市场和发表地点,确定年龄不到的小朋友接触不到,而不是阻断普通人正常的各种审美情趣
作者: photo20    时间: 2011-1-9 04:30

为啥要把耽美和se情yin秽事物挂钩啊?不明白,网络这么大,暴力的,血腥的,se情的,yin秽的,多啦,为啥只针对耽美?耽美≠yin≠se,现今耽美圈里不防能找到些高H的小说或文字,但不表示这块就只有黑,没有白啊?好的BL文写的不比言情,武侠,科幻等小说差。所谓的腐女也只是对衷情某些事物的人群的总称罢了。
请问上述里不认同耽美的虾米们你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耽美吗?如果不清楚可以去百度下。你们眼里所谓的正常小说的范围里就没有不堪入目的东东了吗?
不要五十步笑百步。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虽然我也不喜欢那些毫无意义通篇H的文章,但也不能因为这些而抹杀耽美存在的意义啊。
作者: 山小凉    时间: 2011-1-9 07:15

受不了,这也要判刑...要按这么算的话,XX的那些个官员做的事连诛九族都算轻的了,我看他们活得还比谁都好。
作者: sometimes    时间: 2011-1-9 07:19

ls啊,你的签名。。。。。。

不过这也太那啥了吧,都上法庭了
liushui888 发表于 2011-1-8 00:51

你在说我么?我的签名怎么了?
作者: lucyucy    时间: 2011-1-9 07:42

所以,我们只能无语了么...子曰过的,不可说啊
作者: 小猫漫步    时间: 2011-1-9 09:05

觉得不可思议,这位女性挺倒霉的,中彩票的机率啊
至于大陆啊什么的,故乡是不能选择的,既然是大陆的公民就得受大陆法律的约束
所以我还是得规范下行为,免得陷入牢狱之灾,到时受苦的是自己,别人顶多同情下
作者: moyanyou    时间: 2011-1-10 05:17

本帖最后由 moyanyou 于 2011-1-10 04:18 编辑

甲说:我是腐女,我爱看耽美
甲被河蟹带走了
乙冷笑:活该,社会越来越不正常就是这帮人搞得,bg才是改倡导的,我看苍井空的高清
乙也被河蟹带走了
丙鄙视地:成天就会看不健康的东东,这下知道恶果了吧。做人,要有高尚的理想追求,且看我写的《论中国现状》
丙被河蟹狠狠地拖走了
河蟹:啥叫河蟹,河蟹就是横着走的,我让你们说啥你们才能说啥
作者: lmm11123    时间: 2011-1-10 05:54

太可怕了这样的也判刑
作者: 悠酱    时间: 2011-1-10 06:17

....天朝越来越让人待不下去了,我电脑里耽美H小说多着呢,看来下次修电脑的时候要提前COPY出来,要不被告了就完了
作者: bl0003    时间: 2011-1-10 12:00

现在,我还是劝那些狂热腐女一句。虽说,个人的爱好,无人可以干涉,但是,把自己的爱好强加别人身上,四处传播,继而更多腐女产生,这样的行为是很恶劣的。如果是好的,有益身心健康的,也许还要赞一个,但是,迷恋 ...
银花123 发表于 2011-1-8 01:50

有多少人把一男N女这种自己的爱好强加别人身上,四处传播,继而更多小三、小四、二房、三房、妾、庶子、私生子产生。

现今的社会这情况非常多,但表示这样的行为是好的?若是恶劣的,那为什么不见有人来大声和谐。

每年有多少个女婴被扼杀了生命,如今男女比例的失衡有多严重,不去解决真正的原因,只会阻止这,阻止那,难道要那些找不到伴侣的男人去找(或强迫)别人的妻子吗?
作者: bl0003    时间: 2011-1-10 12:15

要不是bg小说太多男主角像种猪一样播种、把女人当商品、女角一看到男角就像吃了x药一般....等等情节,看了就让人生气,我也不会改看bl小说。
看小说是种消遣,不是找气受的。
作者: 尘埃泪    时间: 2011-1-11 07:14

我惊恐了,在我上大学很闲的时候也传播过这样的信息,怎么办,难道有一天我也会接到法院传单吗?
作者: festival    时间: 2011-1-12 03:01

難道只有我覺得這審判很假嗎?
我總覺得那案子被告的男的還有女的兩個人怎麼好像都沒有愁眉苦臉的表情
好像還有點想偷笑的樣子
我怎麼覺得好像在拍宣導片的感覺?
作者: vielleicht    时间: 2011-1-14 20:10

高h的话罚个款什么的就差不多了吧,那么多贪官不管,真是柿子挑软的捏
作者: 麦芽脆心    时间: 2011-1-17 02:4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七)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八)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达到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一)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第四条明知是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使用的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直接链接的,其数量标准根据所链接的淫秽电子信息的种类计算。
  第五条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声讯台传播淫秽语音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向一百人次以上传播的;
  (二)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二)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达到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其实几年前就有明文规定了,不过大多人都是不以为然吧。
这个不是针对耽美,只是耽美中的确很多卖点就是高H,激H,NP,人兽,SM什么的。所以其他无辜的耽美文就被连坐了。
我自己也看过这些文,不过我一个成年人受影响较小,换作一个青少年抱着猎奇的心态万一真的去模仿了,那实在是杯具了。
虽然理解这样“河蟹“的一部分合理性,可是我是觉得疏不如导,电影什么的需要分级制,网络文学也需要。一味的监控和打击只会激起反抗。
作者: 轻匆匆    时间: 2011-1-17 03:29

某网站的种马文泛滥,也没见管过,天朝果然很和谐
作者: 丁丁daming    时间: 2011-1-17 22:36

幸亏瓦不是腐女,对BL没兴趣
作者: ranshinish    时间: 2011-1-18 00:24

这个……河蟹之风很大啊~~大家不要顶风作案。这女孩虽说有错,可是完全不需要这么严重。这不就是在抓典型嘛……
作者: ranshinish    时间: 2011-1-18 00:27

现在,我还是劝那些狂热腐女一句。虽说,个人的爱好,无人可以干涉,但是,把自己的爱好强加别人身上,四处传播,继而更多腐女产生,这样的行为是很恶劣的。如果是好的,有益身心健康的,也许还要赞一个,但是,迷恋 ...
银花123 发表于 2011-1-8 01:50

我觉得你这根本就说不通,就因为不是主流文学就要判刑??
而且没人逼你看啊!
天天抓卖 淫的,如果没有嫖 娼的,能有卖 淫的吗?不能把所有的过错都归结到她一个人的头上吧
作者: hqjuan05    时间: 2011-1-18 06:45

同意15楼的,有些网页附带的那些美女广告,香艳广告为什么不禁?
作者: DXB    时间: 2011-1-18 20:56

本来像H文什么的都不该禁,大家压力大大,剩女宅男这么多,这就是我们的慰藉ORZ
作者: 是龙猫啊    时间: 2011-1-20 08:31

这人也太倒霉了吧。河蟹时期,好好学法
作者: sain68    时间: 2011-1-20 09:15

男生看那些毛片、还有网上弹出的那些游戏推广网页(衣服是一个比一个少啊~~),这两个哪一个不是直观画面传播的,如果说文字传播的话,种马小说难道还少了,用词真是一个比一个恶心,让人看了都反胃,女生看耽美,男生也有已经开始火起来的百合文啊,也没见人管。感情着根本就是性、别、歧视嘛~~偏偏要拿女生的爱好开刀
作者: cecilia89    时间: 2011-1-21 02:25

非常庆幸不在大陆~~~
作者: sakula    时间: 2011-1-21 04:09

受到了一定的震动啊,心情复杂
作者: Jessicat    时间: 2011-1-21 04:37

现在,我还是劝那些狂热腐女一句。虽说,个人的爱好,无人可以干涉,但是,把自己的爱好强加别人身上,四处传播,继而更多腐女产生,这样的行为是很恶劣的。如果是好的,有益身心健康的,也许还要赞一个,但是,迷恋 ...
银花123 发表于 2011-1-8 01:50


虽然我也不爱bl,但是上传小说不算把自已的爱好强加在别人身上吧,不喜欢的人可不不看啊,看了不喜欢也可以不继续下去啊 。再说了,所谓的腐女,到底又有几个是真正的在真实生活里性向不正常的呢?无非是yy一下找个乐子罢了。
不过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上来看确实是应该有有效的办法管理不要让太露骨的东西太早被他们接触到
作者: 睿娘    时间: 2011-1-21 04:54

我认为 这是应该的,我一直还担心耽美GH小说肆意泛滥,对小孩子影响很不好。现在放心了一点。虽然,有些和谐不太合理。但总的来说,没有这些制度,那国家乱成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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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天生爱做奴才,没办法,但别老拿着小孩子做幌子啊。
作者: rsjh    时间: 2011-2-1 09:37

悲催的和谐社会......
作者: ls2173529    时间: 2011-2-1 10:13

虽然我也不爱bl,但是上传小说不算把自已的爱好强加在别人身上吧,不喜欢的人可不不看啊,看了不喜欢也可以不继续下去啊 。再说了,所谓的腐女,到底又有几个是真正的在真实生活里性向不正常的呢?无非是yy一下找 ...
Jessicat 发表于 2011-1-21 03:37



"所谓的腐女,到底又有几个是真正的在真实生活里性向不正常的呢"
囧……我又看到这样的言论了……似乎现在很多人都认为腐女=同性恋……==!
老实说,能成为腐女的同学一般都是异性恋,为啥看耽美?答:看美男啊!
因为对男人有兴趣才看耽美的啊……

ps无比淡定地开口:和谐你妹啊!
作者: 眩玥    时间: 2011-2-1 11:02

高H的小说,还是耽美的多点吧。。。。。
作者: leinlee    时间: 2011-2-1 20:28

弄来弄去还不是法律跟不上时代的原因,出个分级出了年龄划分什么都解决了。
其实大家都在看,看了又怎么样?比那些道德沦丧到处找鸡鸭包二奶的不知道好多少,但是法律条文还要装贞节烈女,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真不知道那帮政客脑袋里面想的是什么
作者: sissi1228    时间: 2011-2-9 10:47

高H的小说,还是耽美的多点吧。。。。。
眩玥 发表于 2011-2-1 10:02

你只要想想耽美小说出现与流行的年代和追溯一下言情小说的历史,就不会说这种话了。。。囧死了看的。。。
作者: fenhonglian    时间: 2011-2-9 14:21

1. 食色, 性也。 只许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
2.上传的还只是虚拟的小说,有多少人因为这个犯罪了,有确凿证据吗? 如果没有,是不是莫须有的罪状?
3. 八万的点击量而已,当年姨娘一出,子怡都无法争锋,一时间引领小妾新潮流。点击量有多少?这可是现实版的,怎么没人说这是有伤风化?
作者: flyhifh    时间: 2011-2-10 04:11

43# 尘埃泪


我也是,我还花5元买过一本高H耽美漫画,8元卖给了一个学妹
作者: flyhifh    时间: 2011-2-10 04:13

所以我表示很害怕
作者: 风清云淡    时间: 2011-2-10 04:20

本帖最后由 风清云淡 于 2011-2-10 03:31 编辑

总的是支持BL被和谐!。。BL啊,实在是。。。
高H小说还是不要上传的好,对社会的治安有利吧。
作者: 冷暖天涯    时间: 2011-2-12 00:43

河蟹大军来了,同志们需慎重啊
作者: 小黄瓜花    时间: 2011-2-12 02:10

我也是,我还花5元买过一本高H耽美漫画,8元卖给了一个学妹

。。。。。。这么严肃的事情,老子却笑了。。。草
作者: bailan宝宝    时间: 2011-2-12 02:48

1. 食色, 性也。 只许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
2.上传的还只是虚拟的小说,有多少人因为这个犯罪了,有确凿证据吗? 如果没有,是不是莫须有的罪状?
3. 八万的点击量而已,当年姨娘一出,子怡都无法争锋,一时间 ...
fenhonglian 发表于 2011-2-9 13:21

天朝的律法是典型的州官可放火,百姓不点灯。否则每每提到春去春又来的“天上人间”,人们除了调侃和艳羡,貌似没其它了。对于灵道而言,柿子捡软的捏永远都是不二法则。法律之于一般人那是法律,若之于灵道,那就变成了情理之中。所以呀,河蟹社会只是块顾前不顾后的遮羞布。
作者: 柳青子    时间: 2011-2-12 03:07

43# 尘埃泪


我也是,我还花5元买过一本高H耽美漫画,8元卖给了一个学妹
flyhifh 发表于 2011-2-10 03:11

俺也是在忍不住不合時宜的笑了。
作者: milk    时间: 2011-2-13 06:44

现在,我还是劝那些狂热腐女一句。虽说,个人的爱好,无人可以干涉,但是,把自己的爱好强加别人身上,四处传播,继而更多腐女产生,这样的行为是很恶劣的。如果是好的,有益身心健康的,也许还要赞一个,但是,迷恋 ...
银花123 发表于 2011-1-8 01:50


People have a right to chose what they like.  You don't have to like them.  Some people like apple, some don't, some people like oranges.  You don't have to read the stories that you dont like.  I don't like a lot of stories that I think are stupid or silly, but there are many who enjoy them.  I don't go around and tell people that they need to stop reading what they enjoy!  

'四处传播,继而更多腐女产生' doesn't make sense.  So if you read a lot of mysteries will make you a good detective???  Reading kungfu novels will make you a kungfu master??? The logic is wrong.
作者: milk    时间: 2011-2-13 06:51

What's wrong if people like gay stories or porns???  I don't like them, but I don't see anything wrong with people liking them.  Not your business!

I can see as parents you want to control the type of influences on your kid, but once they turn 18, it's their life and their choice.
作者: milk    时间: 2011-2-13 06:53

看小说是种消遣,不是找气受的。
bl0003 发表于 2011-1-10 11:15


exactly, reading is a hobby! enjoy what you like!
作者: tina123    时间: 2011-2-21 04:35

那些真正传播yinhui内容的网站怎么没人抓?政策有问题!!!!
不过现在看文对肉已经没啥感觉,全是跳过去。文章好不用肉引人!
作者: Yoyoyou    时间: 2011-3-9 20:57

HX:就是驴粪球外面光!
作者: 映水曲    时间: 2011-3-10 09:34

悲剧的娃。。。以后如果喜欢的文特然坑了。。估计是被跨省了。。
作者: vilala    时间: 2011-3-10 09:42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天天只做不看的人,还不许人看啊
作者: michelwu    时间: 2011-3-10 22:25

河蟹太严重了。。真的很恐怖啊。
作者: joyce6437    时间: 2011-3-10 22:49

我倒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不对。关键是还有比这个更严重的事,政府不是更应该管吗,却在拿小人物杀鸡儆猴,有点没意思。
作者: 如歌的行板    时间: 2011-3-13 08:22

好囧!!天朝经常不抓重点!!
作者: mingxue    时间: 2011-3-13 08:34

樓上有網友擔心,但跨海追訴是不可能的,以"和諧"為名行自由侵害之實,除了大陸,在其他地區都是行不通的...畢竟,就算要動用國家機器加以懲罰,前提是侵犯該地區的法律,為了"和諧"這制度,妄想跨海追訴,是嫌不夠丟人嗎?? ...
saturnschnee 发表于 2011-1-8 04:55

排这个~~~河蟹好可怕~~要说色情其实种马的比耽美的严重太多了,而且更泛滥,毕竟耽美只是小众的文化
作者: inv    时间: 2011-3-15 00:18

挺可怕的,孩子他妈也挺可怜的。。。。
咱们这海外论坛应该比较安全吧。
作者: QILIN    时间: 2011-3-15 01:07

疑惑了,上传耽美文就被判刑,那作者怎样了?
其实该健全的是机制,比如怎么防止未成年人接触这些东西,家里电脑装个防备的软件,外面网吧出示证件证明满18岁之类的。
作者: amber43    时间: 2011-3-15 02:48

这是啥子社会哦,我还在几篇文里要肉吃,河蟹大军神马的最可恶了,现在竟然还有判刑的危险,难道以后只能吃素鸟(⊙o⊙)?
作者: quatre30    时间: 2011-3-15 11:15

慶幸不在大陸+1
這真的是文化的倒車,
並且侵犯言論自由。
作者: ivoryz    时间: 2011-3-15 11:37

说到这个话题,我不仅想起了几个大坑文,e.g. 江山如此多娇。高H,但我觉得写得其实挺美的,可惜作者据说被请去喝了几次茶,然后文就坑了。
我同意saturnschnee的看法,网络上出现不良内容,更多的是管理(立法监控)方面的问题,而不应该责罚到个别行为人。此次事件只能说是个闹剧了!
作者: nogofate    时间: 2011-3-16 04:28

真的假的。。。
那如果是国外的人传的呢。。。
作者: wxf1972    时间: 2011-3-16 10:20

居然是真的,恐怖阿,色 情的东西,种马的比耽美的严重的多
作者: wxf1972    时间: 2011-3-16 10:27

虽然我不支持耽美,也不支持传播,但是吧,这个事情对国家不是挺好么?省得计划生育了。
作者: shadowxd    时间: 2011-3-19 16:12

這也太誇張了吧
如果真的怕教壞小孩 可以要網站設年齡限制的程式 何必這樣子禁言論自由呢?
其實河蟹反而會令更多人好奇罷
作者: 何处惹尘埃    时间: 2011-4-13 05:58

太恐怖啦,还是只看不传吧,地球太危险俺要回火星
作者: 绿云    时间: 2011-4-14 10:05

我其实对于这种高H的也不是很感兴趣,但是说句公道话,我觉得国家这样过于强调,反而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且如果要和谐,那也就对高H的禁,但现在很多只是微的也禁,弄得人人自危。
作者: 夜鸦    时间: 2011-4-15 07:33

没啥好说的,现在言论也不自由,说多错多,心里知道就行了,反正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看耽美的又不是为了高H才去看的,肉只是调剂而已。我觉得写种马什么的才应该拖出去毙了
作者: nrias    时间: 2011-4-15 08: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nrias    时间: 2011-4-15 08: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血之魄    时间: 2011-4-15 09: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zhilinghoney    时间: 2011-4-15 09:27

14# godless


对啊对啊,起点那些那么多种马文,有的尺度比晋江的文还要大也没见他被和谐掉,我真的怕JJ里的文全变成清水文。
作者: 蔓难图    时间: 2011-4-21 12:17

耽美不是色情,文盲啊,这什么男权社会啊,种马社会啊,都去死吧!
作者: 小熊XD    时间: 2011-5-23 14:00

天朝腐女伤不起啊!有木有!!
作者: cqzm733    时间: 2011-5-23 19:28

怎么没看到那些尺度比耽美还大的种马文被河蟹呢?让人无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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