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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在哪里?(亲戚这种东西人当远离)

幸福在哪里?
    你幸福吗?这句话你要是在一个星期前问,我会肯定地说,我很幸福。我有两个乖巧听话的孩子,有一个对我好的丈夫,有一对面冷心热的公婆。自己经营一家小店,除去开支略有盈余,一家人无病无灾,这就是幸福。
    现在一切都不同了。一个星期前,有两个个子高大的人来到店中,找我家老板。我才知道,他竟然瞒着我替他堂兄作担保,高达十几万。事后打听,堂兄开厂借了民间借贷(俗称“高利贷”),然后利用感情让我老板替他做担保还利息。几个月后,堂兄还不上账,便找到我老板让他还账,不还便要关店门。民间借贷,我头都晕了,想到我的两个孩子,想到我老板从每天一两支烟到两天一支烟,想到年关将至,我公婆还在辛苦的帮我们做生意,想到他们有高血压,有气喘。我都不敢告诉他们。如果替堂兄承担民间借贷,就必须把把我们数十年的积储付诸一空。我每天晚上到半夜都睡不着,眼睁睁的流泪到天亮。
    如果朋友是用来出卖的,亲戚是用来利用的,那这个世界我还能相信谁,我想不出我的幸福在哪。我的幸福还有吗?
                                                              流泪到天亮的人
以上是我妈的诉说
我承认我不是孝女,会令我妈操心甚至伤心,但我实在对那些人面兽心的亲戚忍无可忍,不把我家算计到一无所有都不罢手。那个要我爸作担保的亲戚,现在到处欠债被拘留了,他以前和我家关系很好,我和我堂姐(也就是他女儿)是一起长大的,他和我爸是一起长大的,结果呢?他利用我爸的情谊想拖垮我家!!他自己妄想发财,却使我家受累,凭什么!没有人应为别人的过错承担后果!十几万!我妈耗费了十几年的青春美好的年华,省吃节用,为的是攒钱让我和我弟弟有个好的将来,换来的却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亲戚的一张欠条,十几年的心血付诸一炬!我想替我妈咨询一下有关高利贷的法律,看看事情有没有回转的余地。昨晚我刚放假回家,才知道这件事,晚上看见我妈凌晨两三点的时候睁着眼,眼里布满血丝,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找个律师问问啊,这种问题一定要问问专业人士,至少要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啊
谢谢你的建议
你家的钱不是你爸一人的,还有你妈的一半——看前文你妈应该没担保的。所以,即使,强制执行还债,也只能执行你爸的一半吧。
冬眠中……
一定要找个律师看,这种事情,亲爱最后的情面都不会再剩下的,你可能要狠点,不是你那个亲戚有事就是你们家有事。所以在这件事情上面,你只能对他们狠点,况且这些东西不是你们家要承担的,本来就是那个亲戚的错
本帖最后由 半月 于 2013-1-28 10:40 编辑

民间借贷不一定就是高利贷 看利率高低。如果对方有涉黑的背景,利率比平常民间借贷高很多,就是高利贷了

我只能说你爸做担保这个有点武断,数额那么大也不和家里商量。碰上个没啥投资眼光的亲戚也没办法,但是也不是所有亲戚都这样啊,也许有的亲戚还伸把手帮你们
我觉得你们最好核实一下那个堂兄到底是怎么投资的 ,真的是投资失败亏本,还是故意的,那么多钱都去哪儿了
立刻让爸妈假离婚,钱财给你妈,看看能不能规避强制执行,赶紧转移财产。或者试试给其他可靠的人打假借条,日期提前,把你们的钱作为还款转移出去,再咨询擅长的律师看看。
这个打击可太大了。
律师一定要找,还有要问问族里的长辈,有的家族长辈们说的话还能顶点用的。在找找看有没有黑道的朋友,看能不能去和高利贷方面沟通一下。
这种不了解,只能给点建议,希望能有用。
祝你们家平安解决问题。
安慰楼主,楼主先冷静一下,首先【他竟然瞒着我替他堂兄作担保】这句话说明丈夫有过错啊,凡事不跟妻子商量就下决定。这时候离婚可能来不及了,得看担保的有效性跟合法性吧。
1.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2.需要注意的是:
2.1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五种担保形式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出于自愿,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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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妻子不知道丈夫的这种行为,那么这是一种无效的担保行为。因为:丈夫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作担保的,没有取得妻子的同意,所以无效。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个店应该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据《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所以如果没有过诉讼时效的话,建议你妈妈主张抵押合同无效而收回房屋。
至于你爸爸所签承诺书,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妈妈当时确实不知情,也没有出具任何声明或在任何合同上签过字的话,可以找律师辩护。起码妻子这份算是保住了。当然,最后还是先看这个担保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担保无效的话,后续也就无效了。
这只是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涉及黑涩会……那……还是咨询下律师吧……
签名被屏蔽
一亲戚兄弟俩哥哥和弟弟,弟弟有钱,哥哥和弟弟说吧钱做民间信贷,借给一赌徒100万,赌徒说没钱不还,然后给女儿买房,弟弟催哥哥,哥哥屡次追债未果,弟弟弟媳一起催,哥哥又去讨债,失手吧赌徒杀死。自首,死刑
这事儿怎么这么多,我公婆当年就是帮亲戚借贷,用自家房产抵押向银行借钱。最后亲戚拍屁股走人了,公婆费了好大力气才还上。那时候,我家孩子的爹和姑姑还在念中学,现在每每回忆起那段日子,都觉得苦不堪言。
楼主,好好向律师咨询下。我一个朋友的亲戚家曾经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听说是离了婚,放水的便没来找麻烦。
宁愿借钱给亲戚,也不要去当保人。
台湾的那个艺人大炳就是家里帮人做担保,结果人跑了,自己家欠一屁股债。
只好当艺人还债,连吞拳头这种无聊的事都得去干。
最后好容易还清了,没压力,就去吸毒。现在年纪轻轻就没了。

老实说,如果不想过这种苦日子,前面几个建议的离婚是最有效的,还得赶快离。
如果你爸为你们考虑一点点,就不会商量都没有去担保。
不过,劝和不劝离。如果舍不得爸爸一个人吃苦,那就只好全家一起吃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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