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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定罪了,名字就应该公布出来!!! 这比天一还恶劣!!!!!!
工伤赔偿我就呵呵了,这种暴力性侵的工伤单位也给赔偿?应该罪犯判刑罪犯赔偿!
看到工伤赔偿我也呵呵了,前面有位问得很好,凭什么这种行为要拿公家的钱赔
只想问,赔偿的钱是不是公款? 凭什么用公款给犯罪者赔偿?
青山不放松 发表于 2014-8-18 21:05

+1
我也觉得很奇怪
为什么是中铁赔钱?
我希望该赔偿的赔偿,但是这帮人一个都不能少,全部都得死刑。带女孩子去应酬的领导也不是什么好鸟,说不定就存着性贿赂的心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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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了,对比云南那个5岁女孩被当官的性侵犯,结果家人报案花了几年搞的要离开家乡,钱都没有了,工作也没有了,还要受相关部门威胁,直到网上披露,结果隐私都没有了,才给领导一个记过处分,离职,好像是赔了个5000 元?
对比现在这位不错了。
想想那些冤死逼死的,或者其他的案件,哪怕冤案,杀头还要子弹费,你要不要遗体,那马上就卖给医院, 这个算不错的。还赔钱。
不然根本就不理睬,给你个污水说你卖淫, 倒拿你的钱就是。
比起上海法官,还有那些所谓的几岁,十几岁“非法卖淫”的被官员强奸的女孩, 还是好多了。感谢那个犯罪人士不是背景强大的关系户。 100万算什么,我们村官都有几千万,100万无非就是一次国外考察。你们百姓真便宜,领导打个电话,送钱的一大堆。
人都死了当然是拿钱最实在,谁会在乎人呀。这个社会,人命可以不值钱也可以值钱,不管怎么样,受害者出来又是一条好汉,还是不要讲法律了,讲点实惠吧。
只要不是自己死就好。能要到100多万,这家人还是有背景的。普通人根本就不指望了。
领导把小姑娘领过去,难道不知道自己的朋友是什么样的货色。说穿了一是希望用年轻貌美的女下属给自己搭路,二是觉得就算出事对方也能摆平,自己自己只是搭线而已。
还有迫害者绝对是惯犯,只是这次过火了,才爆出问题。之前很可能有女子被强。
最可笑的是,这算工伤,工伤个什么啊!
算工伤有什么好笑的,在工作期间受伤或死亡,当然要算工伤啦,单位肯定要赔偿啊,这很正常啊。只不过有关系和没关系,有没有赔偿,赔偿数额多少就差别很大了
我还是在手机报上看到的这个新闻,事发时间6.29,今天8.20,隔了一个多月才爆发。。。
性侵致死!!!不知道女孩子生前遭受过怎样的伤害,好在家属尚未让孩子火化,还有线索。
现在政府正在严打,铁老大不知道约束下属,不仅搞公款接待吃喝,还闹出人命案,简直是有恃无恐。
130万?!大城市就好点的房子来说连个厕所都买不到吧!?
哎,女孩子时时刻刻都要注意安全啊,陪的全是不了解的男人,就算是领导什么的拉几个女伴,或者拒绝啊,这不过是打工,工作又不是非要不可…
130万?!大城市就好点的房子来说连个厕所都买不到吧!?
哎,女孩子时时刻刻都要注意安全啊,陪的全是不了解的男人,就算是领导什么的拉几个女伴,或者拒绝啊,这不过是打工,工作又不是非要不可…
觉得用词很奇怪, 什么叫暴力性侵致死, 就直接说强奸致死
terrible thing!!!!
绝不和进行人身攻击者争论,我的一条纪律。避免进行人身攻击的最简单方法是就事论事。
OMG. It's so s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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