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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在没有确定什么是尊严,和尊严被损害的标准前,讨论是没有意义的。例如你和别人说话,别人没有理你,算不算尊严被损害。是否该因此采取自杀,或者其它手段。每个人的标准都不同,如果其标准得不到他人的认同,那么,这样的行为只能归于偏激,一般能得到大多数人理解或者认同的,才是我们普通人的标准。孩子这样的行为只能说是悲剧,孩子的定义不仅是身体没有发育成熟也包括心志,所以才需要家长和学校的学习教导。很多事情孩子的判断是有偏差的。
本帖最后由 zhoujin 于 2013-11-6 19:08 编辑

我觉得尊严不是用生命去证明的

以前我们被爆力侵略,所以革命前辈用生命去反抗对方(人家也没说你入侵我们,我死给你看,然后就自杀啊!)

但现在是和平和发展的世界.有人侵范了你的尊严,你就去生给别人看,这显然是不理逻辑的

你可以申诉,找学校找信访找媒体,你可以用你所有的时间去搞定这件事,自杀是不过是逃避现实,是你默认了对方对你的评价.....

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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