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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切糕”,拿来调侃不如用于反思 (另附从维族习俗来看的帖子)

本帖最后由 jjwxc 于 2012-12-7 08:21 编辑

补充2个帖子的链接,里面的内容及回复从另一个方面谈到这个问题,如伊斯兰教义的规定等等,有助于更好的看这个问题:
新疆切糕真有那么恐怖么?
新疆切糕到底有多“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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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岳阳公安警事12月3日在微博上声称处理了一件价值16万元的核桃仁糖果(也就是传说的切糕)纠纷:“村民凌某在购买新疆人核桃仁糖果时,双方口角导致肢体冲突引发群体殴打事件。事件造成二人轻伤,损坏核桃仁糖果约16万。天岳派出所将凌某刑事拘留,十六名新疆人员财物得到赔偿并被遣返回疆。”参看湖南村民买切糕引发冲突 警方称被毁切糕值16万
      未料到这一消息迅即引发了地域攻击和调侃热潮。这种局面实在糟糕。

01、“切糕问题”本是一个普世的城市新移民问题

“切糕类骗局”不专属于某一类人

      据新疆都市报介绍,被很多网民声讨和调侃的“切糕”,准确的名称是玛仁糖。这是一种新疆南疆维吾尔族人民采用传统特色工艺,选用核桃仁、玉米饴、葡萄干、葡萄汁、芝麻、玫瑰花、巴丹杏、枣等原料熬制而成的民族特色食品。这一特色食品在和田地区已有几百年的历史。虽然由于食材的原因,玛仁糖并不是一种廉价的食物,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网上议论的夸张价格。
      之所以人们认为切糕价格夸张,是因为切糕买卖有时涉及虚假利诱和强买强卖。根据两段以前拍摄的媒体暗访视频,情形是这样的:当顾客询问多少钱一斤的时候,商贩会说“5元”,故意造成单价很低的假象,但最后结账时,告诉你其实是“5元一两”;或者直接告诉你“5元一两”,但在切片过程中,罔顾顾客“少切一点”的实际需求,一刀下去,由于密度极大,动辄数百元,这显然严重地超出了街边摊在消费者心中的寻常定价(用以达成购买意向的前提)。
      强买强卖的方式也有两种,第一种,在路边主动出击,拿着一小块有核桃的切糕请路人“试吃”并纠缠,如果你不幸吃了而又表露出不想买的意思,一群商贩便围上来,用言语或肢体动作告诉你不买是不行的;或者在路边等待顾客“上钩”,然后使用上述价格欺诈的手法,“切好不退”,同样用言语或暴力威胁手段,强迫顾客购买。
      如果把这种买卖称为一种骗局的话,那么这也是一种“普世骗局”,不专属某一类人。比如早年间,中国的大城市常有那种叫卖“项链5元”,等你付钱时成了“1厘米5元”,稍一争辩就被围攻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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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糕密度很大,用很小的表面积切到底很可能就是几斤重

城市新移民抱团取暖、从事灰色或黑色经营是全世界普遍的现象
      城市化意味着人口流动,而人口流动就会形成城市新移民(中国叫流动人口)。这些移民初到城市,面临各种困难,所以就会出现两种状况:一是老乡之间或同一种族之间抱团取暖;二是一些人会走上坑蒙拐骗的道路。
      于是就会进一步造成以下情况:移民和土著的冲突或两个移民群体之间的冲突。美国历史上的禁酒令出台,就是源于移民问题。关注美国电影的人知道,反映移民问题的美国电影不可胜数,1961年奥斯卡最佳影片奖《西区故事》,讲述的就是纽约市曼哈顿西区的波多黎各裔与意大利裔两个族群之间的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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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电影《西区故事》海报
      中国的情况并不特殊,各种类似事例相信大家早有了解。

少数民族成为城市新移民,其实也是一种“农民工现象”
      少数民族是不可能不卷入市场化与城市化的大潮的。人口迁徙的总趋势是从西部欠发达地区流向东部发达地区,从农村流向城市,仅就2000年的数据,已有超过900万少数民族成为流动人口成为新移民。新疆维吾尔族人到内地开拉面饭馆、烤羊肉串,和四川人到大城市开成都小吃、摆麻辣烫摊子没有不同。
      以新疆为例,80年代以来大量维吾尔族人因为商业、旅游、教育等原因从农村迁往城市或迁往其他省区,维吾尔族人口在新疆的比重从五十年代的67%下降到2000年的不足50%,而同期汉族人口从不足30%上升到45%。
      在必须要走出去,但走出去受阻的情况下,维吾尔族留下来的状况也不容乐观。一个明显的现象是:近年来新疆的经济增长远超平均水平,但贫富分化也明显表现出民族性。具体到新疆,根据2008年的一项研究,71%以上的高端岗位(政府与管理层)、57%的技术工作都由汉人占据,而维吾尔族仅占有17%的政府职位与30%的技术性岗位,而在农业部门却超过61%。新增就业机会也大部分由外来人口获得。

02、把普遍问题特殊化是愚蠢且恶劣的

一方面,警方应依法办事而不是和稀泥

      由岳阳公安处理的这起刑事案件,可能存在三个问题。其一,如何定损的问题。让大众哗然的首先是“价值16万元的切糕”,这是按照什么标准确立的,是否只是参照了切糕商贩的一面之词;其二,既然是互殴,当事双方都该处罚,何以只处理一方,发生纠纷的起因究竟是“口角”还是“强买强卖”,如果是后者,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如果情节还够不上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为何未见处理新疆人员;其三,遣返16名新疆人员回疆缺乏法律依据,在孙志刚事件之后,中国政府已经废除了收容遣返制度。
      警方的模糊处理可能与“两少一宽”有关。“两少一宽”,即中共中央1984年第5号文件提出的:“对少数民族的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捕少杀’,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正值公安部“严打”如火如荼时期。
      “两少一宽”政策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造成民族间司法地位不平等,使得对于少数民族的刑事犯罪难以处理,同时造成对少数民族中守法分子的逆向淘汰,降低了少数民族素质,使少数民族遭受“污名化”,加强了民族间隔阂,最终起到了挑拨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关系的作用。
      “两少一宽”的适用范围是根据稳定的要求来定的,很清楚,适用于刑事犯罪。例如偷窃,抢劫,贩毒等等,而这类问题,恰恰是“多数民族”人民所痛恨和抱怨的,警方的不作为、不敢作为无疑把本来纯粹的刑事案件拖向了民族矛盾一边。但是,“两少一宽”一旦涉及政治,就会立即牵动“稳定”那根筋,这时执行的原则就是从重从快了,此时得罪的就是“少数民族”。

另一方面,网友应就事论事,而非不负责任的肆意扩大化
      在这次的新闻跟帖中,聚集着大量针对新疆人(维吾尔族人)的地域攻击、人身攻击,因为很多言论非常恶劣,就不方便引述了,虽然这也比较符合中国目前的网络生态(河南人,上海人等等同样被这样对待)。
      这种肆意扩大化属于那种“庸常的恶”,也就是说话的人轻松,觉得不过是一种调侃玩闹,但对听者可能造成严重的伤害。

03、用多元化取代特殊化,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不二法门

特殊化只应关乎补偿正义和扶助弱者,而不是成为一种民族政策

      全世界对弱势群体都有各种优惠和照顾,这多出于补偿正义——归还历史欠账和扶助弱者——文明的社会不该有被遗弃的人。所以对少数民族的照顾,应该归结于这两个原因,而不是因为你和我肤色语言不同,所以你就应该得到照顾。
      刻意突出人种的不同,是人为制造隔阂。因为“非我族类”本就让人有天然的疑虑,为何还要加强这种疑虑呢?
      犹太人的教训已经够深刻了。他们被突出为“犹太人”而不是“人”,导致关于他们的负面说法不断。犹太人在中世纪的欧洲,主要罪状是为了施魔法和治疗而屠杀小孩,黑死病流行,则是犹太人在井里投毒。到了工业革命后,犹太人的阴谋又升级为操控金融。总之,就是不被当做好人,总被认为最有可能去做坏事。
      对新疆人(维吾尔族人)的群体性污名化,并不是从“切糕”开始的。汉人一想到新疆人,他们随之被贴上的标签就可能是小偷、毒贩、切糕党、艾滋病及其传播者。而新疆人(维吾尔族人)一想到汉人,汉人也可能被贴上残暴、傲慢等标签,双方看到的都是对方最不堪的一面。
      就以艾滋病者扎针害人传言为例,早先的版本,是笼统的艾滋病人,后来变成了河南人,再后来变成了新疆人。新疆人蓄意传染艾滋病的传言,早在乌鲁木齐75事件之前,就在内地有过数次流行。仔细留意一下艾滋病扎针传言的社会心理基础,不过就是对陌生人群的恐惧和不信任,或者用句老话概括,就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当然,这个“族”不一定非得是民族或族群,只要是生活方式与“我”迥异的、神秘而陌生的人群即是。
      这些内容,都属于社会心理学的范畴,要破除因此产生的民族隔阂,只能是加强民族间的交流和沟通,让彼此了解作为“人”,大家并没有任何不同。参看艾滋病扎针、犹太人、共济会:非我族类的恐惧

美国的经验值得借鉴
      准确的说,美国是没有“少数民族”的,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移民国家,但在近二百多年里发展起来的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移民国家,它解决种族、民族问题的方法值得全世界借鉴。
      1960年,在全美国的10万人以上的城市中,华盛顿是唯一的一个黑人占总人口半数以上的城市。但是到了1980年,黑人占总人口半数以上的城市达到了9个,1982年美国黑人住在城镇的比例高达99%,这一过程被美国社会学家称之为“黑人城镇化”;在1940年,美国说西班牙语的墨西哥裔居民中的多数居住在农村,1960年普查结果显示,城市居民变成多数,在1985年,五分之四的墨西哥裔住在城镇。
      也就是说,“少数民族”都有不断往城市迁徙的趋势,这就使得种族冲突主要发生在城市地区。
      美国解决民族、种族矛盾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可以叫作“盎格鲁-萨克森化”,它的文化导向是明确地以强化盎格鲁-萨克森民族的传统文化为中心;第二阶段叫“熔炉”,主张族群之间彻底相互融合;第三阶段叫“文化多元主义”,主张、承认、容忍“亚文化群体”的存在。
      实际上,这三个阶段的变化线索就是:宣扬单一文化——主张融合成单一文化——承认多元、允许多元。这三个阶段的启示是,使用行政手段强制实行民族同化是不会成功的,在理念上要承认多元,在现实中,要为多元创造条件,靠发展、靠安定、靠融合才能根本地解决民族、宗族矛盾。

结语
      弱势者调侃强势者是幽默,强势者调侃弱势者就是歧视。歧视制造仇恨,每个中国人都应该有杜绝歧视的自觉,既尊重他人,也避免作茧自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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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http://view.news.qq.com/zt2012/qg/index.htm
1、大气三国,女主争霸,广聚悍将名士,强推《凤穿残汉》

2、我在地狱里仰望天堂。。。虽坑仍推,最震撼网游文——《有阳光的世界》
很多政策都该与时共进,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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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微博上的一句话,觉得很好: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回纥卖切糕!
维吾尔族人是小偷、毒贩、娼妓、恐怖分子的综合体。
我以前在内蒙古的回族中学借读过半年,也在回民小区居住了大半年,总的感觉还不错,也交过几个回族好朋友。但他们的民族意识和宗教意识很强,也非常爱面子,相处时要小心不要触及。
我以前在内蒙古的回族中学借读过半年,也在回民小区居住了大半年,总的感觉还不错,也交过几个回族好朋友。 ...
玻璃娃娃 发表于 2012-12-5 23:15

汉族有什么是要小心不能被触及的呢?好像总是汉族去包容,就因为人多吗?对于规矩,互相弹性包容点,至少第一次触及可以不知者不罪吧?其实应该不分种族,大家都是平等的。
回复 6# jjwxc


    我发现我总是很喜欢你的回复呢
回复 4# janetpipi


    您这个也太偏激啊。每个民族都有不同素质和文化程度的人。汉族也有很多骗子小偷,甚至艾滋病患者好吧,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人啊。何况中国艾滋病患者很多都是因为血污染,本来就够可怜了,歧视他们就更没道理啦
本帖最后由 jjwxc 于 2012-12-7 05:21 编辑

回复 7# godless
看来我们的想法总是差不多
补充了2个帖子的链接,谈到一些伊斯兰教义等方面的情况,有助于更好的看这个问题。
新疆人啊……为毛他们可以合法持械?我觉得楼主转的这文,说这么一堆,重点都没提到!我觉得他们持械到我们的家园附近,让人很没安全感诶!就算持械是民族风俗,也麻烦他们入乡随俗吧?又没人求他们去人家的地盘。
签名被屏蔽
美国的种族政策也不咋地
本帖最后由 sinanafreezone 于 2012-12-7 10:27 编辑
维吾尔族人是小偷、毒贩、娼妓、恐怖分子的综合体。
janetpipi 发表于 2012-12-5 17:21


俺广东的,曾在新疆游走2个月,
感觉维吾尔族人还是友善的,没被偷过,没被骗过,没被恐吓过
反而回广州第3天就丢了手机

估计出疆的维族人属于他们中的败类吧
其实我觉得他们的宗教才是最大的问题
不管真实的状况如何,反正我是不敢买切糕的了。
不看不买不吃,安全路过

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不看不买不吃,安全路过

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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