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一场关于经销“真假拉菲”的葡萄酒酒商名誉权官司,在上海闸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上,控辩双方就涉假问题进行激烈辩论,在经历进口葡萄酒公海造假风波之后,再次将高端葡萄酒的造假问题拉进公众视野。
红酒商要求赔偿100万元
这场官司源自今年5月媒体的一则报道。当时,《每日经济新闻》以《国内多家公司仿冒拉菲被查 涉案金额或超百亿》为题,报道了十多家涉嫌仿冒法国“拉菲”葡萄酒的企业被查处的消息。
文中描述,法国工商业联合会主席美诺海向国内工商局举报,并在给中国质检总局的回函中,重点提及深圳法华金龙酒业有限公司、东莞金庄酒业有限公司、圣皮尔精品酒业上海公司和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圣皮尔公司”)等多家法国进口葡萄酒销售公司,涉嫌制假贩假、伪造中国海关和商检卫生证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文中遭点名的圣皮尔精品酒业公司,就此将《每日经济新闻》告上法庭。圣皮尔公司要求《每日经济新闻》进行道歉和赔偿,包括三日内在同一版面同样大小的篇幅进行道歉,并在转载过该文章的各大门户网站进行道歉以消除影响。同时支付翻译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4万余元以及经济损失100万元。
国内已形成造假链条
不论这桩名誉权官司结果如何,但从案件来看,国内葡萄酒做假成风并已形成造假链条的问题,却是板上钉钉。
在美诺海给广东省工商局法规处的行政复议中再次提到:东莞金庄在昌黎、烟台等地设有勾兑灌装厂,法华金龙则为东莞金庄提供伪造的相关海关单据、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复印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国家文件复印件等。
法国工商业联合会驻中国的联络人员刘女士等人提供的证据也表明,东莞金庄与昌黎一些葡萄酒酿造企业及法华金龙之间存在隐蔽的关系。
在一份进口葡萄酒的出入境卫生检验检疫卫生证书中,产地栏标明为法国,到货地点是广东深圳,而起运地则是中国,运输工具则为汽车,在下方的产品目录中,则标注有“拉菲精选”、“轩莫斯干红”等字样。而业内人士分析,原产法国的葡萄酒不可能从中国起运,更不可能通过汽车运输,这些文件做假痕迹明显。
http://www.huanqiu.com 2011-12-12 羊城晚报 孙毅蕾、张文、程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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