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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认定“五无”空壳企业中标政府大单合法

本帖最后由 六宝火锅 于 2011-10-13 22: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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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海口“星海公司”以590万元的最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项目的中标公告。侯建森 摄

  据新华社电 10月10日,海口市财政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就海口市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公司”)以590万元的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的事件进行全面核查,海南省纪检监察部门和海口市检察院均已介入事件调查。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称,中标企业为“联合体中标”,招投标过程合乎采购程序和法律规定。

联合中标资质标准不清

  据了解,此次“联合体中标”的另一家企业是四川九阵科技公司,依照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这表明,上述两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应按照海口“星海公司”的资质为准,而这家公司恰恰是一家“五无”的空壳企业。

  而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称,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要求“联合体中标”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条件,虽然星海公司从未获软件企业资质,但由于合作者四川九阵科技公司拥有资质证书,因此,“采购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没有任何问题”。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称,《办法》规定,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解释为:“中标联合体”中,九阵科技有限公司具备“企业注册资金400万元及以上;具有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等资质,因此“招投标程序没有问题。”然而,记者注意到,此《办法》同时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0小时调查公布结果

  在海口市财政局宣布全面调查10多个小时后,海口市财政局于11日早晨向某媒体公布结果,确认招标无问题。该局称,初步来看,由于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中标过程合乎采购程序和法律规定。

  海口市财政局局长庞革新介绍,调查组由局长任组长,采购监督处、纪检监察处、法规监督处、采购中心和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组成,相关检查没有第三方的介入,主要由调查组将投标过程的资料调集出来,审阅相关资料,以及专家打分、评分的相关记录文案。

  庞革新说:“目前来看,海口市采购中心的采购过程是合法的。如果此次政府采购行为出现问题,最有可能是采购人和专家评分这两方面。”

  ■ 相关新闻

  “五无”企业负责人尚未露面


  12日中午,“新华视点”记者找到提供的“星海公司”的新办公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银隆宾馆。此前就记者疑问的海口“星海公司”为何无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庞革新解释,是因为已经搬至新地点。

  银隆宾馆前台一王姓服务员说:“没听说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在这里办公,更没见有人来这里上班。”

  按照海口市财政局上报给有关部门一份文件中“星海公司”负责人的手机号,记者拨打发现该号码属地是四川内江,姓朱的机主说:“自己不是星海企业的负责人。”

  “这企业根本就在利用关系包揽招标业务。”海南省工信厅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位知情人士指出,非公开的专家评审机制和不完善的企业申诉程序,使得政府采购的监督机制极易走过场。一家具有资质的企业与根本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合作,其本质就是赤裸裸的权钱合作。

  ■ 背景

  今年4月28日,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人民医院委托,对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个月后,一家名为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企业,击败一批平均出价400万左右的知名企业,以590万元的最高价中标。

  中标的海口“星海公司”经查是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中标前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

  该公司在2010年10月15日和12月3日已经连续两次中标了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的电子病历系统项目和办公设备项目,总计725万元。
海南空壳企业多次中标政府大单 官员威胁关记者

北京晨报  海口市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中标前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在注册成立后四个月内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今年5月,又击败一批平均出价400万左右的知名企业,以590万元的最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一项目,咄咄怪事引发人们对当地采购工作的强烈质疑。“新华视点”记者在追踪中发现,要想了解政府采购背后的“阳光操作”,竟有相当的难度……

  中标企业竟然是空壳

  今年4月28日,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人民医院委托,对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个月后,一家名为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企业,以590万元的高价竞标成功。这家公司缘何能“胜出”?

  记者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公告》上看到,公告对投标人资格非常明确,称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须具备: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条件。

  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发现,这家连续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中标的海口星海公司,几乎找不到任何具备以上条件的证据,是一家彻头彻尾的“空壳”公司。

  记者来到工商部门登记的公司地址——海口市玉沙路富豪大厦B座605室采访时发现,这里早已人去楼空。该大厦物业管理公司楼宇经理韩丹说,605室是住宅房,没有企业办公,业主近期也未缴纳过水电费等物业管理费用。记者试图用该公司在工商注册的联系电话联系公司工作人员时,却被告知号码是“空号”。

  背后疑有潜规则作怪

  记者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访发现,海口星海公司不仅是这次招标的中标者,而且该公司在2010年10月15日和12月3日已经连续两次中标了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的电子病例系统项目和办公设备项目,总计725万元。

  记者发现,政府采购的中标公告仅百余字,仅告知由海口星海公司中标,价格为590万元,对其他内容只字未提,社会监督政府采购行为就成了一个“空架子”。

  曾参与了此次竞标的一家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些地方政府采购竞标,比的不是价格、不是质量,而是关系。这些潜规则,大家心知肚明。海口星海公司为何能“顺利”通过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值得深究。

  海口市人民医院一位负责人说,医院的项目大多涉及百姓民生,对质量的要求高,一家没有任何资质的小公司制作政府590万的大项目,会为医疗项目埋下安全隐患,而安全隐患的背后,有可能就是政府违规采购的潜规则在作怪。

  面对质疑官方称机密

  没有任何资质的星海公司顺利通过资质审查、专家评审等多项政府采购关口?面对种种质疑,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的表现却“出人意料”。他先是以中标企业的商业机密为由,拒绝了记者关于查看相关采购项目资料的要求,解释称“政府采购的就是正确的。”

  记者就中标企业的资质提出疑问,蔡东海竟然表示“不知道,时间久,想不起来了”。面对记者提出的多次疑问,蔡东海竟说“要将记者关在会议室监控起来。”

  海南中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孝民认为,政府采购不规范主因是有法不依,这为一些“灰色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阳光采购”不“阳光”,甚至滋生腐败。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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